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不妨採取「時而答應、時而不從」
不必每次都要警報響起刻意拒絕,心情好時答應、不想去時不從也可以,這樣就有自由與選擇。例如去相親,先定出你能接受的範圍,如何體驗新鮮事自得其樂,或角色扮演聽聽別人的故事。若這次不想去,就真誠說明原因,態度溫和、堅定拒絕。
4. 下下之策是無賴溝通
如果無法拒絕勒索又不得不做,那就使出下下策,把被勒索的事情擴大層面,拉對方進來一起負責,例如說「不是我不幫,除非你進來示範啊」,想盡辦法把對方牽扯進來。拉對方時不必理性溝通,反而是無賴溝通,「你不行我也不行啊,你威脅我就哭好了!」用「番」的、用「魯」的、用「吵」的,向對方傳遞「我就不行,要就你跟我去!」的氣勢,讓他也要付代價,就能減少下次再被勒索的機會。
人際關係就是要磨合「所有問題都是人際關係的問題。」這是心理學家阿德勒的名言,生活裡總需與他人互動,人際界線也需要時間磨合,表達拒絕可以劃出界線,相處久了自然如跳雙人舞般靈活地進退。
作者簡介|林仁廷
˙現為諮商心理師。
˙工作迄今20年餘,曾任部隊心輔官、監獄治療師、諮商機構心理師,目前服務社區駐點諮商、社福機構、大專校院,服務對象包括大專生、青少年、特教生,年齡從幼稚園到70多歲都有。
˙主修社會心理學,專長發展心理學、男性成長及成人亞斯研究。
˙家庭主夫,兩個孩子的爸,興趣是閱讀、烹飪、旅行、動漫兼畫畫、攝影、社會觀察與寫短篇小說。
★粉絲專頁:社會心理,從他們到我們-林仁廷 諮商心理師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新自然主義《何必管別人怎麼看,反正也沒人看:精神生存的28個心理原則》(原標題:關係裡的拒絕:學會表達「我不要」,拒絕情緒勒索)
責任編輯/連珮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