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幸好國家警報沒有害死人

2024-04-18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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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二:將「安全管理」進化到「風險管理」

這在臺灣是新創觀念,需要先花點時間從大家熟悉的事務談起。我們從小被教導要注意安全,也有很多安全法規要求遵循,例如交通安全規則,但人們談到交通事故問題,通常感嘆的是馬路很危險、行車風險很大;「風險」與「不安全」不大相同,目前臺灣社會大都是用「注意安全」去解決「風險問題」,會有落差。「安全管理」與「風險管理」的目的都是求平安,差別在於前者注重的是將不安全事項管理成安全狀態,後者注重的是在平常安全時期就要找出危險事項,管理成較低危險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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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政府對行車超速的安全管理,是先評估各路段的坡度、曲率、車道寬、其他車輛人員交錯使用的複雜度等因素,再設限速標誌,並有超速罰則與取締。如果進化成風險管理,除了該安全管理之外,至少還要考量各路段周圍環境造成的視野、可視距離與駕駛速度感的影響,以及當地可能的強陣風、濃霧等因素,也要對超速案件作分析,檢討出速度管制成效不佳的原因,改善完之後再從頭找出各危險因素,再做應對、分析與檢討的循環。風險管理會比安全管理周全,相對的,付出也比較大。

回到地震問題,過去安全管理的觀念,大致就是注意安全,看到哪裡有問題就防哪裡,沒看到的就等看到再說,國家警報「趴下、掩護、穩住」就是代表作之一。地震風險管理的觀念,則要居安思危,將各種危害因素找出來,分析原因再盡早解決或改善,並以自己或他人經驗做檢討,周而復始循環做。或許有人質疑,不是說地震是大魔王,對於地震的風險怎麼只有提醒這幾句話?並不是本文敷衍,而是像日本的緊急地震速報,出現在該國民眾手機的訊息,只通知哪裡發生地震要注意,對外國人或許會額外提醒不要慌張,就近到安全場所避難,不會具體要民眾怎麼做,畢竟每個人的處境不同,如果強調特定的動作,對該特定相關的人有用,但可能導致其他人不利,所以只能原則性提醒,具體作為就要各自衡量自身處境來應對。至於具體防災作為的指引,可以參考前述日本總務省消防廳的地震防災手冊網頁,內容詳實也務實,值得學習。

台日兩國地震警報比較。(作者提供)
台日兩國地震警報比較。(作者提供)

結論與建議

面對大地震,「趴下、掩護、穩住」是有用的應對方式之一,但不適合全部的人,不應該是國家警報唯一的建議動作。雖然日本的防震宣導也有這項建議,但臺灣的建築特性與之不同,且日本政府對地震發生時的對策建議,分門別類因地制宜,趴下找掩護只是眾多建議之一。相較之下,本國政府推播的國家級警告,唯一建議「趴下、掩護、穩住」,顯得不理智而可能誤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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