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僑觀點: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多年緣份豈不可惜?

2018-01-2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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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可以理解當事人對於時間投入的不捨,但沒辦法的事情終究就是沒辦法。 就算捨不得,也應該試著讓自己慢慢接受。 而且,兩人不合這件事他們其實第一個月就知道了。 但就是因為兩人那時候覺得可惜,所以才這樣分分合合的過了三年。 如果彼此都希望能重新找到一個「真正」合適自己的人(表示連其他生活習慣還有思考價值觀也都合適的人),我還真建議兩人該好好分開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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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過段時間,彼此都找到合適的另一半,這時候兩人或許也都成長、也更成熟了,也或許終於兩人在某些事情上能具備相同的看法與認知。 這時候,或許才是真正適合當朋友的時間。

至於現在,既然兩人都沒有任何相同的連結。 在這情況下,實在很難當朋友的(尤其男方似乎還很生氣)。 最後兩人若都不捨這時間的投入,恐怕又會變成靠身體的溫暖來維持兩人的關係;然後又因為理智無法契合而斷裂。 週而復始長此下去,其實對兩人都不好的。

喔,可能有人會問,「到底有沒有分手後還能順利當朋友的狀況?」

也不是沒有,只要符合下面三個條件就可。

1. 兩人是毫無芥蒂的分手

簡單的說,就是當某一方提分手後(或一方把投入的力量轉淡),兩人不但誰都沒生氣,反而都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雙方沒有埋怨、沒有爭執、也沒有傷心,對方也沒有因為你轉淡而增加壓力,或是來理論,加上兩人情感上或興趣上還有共同點,那或許可以退回去當朋友。 好人卡系列中提到的感情停損,就是這意思。 但這有很高的前提:要就是兩方都覺得不吃虧,或是感情的投入還在很前期的狀況,不然很難發生。

2. 分手時很難過,但現在已經完全忘懷

這就是前一篇的概念。 不管是你或是對方提分手,另一方很受傷很難過。 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兩人可能都走出來了,也都有新的生活。 然後又因緣巧合重新見了面(比方說畢業十年後的同學會重新見到學生時期的情人)、連絡上,那或許可以重新當朋友。 不過,若你是被分手的那個人,千萬別太早想當朋友。 若你沒有真的放下之前就勉強兩人要當朋友,只會讓你的修復期拉長,甚至根本無法走出來。

3. 你是主動分手者,對方沒反對

這其實是很壞的一個行為。 如果你分手,對方又很傷痛,其實最好應該幫忙他做傷痛隔離。 雖然你提「繼續當朋友」,很愛你的那個人通常會答應。 可是這其實不是好事… 附帶一提,對方也很可能不斷的忍受不住他對你的渴望而提出「希望復合」的要求。 對你而言其實也未必是好事。

作者介紹|張國洋 Joe Chang

現為識博管理顧問執行長,也在台灣百大上市櫃公司擔任管理講師與專案顧問。歷年客戶包含工研院、台積電、廣達、富智康、光寶集團、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中鼎工程、建國工程、台橡公司、大同公司、三陽工業、TVBS、特力屋集團、城邦集團、誠品集團等。 為了對抗雙魚座的感性,一直在努力強化理性思維與邏輯思考。 相信邏輯發展能解構任何事物,並讓我們找到合宜的人生策略與方向。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大人學
責任編輯/鐘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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