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無薪假期間,薪資可能會重新協議,因為工作總時數變少,如果雇主和勞工重新議定薪資是沒有問題的,但領月薪的勞工,無薪假期間雇主給薪最低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目前為25,250元);也就是即使整個月都公司都停工,勞工朋友沒有去上班,雇主還是要付給員工基本工資。
Q5:無薪假有無期限?最長可放多久?
企業若要實施無薪假,原則上不能超過3個月,如果有延長的必要也應該重新取得員工同意。如果疫情減緩、公司營運提前恢復正常,也要立即恢復勞工的勞動條件,也就是請員工返回職場上班並給付原薪,優先保障勞工的權益。(延伸閱讀:
Q6:放無薪假期間可以兼職嗎?
因為企業實施無薪假導致員工收入減少,勞工應可兼差賺錢來增加收入,避免入不敷出,如果原本契約中有約定禁止兼職也可不受限制。但是,若勞資雙方有簽訂競業禁止條款,則勞工還是要遵守約定並保護企業機密。
減薪、放無薪假對勞工個人及家庭經濟都會造成重大影響,當員工同意放無薪假時而不選擇被資遣時,通常也代表相信企業能夠渡過難關,願意和公司一起共體時艱。若雇主們也能換位思考,願意站在員工立場想,在無薪假期間給足員工最基本的權益保障,相信挺過營運困難後,員工也會更支持為公司打拼。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被放無薪假怎麼辦?避免吃悶虧,搞懂6大減班休息迷思與常見爭議!)
責任編輯/林瑩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