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式群募平台立意良好,但金管會你解決了誰的問題?

2015-02-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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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公司最需要的是「Smart Money」(有資源的錢),股權式群募平台是為了幫助初早期新創公司,美國也有知名的天使募資平台Angel List。然而,郭展榮說,如果機制中沒有加入天使投資者和初早期創投的角色,等於在騙一般投資者的錢。當一般人投資時,不會意識到有90%、甚至99%初早期新創公司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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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缺資金,缺的是天使投資。如果政府想做初早期、種子輪募資平台的話,平台的角色是媒合創業者和天使投資人,招募有經驗和有聲量的投資者,由知名天使投資者領投,才能讓菜籃族放心跟投。

此外,很多創投礙於本身的基金結構,無法做種子期投資,所以另外成立子公司去投資,郭展榮說,如果這個平台沒有解決天使投資者的痛點,天使投資者不會擁抱平台,就無法形成創業生態圈。

問題3:投資者和新創公司條件,只解決表面問題

知名投資者一年投資大約是1、2萬美金,1年可能會超過兩次。股權群募平台的目的應該是希望所有投資者到平台上投資,對投資者有3萬元限制,會讓真正想投資的專業天使投資人縮手,因為投資有其成本,更何況投資者還得被「公開表露」。

郭展榮表示,如果政府想鼓勵台灣團隊發展國際市場,限制新創公司一年只能拿1千萬,對於有能量的國際新創團隊來說,根本不會想到平台上募資,因為他們需要的種子資金大約是1500萬到3000萬左右。若讓新創團隊一半的資金在平台上募得,另一半要私下募集,那新創公司直接接觸創投、到一般群募平台上募資,或是直接到美國的Angel List上面募資就好,為什麼要用那麼麻煩的途徑,而且還要公布財報?

此外,科技創業的新創公司資本額根本很難到3千萬,有可能最後會發現應該要去募A輪融資的成熟團隊,還在平台上募種子輪資金,就失去幫助初早期團隊的本意。

郭展榮說,「政府是要防弊,怕大家洗錢,還是要擁抱希望?目前最重要的是把0到1做起來,打穩初早期新創的地基,而不是一直追逐101大樓上的燈塔。」

政府不能再用監管上市櫃公司的思維來看待新創公司,這樣只是解決表面的問題,新創公司創業時往往在解決使用者的「痛點」,金管會在推出股權式群募平台時,究竟解決了誰的痛點?新創公司、天使投資者,還是為了解決單位回應創新創業政策的痛點?

撰文者:郭芝榕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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