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領8成薪水、留職停薪一次最短可請1個月!4大重點一篇文看懂

2022-01-0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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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新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7月1日才生效,如果您剛好是這段期間跨越已經在領育嬰津貼的勞工,當期開始加碼2成的育嬰津貼就是從7月1日開始按照比例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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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小雅從今年(110年)6月15日開始請育嬰假半年,其請假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萬元,則第一期育嬰津貼(6成薪)請領期間為6月15日-7月14日,可請領金額為18,000元【 30,000元 X 60% = 18,000元】。

至於加碼的育嬰津貼(2成薪)則是從為7月1日計算到7月14日,可請領金額為2,800元【(30,000元 X 20% X 14日)/30日=2,800元】。

3. 產檢假、陪產假從5天增加為7天的「有薪假」

衛福部比照國外新增孕婦產檢次數,讓懷孕婦女產檢次數從目前的10次增加到14次,然而如果您是懷孕勞工,目前依法可請產檢假天數只有5天「有薪假」,一旦請假天數超過,通常勞工會再向公司請半薪病假,或只能用其他假別請假。然而,立法院在2021.12.28三讀通過等《性平法》修正草案,未來女性勞工朋友的「產檢假」和配偶的「陪產假」都將增加到7天!

配合孕婦產檢次數增加,勞動部也訂定「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勞工有請產檢假超過5天的部分,雇主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產檢假補助,一方面也提高雇主給勞工請產檢假的意願。

新制產檢假補助條件:

當員工請第6、7天的產檢假,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這2天的薪資補助,但如果雇主不讓員工請第6和第7日的有薪產檢假,要求員工用特休、病假去產檢就無法申請政府補助。

4. 不分公司規模,勞工都能和雇主協商調整、減少工時

原先《性平法》第19條規定「30人」以上企業的勞工,有撫養未滿3歲子女的需求,才能和雇主協商調整工作時間或每天減少工時1小時。本次修法考量在中小企業上班的勞工應該一視同仁,而增加受僱在未滿30人公司的勞工,也適用相同規定。

以上針對育嬰假申請方式、一次可申請期限縮短,以及產檢假薪資補貼部份都已在110年7月1日上路施,至於產檢假請假天數、孕婦工作時間縮短、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及育嬰津貼等規定,待行政院公告實施日就會正式實施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7/1起請育嬰假領8成薪、產檢假多2天!4重點一次看懂)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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