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太長、不夠獨立,甚至淪為爭搶經營權的工具!台灣獨立董事制度有什麼問題?

2022-03-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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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董事具有召開股東臨時會的權力,近年來卻逐漸演變成為公司經營權之爭的利器,讓人擔心其獨立性蕩然無存。(示意圖/pakutaso)

台灣獨立董事具有召開股東臨時會的權力,近年來卻逐漸演變成為公司經營權之爭的利器,讓人擔心其獨立性蕩然無存。(示意圖/pakutaso)

在一般人眼中,獨立董事經常被視為坐領高薪的肥貓門神,但其實獨立董事也有難為之處,既是董事會的決策要角,同時肩負監督公司營運的重要任務,稍有閃失還得面臨官司纏身,跳船自救的消息更是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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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角色日益重要,台灣證交所、寬量國際(QIC)、全球投票代理徵集及公司治理顧問公司Georgeson昨(10)日聯合舉辦「以國際觀點論獨立董事與2022年股東會」線上研討會,邀請光寶科獨立董事張孝威、國際外資投票顧問機構Glass Lewis、富達及道富環球等高階主管共同為相關議題把脈。

首先看看台灣獨立董事相關法規和現況:

◎上市櫃公司要求至少需有2名或1/5獨立董事席次。

◎任何持有1%已發行股份的股東,都可以向董事會提名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

◎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的投票權分開計算,但投票權可以累積分配給一名或多名董事。

◎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必須一半以上由獨立董事組成。

◎獨立董事對公司提案若有異議或保留意見,必須記入董事會會議紀錄。

◎獨立董事若有認為符合公司利益之情事,可以召開股東臨時會。

◎透過公司治理評鑑制度鼓勵上市櫃公司自發性實踐公司治理,包括獨立性、董事會委員會、總經理與董事長不兼任以及性別多元化。

「任期過長」的獨立董事

在股東會投票決策過程中,Glass Lewis的分析報告一直是法人投票意向的重要指標。針對今年台灣投票政策,Glass Lewis亞洲研究總監Jeff Jackson表示,根據2021年與過去的數據顯示,台灣董事會中可能有多名「任期過長」的獨立董事,他們將被Glass Lewis視為不具獨立性。

但究竟多久才算「任期過長」?Jeff Jackson指出,觀察全球市場,獨立董事的任期多在6~12年之間,而在馬來西亞、新加坡和香港亞太地區,每個市場的非約束性最佳實例是將任期限制為9年。

至於台灣方面,Jeff Jackson指出,2021年被評估的988名獨立董事中,仍有4%任職超過12年,8%任職超過9年,也就是約有12%獨董任期已經超過9年,其餘88%任職低於9年。

實際上,金管會曾在2020年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半數獨董任期不得超過三屆(9年),2024年全面適用,但會給予3年緩衝時間,最晚要在2027年6月符合規定,否則就得改選。

Jeff Jackson表示,獨立董事的任期上限並不代表服務告終,Glass Lewis不反對董事會留人,只是他們可能被認為不具獨立性。

(延伸閱讀:政商解碼》董事會卸任政務官密度最高 台開「門神」總點名

台灣董事會多元性不足

「單一性別的董事會時代已經結束了!」Jeff Jackson特別強調,單一性別的董事會已不再被接受,因此Glass Lewis期望董事會中至少有一位女性董事,對於今年即將舉行選舉的董事會,Glass Lewis預計提出反映董事會多元性不足的建議。

綜觀亞太市場,馬來西亞是這方面的先驅,正在努力實踐董事會至少有30%的女性董事;印度要求至少有一位女性獨立董事;韓國大公司不得有單一性別的董事會;澳洲ASX 300指數的企業董事會中,應有30%女性董事席次。

Jeff Jackson引述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Deloitte報告指出,台灣在董事會多元性方面遠遠落後全球同業,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以女性董事比例來看,紐西蘭以31.9%居冠,其次依序為英國30.1%、澳洲26.9%、馬來西亞24%、美國23.9%、泰國17.8%、新加坡17.6%、印度17.1%、香港13.9%、中國13.1%,台灣則為12.2%,僅高於巴基斯坦8.7%、印尼8.3%、日本8.2%、4.3%。

展望今年台灣股東大會,Glass Lewis聚焦多項關鍵議題,包括許多台灣公司沒有設立專門的提名委員會,對於現有的委員會而言,多數委員具有獨立性嗎?如果答案為否,他們受到主要股東或具控制權的股東影響的比例有多高?

此外,在缺少提名委員會的情形下,董事會又該如何評估自身表現,更別說是進行無偏見的接班規劃?「針對具有爭議的選舉,如果沒辦法了解提名過程,可能更難判斷董事的獨立性。」

張孝威:早期獨董專注監督,如今已有變化

曾經跨足金融、半導體、電信及媒體產業專業經理人,現任光寶科獨董的張孝威提出對於業界的觀察,獨立董事的角色已經跟著公司治理實務開始變化,早期多是專注監督營運,「在保護方面做比較多」,但這幾年來,漸漸轉為提供建議,設法為公司創造價值,反而獨立監督的時間少了一些。

這兩者孰輕孰重?張孝威認為其實同等重要,如果能為公司提供更有建設性的意見,對於股東來說當然更有價值,獨立監督也是相輔相成,端看獨立董事自身作風以及公司文化。

他認為,公司創辦人、主要股東的心態尤其關鍵,如果不願尊重獨董意見,拒絕提供相關資訊,未讓獨董充分參與公司治理,他們能夠發揮的空間也有限。

(延伸閱讀:跨業轉職六次「穿越」金融、半導體、電信、媒體的秘訣─張孝威:要很大膽!

20180208-TVBS聯利媒體公司董事長張孝威8日出席「縱有風雨更有晴:張孝威直說直做」新書發表會。(顏麟宇攝)
張孝威寫下專業經理人的傳奇一頁,對於業界生態瞭若指掌。(資料照,顏麟宇攝)

董事應該年年改選嗎?

目前台灣董事一屆任期為3年,針對是否應該改為年年改選的討論所在多有。

富達永續投資部總監Flora Wang指出,如果董事年年改選,或許更能反映投資人意見、促進股東權益,目前已有部分國家循此作法,但仍必須考量個別市場適不適合。對她而言,近年比較關注法人董事,「可能隔了一天就改派其他人選,這是我覺得比較重要的議題。」

張孝威也認為,台灣每年的股東會都是大事,如果又有董事會改選,恐將浪費公司資源,他同意Flora的論點,法人董事是更迫切的問題。

道富環球全球資產盡責管理報告主管Philip Vernardis說,英國先前從每3年改選一次變成年年改選,根據目前觀察,確實更能反映投資人意見,而且也不一定每次都換新血,只是有個能讓董事繃緊神經的制度,並不算是太大的負擔。

獨董召集股東臨時會,淪為經營權之爭的工具?

依法規定,台灣獨立董事具有召開股東臨時會權力,近年來卻淪為爭搶公司經營權的工具,從永大、友訊、東林、太普高、聯光通再到日前終於落幕的光洋科,往事歷歷在目,讓人擔心獨立董事的獨立性蕩然無存。

(延伸閱讀:台鋼派董事、獨董全請辭,台積電供應商光洋科正式結束經營權大戰

談到台灣這項制度,Philip Vernardis坦言「確實很特別」,他不記得其他市場存有類似機制。

Philip Vernardis表示,獨立董事需要召集臨時會議,一定是遇到重大問題,董事會效能也將遭受質疑,「身為一名股東,我就想知道,董事會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張孝威說,除非是董事長不願意召開年會,才需要由獨立董事挺身而出,否則在正常狀況下,應該沒有走到這步田地的必要性,「這個權力是蠻怪的」。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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