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性別友善廁所X強暴迷思─回應雷倩

2015-12-1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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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公所的性別友善廁所,讓爸爸帶女兒上廁所不尷尬。(取自大安區公所官網)

台北市大安區公所的性別友善廁所,讓爸爸帶女兒上廁所不尷尬。(取自大安區公所官網)

基督教政黨信心希望聯盟主席-雷倩,發表一篇文章「性別友善廁所真對性別友善嗎?」,以抹黑與製造恐慌的方式,說著 「從男女混用公共廁所到男廁女廁分開、隱私保障增高,是國家發展的進步指標」、「一個國家的公廁不只是文明的象徵,更是婦幼安全的防線」,將性別友善廁所描繪成落後且侵害女性權利的政策。而雷倩的說法不僅不符合「進步」也更不符合「婦幼安全」,因為他正落入了所謂的「強暴迷思」 (rape my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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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隱私需要「空間設計」不是「性別隔離」

有人會上廁所或使用更衣室時「開著門」嗎?「被同性侵犯隱私」沒關係嗎?如果不是如此,那為何跟異性共用廁所會「沒有隱私」呢?在家裡或小餐館,不也往往是共用廁所,那異性共用廁所到底如何造成對隱私的侵害?只是因為「有異性」嗎?

我想重要的問題是出在「空間設計」,許多男性對於使用一整排的小便斗,會感到不如家中自在;而女性看到一整排的男性尿尿,也會因此感到困擾。可是,性別友善廁所不僅僅只是「不分性別的廁所」,它同時存在許多對性別友善的「配套措施」,諸如「每間都有小便斗與馬桶」、「小便斗設立隔間」、「親子友善設計」、「反針孔測試」、「緊急求救鈴」、「廁所數量評估」等等。我們應該多著墨在空間設計上,而不是天真地以為把異性隔開就能保障隱私。

「女性專用」不等於「婦幼安全防線」

何時「女性專用」就等於「婦幼安全防線」了呢?「幼」可包含了「小男孩」,玫瑰少年-葉永誌正是在廁所過世。更別說「男性安全」與「非二元性別安全」也應該受到保障,「女性專用」完全排除並忽視了這些考量。

且女廁內的偷窺與偷拍、騷擾與侵害並沒有因為「限女性」而沒發生,反而由於標的了「女性專用」,表示「使用者清一色為女性」,更容易成為有心人士下手的目標。況論,女性依然有可能對女性進行侵害,許多偷拍與性暴力事件中,像是許多女廁內的針孔正是由女性裝設的,用以兜售與威脅等目的。且因為存在著女性犯人與共犯,由於他們的女性身分,更容易使受害者輕易鬆懈。

「女性空間」不該用來防治性暴力

設立女性空間的目的從來就不該是防治性暴力,頂多是在這性別不平等的社會使女性能互相交流與支持。因為任何地方都不該存在性暴力,而不只是女性空間!若將女性空間當作防治性暴力的手段,便落入了強暴迷思,意味著「女性應擠在女性空間,否則像在夜路、小巷與夜店被性騷擾與侵害都是自己活該」。

異性守望相助困難

因為女性專用的限制,造成女性親近的男性,無法在真的發生事件的時候,及早覺察並對女性及時地幫助與救援,像是爸爸與女兒、兄弟與姊妹、丈夫與妻子、男女同學一起出門如廁的時候,都被性別的線所隔開。

且社會不斷強調要「男人保護女人」(當然我不是全然認同)嗎?怎麼又要把男與女隔開,讓女性獨自面對不安全的環境呢?就像我們並不會因為兒少比成人弱勢,基於成人常對兒童施以暴力(家暴、騷擾),就把兒少與成人全然隔開。相反地,而是讓兒少與成人能夠盡量使用同一個空間,以保障兒少安全。所以,我們應該讓異性互相保護、守望相助,共同組織「社會安全網」,才能真正有效地保障婦幼安全。

性暴力是「權力不對等」造成,不是「性慾」與「有陰莖」

許多女權研究早已指出:性暴力的形成是「權力關係不對等」所造成的,是異性戀家父長制用以威嚇控制女性的手段,而不是「性慾」與「有陰莖」使然。性慾可以透過自慰解決,根本不需要騷擾與侵害別人。認為性慾是構成性暴力的理由,無疑合理化了性暴力本身,認為女性理應為男性洩慾的犧牲品。而忽略掉背後存在的「性宰制」與「性別歧視」問題。

而將「有陰莖」當成一種「潛在強暴條件」是很奇怪的,難不成陰莖是一種「凶器」?且更違反的法律上的「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偏見與歧視。就算男性因為在父權結構下為優勢者,因此多為性暴力事件中的加害者,但這也不代表有陰莖就是潛在的加害者。況論「有陰莖的不見得是男性」,可能是跨性別者或雙性人,這些群體比一般女性更弱勢,更容易面臨騷擾與侵害,所擁有的權力在異性戀父權結構下遠低於一般女性。因此,鮮少聽聞有跨性別者或雙性人侵犯女性的事件,反而更多的是「跨性別者或雙性人在男性空間遭到騷擾、侵害與殺害」。

跨性別女性也是女性

雷倩的文章中出現了「 最極端者如休士頓,甚至一度容許男性依『自我性別認同』而可以進入女廁,後來經市民『保護女性如廁安全』公投才否決取消。」將跨性別女性稱作「不認為自己是男性的男性」、「特殊性別取向的人」,用這樣的話術來污名化跨性別女性(trans women)-指稱出生時生理為男性、心理認同為女性者,並惡意製造恐慌。

必須釐清,「自我性別認同」並不是一件架空且只存在於腦中的事情,它真實存在並影響了每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從學習、特質、打扮到身體狀態。著名女性主義者西蒙波娃論道, 「我們並非生而為女人,我們是成為了女人」。性別(gender)是一種社會化的身分與角色,不只是生理特徵的差異。因跨性別女性自覺自己就是女性,社會化的過程就不斷學習女性特質,且透過激素與手術來擁有與認同相符的身體,許多更平時就以女性裝扮與形象示人,絕非隨便一個生理男性都能任意「假扮」的。且跨性別女性與一般女性一樣,並不會沒事在有隔間的廁所讓人看到的下體,除非遭到「惡意偷窺」或「強制檢查」。

 「女性」(female)或「女人」(women)都是個不穩定的分類。其定義僅是基於我們隨著身體、染色體、胚胎發展,尤其對「腦的性別」(brain sex)的認知而改變。而跨性別女性,正是「女性」與「女人」的一種。

建立「姊妹情誼」-該防治的是性暴力,而不是跨性別!

跨性別女性同樣身為女性,面臨諸多對女性的偏見、歧視、騷擾與暴力,且比一般女性更容易遭受性/性別暴力。根據統計,有高達超過50%的跨性別女性曾遭受過性暴力傷害!

「姊妹情誼」(sisterhood)是女性主義的重要理論,意味著女性之間必須互相支持,共同對抗性別歧視與性/性別暴力。性暴力明明作為女性共同面臨的威脅,但卻因為強暴迷思作祟與有心人士的性暴力恐嚇(如:支持跨性別浴廁等於增加女性受性侵的風險),被用來分化一般女性與跨性別女性,增加一般女性對跨性別女性的偏見,並讓跨性別女性落單,被排除在女性安全的保障之外。

親愛的女性朋友們!請揭穿異性戀父權的謊言,別讓它作為傷害跨性別姊妹的理由。真正該防治的是性暴力,而不是跨性別!

請雷倩、信望盟、護家盟停止扭曲性/兒少/婦幼保護與性暴力恐嚇人民!

最後,真正的「性/兒少/婦幼保護」是基於改善不平等的「矯正歧視措施」 (affirmative action) ,是邁向多元平等的理論。但在台灣卻被雷倩、信望盟、護家盟等少數擁有權力的歧視者扭曲,用以排除甚至打壓同樣處於社會弱勢、高度面臨性/性別暴力威脅的同志與跨性別。筆者完全支持保護性/兒少/婦幼安全,但我反對雷倩、信望盟、護家盟等歧視者、政黨與組織,包裝歧視思想與性暴力恐嚇為性/兒少/婦幼保護來蒙蔽台灣的人民!

*作者為性/性別弱勢性保護與兒少保護連線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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