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勤於朝政,為何眾叛親離、丟失明朝江山?他性格「3大缺陷」超嚴重,難怪沒人想效忠

2021-11-0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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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易尚書十七人」看責任逃避心理

高度自我中心反映在人格上,形成了權威人格,而不幸地,作為明朝的皇帝,他身上真的擁有絕對的權威。雪上加霜的是,崇禎皇帝具備一定的聰明,他將聰明都用在挑人家毛病的查察上,別人說了什麼話、給了什麼意見,他有足夠的聰明可以聽出、找出其中不足之處;別人做了什麼事,他也有足夠的聰明立即想到做得不夠周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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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處都看見別人的錯誤,不斷被別人的錯誤惹怒,不斷地運用他的絕對權威施以懲罰。如此他必然聽不進別人的建議,而他做的任何決定,從他的角度看去,必然得不到徹底、完整的執行。他看不到自己任何的責任,也絕對不願意承擔任何的責任,逃避責任成為他心理機制中的第一選擇,一定要將責任推出去,推到別人身上,他才活得下去。

崇禎十年,他聽從建議任用了熊文燦,到崇禎十三年十月,熊文燦被殺了。從史料記載上看,無論是人格、思想或行事風格上,袁崇煥和熊文燦都相去甚遠,不過他們生命的終結方式卻是一樣的─都是因為擔任總督軍務時所犯的錯誤而被皇帝下令誅殺的。崇禎皇帝在位期間,另外還有鄭崇儉、劉策、楊一鵬、范志完和趙光抃,總共七個人,都因為總督任內的錯誤而被殺。總督的位階多高、權力多大,能當到這個位階的人沒有多少,他們竟然都那麼糟糕、那麼無能?真的那麼糟糕、那麼無能,這幾個人又是如何當上總督的?

看一下其中的鄭崇儉。他總督陝西三邊軍務,是負責圍堵張獻忠勢力的,成就很高,號稱「未失一城、喪一旅」(《明史.鄭崇儉傳》),卻因為在追擊張獻忠部隊幾次大捷後,留守的軍隊先行返還使得亂事又起,就被告了一狀,說他太早撤兵。皇帝立刻將他召回,後來下獄,罪名是「縱兵擅還,失誤軍律」,很快判定「立決」,意思是甚至不等到傳統上認定可以問斬的秋天,如此迫不及待將他處死。他是在農曆五月初夏行刑的,離入秋還有很長一段時間。

除了七位總督之外,崇禎皇帝還殺了十一位巡撫。 [註2] 而負責審訊、刑殺這些人的刑部呢?在《明史.喬允升傳》中算得清清楚楚:「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書十七人。」平均一年換一位刑部主事者。第一任薛貞是熹宗朝留下來的,屬魏忠賢的黨羽,所以被撤換誅殺,這還有道理。第二任是蘇茂相,他從戶部尚書轉任刑部,才任職半年就被罷免。第三任王在晉還沒正式上任,皇帝就改變主意將他調到兵部。第四任是喬允升,和前面提過當閣臣的劉鴻訓一樣,在任內被遣戍流放。

下一位是韓繼思,因皇帝對刑部議獄的結果有意見,他就被革職了。接任的是胡應台,他在史書中得到的記載是「獨得善去」,竟然能夠好好做完刑部尚書沒有出事,多麼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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