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做得到,你怎麼就不行!」台灣父母以為這是在鼓勵孩子,其實根本就是情緒勒索

2020-09-15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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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感受(Fee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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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容易和想法混為一談。當人們說「我覺得」時,往往表達的不是情緒感受而是認知層面的想法。

例如,想法是:我覺得你不乖。

而感受是:你大吵大鬧,我感到很焦慮。

生活中可以多嘗試用「我感到…因為…」的表達方式與孩子溝通,家長只有學會表達自己的感受,才能真的找到自己對孩子生氣的根源。

3. 需要(Needs)

在批評、操縱等暴力溝通的時候,話語中隱含了沒有被滿足的需要。

比如,孩子回家太晚,父母生氣地訓斥:「誰讓你跑出去玩兒的!以後放學必須馬上回家!」

孩子通常會辯解或者反擊。但其實父母的需要是「孩子的安全」,然而這種需要並未被直接說出來,因此孩子感到的只是最外層的憤怒,而不是內含的擔心。

父母應嘗試明確表達自己的需要,這會讓孩子感受到你對他的愛,減少你們之間的矛盾,比如「你這麼晚回家,我很生氣,因為我很擔心你的安全。」

4. 請求(Request)

最後一步是提出具體的請求,但不是命令。

對孩子提出要求時,我們通常不說希望他們做什麼,而說不希望他們做什麼,並且非常模糊、抽象。

比如「下次還敢不敢了?」或是「你下次不要再這麼晚睡了。」

家長們可以換一種說法問孩子:「能不能告訴我,晚睡對你有什麼好處呢?」

正確的方法是提出正面的、明確的請求,並且請求越具體,就越容易實現。

以上四點不僅是非暴力溝通的重要原則,也是四個非常具體的、有實際操作性的步驟。它像一種心理學工具,通過一些練習,每個人都可以掌握這種溝通技巧。

不論你是家長還是孩子,想要改善你的親子關係,不妨從嘗試非暴力溝通開始。

文經授權轉載自簡單心理(原標題:“你總說我沒用,後來我真的沒有用了”)

責任編輯/連珮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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