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博偉專訪》巴黎氣候峰會 目標創建「氣候聯盟」

2015-12-04 08:00

? 人氣

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接受《風傳媒》專訪時透露,在峰會之前,法國總統歐蘭德(François Hollande)和外長法畢斯(Laurent Fabius)接連出訪美、中、印度等國,爭取各國支持氣候變遷高峰會的目標及《巴黎議定書》。(顏麟宇攝)

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接受《風傳媒》專訪時透露,在峰會之前,法國總統歐蘭德(François Hollande)和外長法畢斯(Laurent Fabius)接連出訪美、中、印度等國,爭取各國支持氣候變遷高峰會的目標及《巴黎議定書》。(顏麟宇攝)

2015氣候變遷高峰會目前正在巴黎舉行,各界矚目高峰會預計簽署的《巴黎議定書》,將成為主導世界共同對抗氣候變遷問題的全球氣候協議。然而法國做為主辦方,設定的峰會目標卻遠高於此。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Benoit Guidee)接受《風傳媒》專訪時表示,對抗氣候變遷的成敗關鍵在於具體的行動,與其促成一紙「議定書」,巴黎高峰會更希望能促成創建「巴黎氣候聯盟」,成為國際社會共同對抗氣候變遷問題的平台。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法國在台協會紀博偉主任專訪。(顏麟宇攝)
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表示,巴黎高峰會希望能促成創建「巴黎氣候聯盟」,成為國際社會共同對抗氣候變遷問題的平台。(顏麟宇攝)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21屆締約方大會(COP21)目前正在巴黎舉行,不久前才遭逢恐怖攻擊劇變的法國,收起災禍之後悲傷,積極為促成對抗氣候變遷的國際合作而奔走。在峰會之前,法國總統歐蘭德(François Hollande)和外長法畢斯(Laurent Fabius)接連出訪美、中、印度等國,爭取各國支持氣候變遷高峰會的目標及《巴黎議定書》。

氣候峰會難度高 法國積極爭取支持

紀博偉坦承,法國之所以能獲得此次峰會的主辦權,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沒有其他國家願意辦」,連法國本身也認為很難成功;但如今看來,巴黎高峰會與之前的氣候變遷高峰會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此次峰會爭取到更多國家的支持和參與。與《京都議定書》相比,當時提出減碳承諾的國家數非常少,參與國家的排碳量加總不到全球總排碳量的20%,註定《京都議定書》效果不彰的結果。

然而在巴黎高峰會前,提出減碳承諾報告(INDC report)的國家數高達169國,G20國家全員參與,排碳量總和相於全球總排碳量的90%。紀博偉認為,這凸顯了《巴黎議定書》的包容性將及於全球。

當各界認為《巴黎議定書》將是巴黎高峰會最大成果時,紀博偉說,其實法國的目標更大,在議定書之外,更希望創建「巴黎氣候聯盟」,賦予議定書得以落實的行動力。

巴黎氣候聯盟四大重點 確立具體解決辦法

紀博偉說,「巴黎氣候聯盟」有四大重點,一是成文化的《巴黎議定書》,二是每個成員國的INDC承諾,三是確立財源承諾,這一點對參與對抗氣候變遷行動的發展中國家而言非常關鍵;第四是議題解決方案(agenda solution),也就是所有的非國家相關者的具體解決辦法。

紀博偉進一步解釋,「巴黎氣候聯盟」的精神,可以用4個字總結。一是ambition,也就是企圖心,具體目標在於把全球氣候升溫限制在2度、甚至是1.5度之內。

《巴黎議定書》具包容性 全球性參與

二是inclusiveness,涵蓋更廣的包容性,以目前提出INDC報告的國家數來看,《巴黎議定書》是一個全球性的協議,和京都截然不同,顯示各個國家都已陸續意識到氣候變遷議題的嚴重性。

三是responsibility,對承諾的責任。紀博偉說,巴黎峰會希望得到的協議是一個有約束力的協議,更重要的是確立一個檢討承諾的機制,初步希望每5年就進行一次檢討,這將使得議定書不再只是口頭承諾,更是一個具體實踐力的協議。

四是solution-oriented,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紀博偉強調,巴黎峰會的成敗關鍵不在於議定書本身,而是實現的階段,這需要包括公民社會、企業、各地方政府等所有非國家相關者提出具體解決辦法。紀博偉認為,非國家相關者將會是巴黎氣候聯盟的關鍵成員,透過他們分享科技、經驗和行動力,將更能確保議定書得以落實。

法國在台協會紀博偉主任專訪。(顏麟宇攝)
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強調,巴黎峰會的成敗關鍵,需要包括公民社會、企業、各地方政府等所有非國家相關者提出具體解決辦法。(顏麟宇攝)

既然成敗關鍵在於峰會之後的行動階段,不同國家的需求與責任差異,和跨國技術轉移將成為重要因素。紀博偉指出,為了對抗氣候變遷行動能夠超越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的「南北差異」,法國在會前就已陸續展開外交折衝,一方面確定已開發國家的承諾,同時了解經濟大幅成長的國家如中國的減碳方針,並且進一步了解非洲等開發中國家的特殊需求,希望藉由「巴黎氣候聯盟」的平台,促成不同發展階段國家間的合作。

巴黎氣候高峰會相關術語

COP21:第21屆締約方大會。這3個字母跟丹麥首都哥本哈根(Copenhagen)一點關係都沒有,而是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會議締約方)的縮寫。這當中的締約方,是指在1992年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的締約方;數字21則是表示此次在巴黎的會議,是締約方第21次舉行這樣的會議。

UNFCCC:指的是1992年所簽訂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INDC: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此詞彙首次出現是2013年在波蘭華沙(Warsaw)舉行的氣候峰會上,INDC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單只是承諾,只是這個承諾是「國家確立的」,非外部強行施加,而是各國依據自身社會狀況所定的目標。

CBDR: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這組縮寫詞代表的是巴黎氣候峰會上最困難且待解決的問題。在1992年的綱要公約下,CBDR的訂定是承認,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在應對氣候變遷上有不同的責任義務。

2015年第21屆UNFCCC締約方會議於法國巴黎舉行。(照片:美聯社,製圖:風傳媒)
(照片:美聯社/製圖:風傳媒)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