車禍無人受傷,「留下名片離開」也算肇事逃逸?律師教1招保護自己

2023-04-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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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媛嚇了一跳,明明也沒有用力撞到,居然要求3000萬韓元的治療賠償?太過分了。「我承認是我的錯誤,但是3000萬元實在是太……如果您們能提出更合理的金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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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突然大吼:「合理?妳剛才說合理嗎?想像一下如果今天是妳兒子受了重傷?妳這樣可不行。妳在大公司上班吧?自己看看你們的人事規定,要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話,恐怕會立刻被免職吧?就是妳會立刻被炒魷魚的意思。要是我告妳違反特定犯罪加重法,妳就得受審,也絕對會被判有期徒刑。這不單純是錢、還攸關妳能不能繼續工作。我可是考慮過各種狀況,為妳著想才提議的,妳怎麼這樣?我太受傷了,下次再說吧!」

男子單方面掛了電話。什麼?停職處分……智媛從內部網絡下載了公司的人事規定,從入職後就沒有閱讀過的人事規定看來,正如男子所說,如果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將會被立刻開除。

「這是我多麼辛苦累積的經歷……」智媛感到前途一片黯淡。那之後,自稱是男孩叔叔的男子每隔兩天就會打電話來催她給錢,智媛這樣做也不是、那樣做也不是,內心非常煎熬。

律師解決事情,不一定要打官司

聽了惠敏說的故事後,我的直覺告訴我:「好像有點不正常。」不知為何,男子的現身方式透露著犯罪的氣味。我從惠敏那裡取得了電話號碼,並和智媛通了電話,電話那頭傳來充滿膽怯的聲音。「智媛小姐,我來直接和那位男子通電話吧。」「沒關係嗎?要是讓他心情不好,想告我該怎麼辦?」「別擔心,我有我的訣竅。」

我撥打了智媛告訴我的電話號碼:「您好,我是成智媛的表哥,我是祐誠律師。」「什麼?律師……嗎?」對方的聲音不知道是不高興,還是害怕,難以判斷。

「您侄子的事情真的非常抱歉,是我表妹沒有把事情處理好。」「啊,是的,沒錯。」「聽說您侄子需要休養三週,可以告訴我具體被診斷出的病因嗎?是骨折,還是扭傷?還是……」「這個嘛……我得再看一次診斷書,是三週、三週沒錯。」男子明顯感到緊張。

「方便的話,我想直接和孩子的父親通話。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人,所以擁有親權的父親有法定代理權,叔叔並沒有這樣的權利。」因為對方提了法律條例,所以我也故意使用了法庭用語。「不,那個……孩子的父親拜託我全權處理這個問題。」

「這樣很奇怪。兒子需要休養三週,卻沒有給自己的親弟弟看診斷書?甚至求償的三千萬元賠償金是以什麼作為根據提出,身為律師的我不太能理解。請問是霍夫曼方式,還是萊布尼茨(註)方式?」

「啊,賠償金是談好和解便能調整的問題……」怎麼會提到調整?總覺得事有蹊蹺,突然浮現了得乘勝追擊的想法,於是我繼續追問。「還有,聽說若是不支付3000萬,您就會提起刑事訴訟,讓我表妹被公司開除?她都有把對話錄下來,這在刑法上可是屬於『恐嚇罪』。」「不,這位律師。你在威脅我嗎?」男子的語氣變得輕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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