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侵華受害者告上浙江法院 要求日本政府謝罪賠款

2015-08-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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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國平(右)與索賠團代表商討案情。(新華網)

潘國平(右)與索賠團代表商討案情。(新華網)

今年是二戰結束70周年,日相安倍晉三14日也發表談話向鄰國人民道歉。但中國有77位民眾在25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這些當年日軍侵略浙江溫嶺的受害者或後人,要求日本政府就此賠償1.54億人民幣(約合新台幣7.7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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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報》稱,侵華日軍74年前(即1941年)在浙江省溫嶺市松門鎮一帶燒殺劫掠,製造了聳人聽聞的「溫嶺慘案」。史料紀錄至少有40多人遇害,2300多間房屋被燒毀,6000多人無家可歸。

當年溫嶺慘案的受害者或後代共77人,由西南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所教授潘國平代表,25日具狀提告希望日本賠償。《浙江日報》稱,本案原告大多超過60歲,最年長者更有98歲高齡,其中兩人曾合滿與潘振華25日與潘國平一同前往法院。

「這樣的傷痛永遠難忘」

現年79歲的曾合滿說,1941年4月24日,日軍派兵來騷擾鄰里,當時不但強行把他父親從家中趕出來,還一把火燒了屋子。這位年屆80的溫嶺淋川中學老校長說,當天日軍以一個班的兵力經新田、牛河頭來騷擾。當時我媽和我避難去了,但是我爸還守在店裡。

曾合滿說,日軍行進速度非常快,等他爸爸準備撤離時,發現日軍已經到了街上,他們強行把曾合滿的父親從家中趕了出來,並一把火燒了房子。大火三天後才熄滅,曾合滿父親在斷壁殘垣中找出一些被燒焦的米,因為大火幾乎燒完了家中的所有糧食,「他就把這些燒焦的米都吃了」。

在那之後,曾合滿的父親得了腸胃病,不久出現便血症狀,幾個月後便宣告不治。曾合滿說:「日軍的殘暴罪行,讓我不但失去了老家的房子,還讓我在年幼時失去了父親,這樣的傷痛我是永遠也不會忘記的。」

潘國平:證據充分 前途多難

曾在東京法院有提告日本政府經驗的潘國平表示,雖然不知道訴訟最終結果是如何,但「總歸要得到一個說法」。不過這起「溫嶺慘案」在原告努力蒐證之下,不但有充分的調查資料作為支撐,還有相當多的受害人及其後人的親歷口述,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證據鏈。

由於中國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中,已經「為了中日兩國人民友好」,放棄了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請求,這可能對「溫嶺慘案」的原告造成求償的阻礙。不過潘國平認為,該條文並未涉及中國公民對日本的求償權,日本最高法院若將此條款解讀為中國公民放棄對日求償權,缺乏法律依據。

潘國平(右)與「溫嶺慘案」原告。(翻攝網路)
潘國平(右)與「溫嶺慘案」原告。(翻攝網路)

此外,根據中國司法體系中的「國家主權豁免絕對化」原則,日本政府幾乎不可能成為中國法庭的被告。潘國平建議,中國盡快批准《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豁免公約》,明確中國在國家主權豁免權立場由「絕對豁免原則」轉向「相對豁免權原則」,解決此一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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