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2016—中共「習核心」元年?

2016-02-0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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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無所作為,才有腐敗蔓延,才有極端的侵犯公民人權與財產權的事件海量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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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核心」的三條路

毛澤東1945年提出看齊意識,那時是戰時狀態,鄧小平1989年提出政治核心或核心意識,也是基於一種「動亂應急」,它造成的後果,都是軍人政治或政治極權。

如果一個政客,前天向「鄧核心」表態忠誠,昨天向「江核心」表態忠誠,今天立即向「習核心」表態忠誠,你信嗎?這樣的忠誠有什麼意義?

忠誠只有在局勢變局過程中,在自由的選擇中才有價值,當習近平已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之時,這種表態忠誠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別人寄附你權勢之籬下,只能摧眉折腰,以求平安與利祿。

所以,核心桂冠之於習近平,也許可以為其極權造勢,讓中共各級大員保持與習的政治一致性,使習的威權達至極權之境。

但我們看到,無論是個人極權,還是多寡頭制的分權,對中國社會的危害都是一樣的。這是中共政制使然。

中共黨旗
「無論是個人極權,還是多寡頭制的分權,對中國社會的危害都是一樣的。這是中共政制使然。」

當然,極權或確立政治核心,可以讓最高統治者更隨心所欲,統治者更順風順心,但這種順風順心是建立在所有官員對核心唯唯喏喏、只有執行不敢反對的不正常的政治狀態下。最高核心任何錯誤,都會被執行、被放大,都可以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與國家人權災難。

當習近平成為中共最高精神核心之時,習近平或其核心團隊應該意識到,誰是「習核心」的監督者與制約者?

擺在「習核心」面前是三條道路:

第一條是還權於民之道(西方模式),讓全國人大具有法定的監督中共中央的權利,設立憲法法院,對中共中央違憲具有獨立的調查權、監督權與否決權(彈劾權),逐步讓中國過渡到憲政民主制度;

第二條道路,新加坡方式,有限開放媒體與黨禁,實行強人強權之治,讓中共政權長期控制在自己或自己人手中,保證自己的政策長期執行;

第三種方式,就是毛澤東的文革方式(北韓模式),進一步封邦鎖國,不允許公民社會有任何自由度,黨國一體,打壓知識分子與民間信仰者、打擊或拘捕維權者與伸張正義的律師,一切都在黨的管治之下、國家警察的監控之下,實行完全的法西斯之治。

習核心面臨艱難的選擇。

(責編:葉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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