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少女失蹤事件》遭陌生男子監禁兩年才逃出生天 嫌犯畏罪自殺未遂被捕

2016-03-31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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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經新聞》稱,齋藤的信印有埼玉縣上尾市的郵戳,但齋藤在接受調查時卻說:「我不記得有被帶去上尾市。」調查人員分析,很有可能是寺内為了隱瞞齋藤的所在地,特意從上尾市寄信。目前警方已扣押寺內疑似用來犯案的車輛,調查車上是否有犯案當時留下的痕跡,並確認少女健康狀況,目前還未確認是否曾遭到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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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新聞》引述調查人員說法,寺內在千葉市稻毛區的住處就在千葉大學附近,是一間三層樓的普通公寓,裡面只有兩個房間。疑似監禁齋藤杏花的房間裡沒有電視,但是擺了一台電腦、似乎也可以上網,齋藤杏花在房間時似乎並沒有被綑綁。

日媒《體育報知》到該公寓查訪,樓下住戶稱看過樓上陽台曬著女性衣物,但從未聽見女性聲音。該住戶強調,這間公寓的牆壁很薄,要是大聲呼喊一定會聽得到。附近店家甚至表示「曾看過寺內與中學生模樣的女性一起出現」,但不確定這名女性是否就是齋藤杏花。

日媒《J-CAST新聞》則到寺內在東京都中野區新住處查訪,發現該處離東中野車站西面出口僅有200公尺,是一棟三層樓公寓的一樓。當地是一個閑靜的住宅區,附近就有一個兒童公園。一位曾數度進入該公寓進行檢查作業的電力公司員工表示,這間公寓的門板都很薄,要是大聲呼救、外頭一定會聽得到才對,但附近民眾都說不曾聽到異常聲響。

最重判7年 日本網友不爽

寺內樺風強擄13歲的少女、並且加以監禁兩年之久,讓被害者及其家人都陷入莫大痛苦。這樣的惡行在法律上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根據日媒分析,寺內可能觸犯略誘(以強暴、脅迫等手段,迫使別人脫離家庭)未成年者、監禁、強制等罪,但日本刑法相關規定最重僅7年有期徒刑。消息一出,也讓許多日本網友大感不滿,認為刑罰過輕。

日綁架案件頻傳

像是齋藤杏花這樣的綁架監禁案件,在日本並非首例。平成12年(西元2000年)1月,一名新潟縣柏崎市的少女(當時19歲),在被監禁9年2個月後逃出。受害少女於平成2年(西元1990年)遭不明男性綁架,而後監禁於家中,當時她只有小學四年級。監禁期間被害者雖多次試圖逃跑,但遭男性拿刀威脅:「你跑了我也會把你抓回來!」,直到被綁9年多後才終於逃走。

平成17年(西元2005年)5月也有一名男性,因涉嫌監禁4名少女遭到逮捕。犯案男性於東京都內的旅館、住處,監禁當時僅有18歲的4名少女,不但強迫少女戴上項圈,還要求她們叫自己「主人」、「皇子」,甚至以潑熱水威脅少女。受害少女逃出後說:「把我當成寵物也好、奴隸也好,我那時候真的想叫他(犯案男性)把我丟在那裡就好,只有這樣我才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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