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拚12小時,搞爛身體、老闆要求還變多…從「職場殉道者」,看社會病態現況

2017-01-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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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休息不僅降低工作效率,還會搞爛身體

疲於奔命的工作除了降低工作效率、影響工作熱忱外,對健康的傷害自然也不在話下。芬蘭勞工健康機構研究員瑪莉安娜(Marianna Virtanen)曾進行研究,將因壓力會產生的問題(如酗酒、失眠、暴躁、憂鬱、情緒化、暴飲暴食)等和美國、澳洲、歐洲勞動工時做出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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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發現,那些每週工作超過55小時(若一週上班日5天,等於一天上11小時)的勞工,比每週僅工作40小時的勞工多了33%的中風風險,心血管疾病的風險也高出13%。

她說,18歲到35歲這些「職場殉道者」的自我要求對健康有很大的正相關,如想要突破自我、想獲得高層認可等,但隨之而來的焦慮、壓力,卻讓健康也大打折扣。

「也許很多人稱年輕人是草莓族,但事實上他們對未來充滿期待、決心,也想要改變這個社會。」

下班時間過了,就把時間留給個人生活

隨著科技進步,現代人也愈難享受真正的下班生活。

在智慧型手機興起後,它帶給使用者更大的方便,但同樣也因它方便的特性,逐漸的將工作帶入生活中。工作的mail、主管的LINE、WhatsApp訊息,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到你最常用的手機中。

包括台灣在內的亞洲國家,「責任制」是許多企業約定俗成的基本工作態度,除了少數公務員外,一般企業員工「沒做完就不能下班」或「把工作帶回家做」是許多員工認份的基本觀念;此外,當看到主管或同事還沒下班,自己已經做完工作卻還不能走的狀況,在亞洲國家是經常發生的事。

同樣的狀況在法國、德國有比較好的控制,如法國員工法針對員工的「關機權」,是約束企業:不論在下班後的電話、訊息、郵件等等,全都是不合法的。

事實上,工時長短與敬業態度絕對沒有關連性,主管們更不該依此為評斷標準。最正確的方式,是看員工們的負責心態、有沒有效率,以及在績效上的達成與否,給予指導和建議。

專家說,在職場上,我們應該訂定合理一週40小時的標準,並在這有限的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工作量,這有勞雇主與勞工雙方研議與溝通,避免工時過長而精疲力竭──加班絕對不是一個合理的答案。

「老闆是『職場殉道者』的罪魁禍首,他們不僅為員工設定了不合理的標準,最終還減緩了企業的成長速度,當無法跳脫這個桎梏、總是以為員工可以盡情壓榨,這樣的公司絕對無法放眼未來。」

文/魯皓平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遠見雜誌(原文標題:為什麼我們不應該竭盡全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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