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高教深耕計畫應滋養大學自主的沃土

2024-04-0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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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指出,深耕計畫的功能是使各大學依學生特質及學校定位,培育出適才適所之學生。(資料照,蔡親傑攝)

教育部指出,深耕計畫的功能是使各大學依學生特質及學校定位,培育出適才適所之學生。(資料照,蔡親傑攝)

政府近年來對提升高等教育投以重金,2006年起分別推出邁向頂尖大學(頂大)計畫,獎勵教學卓越(教卓)計畫,發展典範科技大學(典範)計畫等,總經費近二千億,這些高教個案計畫在2017年先後結束,從2018年起推出了「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以下簡稱深耕計畫),五年為一期,在2023年起進入了第二期,預定在2027年結束。深耕計畫是涵蓋了普通高教和技職高教體系的整合型大規模經費補助計畫,兩期下來投入經費也接近二千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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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頂大計畫是為了提高研究型大學的學術研發水準,教卓計畫是為了提升一般及技職大學的教學品質,典範計畫對象則鎖定技職高教,強化技專校院產學合作,所投入的鉅資,是否達成了各計畫原先設定的目標?改善了多少高教問題?改變或提升了高教哪些品質?官方雖有業務承辦單位就執行面的檢討,但並未見到給納稅人一個系統性的「證據本位」(evidence base)政策成效評析,也未見到這些額外補助經費是否有助於建立大學校務發展常態化的成效分析。在這些高教個案大型計畫尾聲之際,教育部聽取各界對高等教育改革之建議後,聲稱「將制定更符合臺灣需要的高教政策」[1],言下之意,以前個案計畫似乎不太合身,高教改革有藉著幾乎無所不包的深耕計畫另起爐灶的意味,更令人擔憂的是,連續接力的專案計畫,不知何處是盡頭?何時才能將這些計畫的能量導入大學校務發展,讓學校接手去做學校常態該做的事。

前述的個案計畫完全採取競爭性機制,因審查評比而設定了過於細目的指標,造成大學同質化發展,妨害了大學自主,又因競爭的結果致資源分配集中於特定學校或領域,造成大學M型化現象,產生資源分配的扭曲,產生大學極力符合計畫評量指標卻輕忽自己辦學目標、拚命爭取計畫資源卻疏於經營自身辦學資源之偏差現象,所以有識者抨擊教育部透過個案競爭性計畫,實則給大學自主發展設下更多障礙。現在深耕計畫中競爭性經費比重雖然降低,它是整合各類競爭型計畫,讓學校進行長期發展規劃,每一年度補助額度仍需依學校計畫執行之成效評核,作為次一年度調整補助經費額度之依據,所以它仍是採取競爭性機制。

大學校務問題多圍繞著「目標」及「資源」兩個面向,學校必須真實面對自己的優勢、劣勢,進而務實設定辦學目標,也就是想定要培育出什麼樣的學生?再落實適切之資源經營、配置、運用,投入符合辦學目標的人才培育行動。現在深耕計畫還是讓大學在教育部設定的計畫框架下爭取經費,其內涵仍然是由政府設定任務:大學應該做什麼?由政府設計方案:大學應該怎麼做?教育部透過設定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甚至提出參考做法,促使學校朝計畫目標前進,學校凡事照著做,久而久之難脫「計畫引導辦學」現象,雖然計畫裡還是有讓學校自訂其他可供驗證指標之空間,但學校若仍以爭取到最大補助經費額度為最高指導原則,則會讓計畫的引導力度更大,大學距離能自主辦學的理想和能力就越遠。

深耕計畫的資源分配也顯然失衡,基本上仍然承襲著頂尖大學計畫的格局,教育部核定的全球鏈結學校,取得躍上國際舞臺的巨大資源,其餘大學則循著類似當年個案計畫的模式爭取經費,不免仍會計較於獲得補助經費的消長;另教育部聲稱為解決產業和國際競爭力等問題所核定的研究中心,人文教育領域卻是鳳毛麟角,領域顯有失衡。總之,深耕計畫的資源編配,其思路與原先的競爭性個案計畫並無顯著不同。深耕之前的高教個案計畫,就是教育部把目標和資源兩個關鍵要素都牢牢掌握在手裡,大學無力突破,所以大學自主不了,深耕計畫若仍舊承襲前述個案計畫的執行方式,大學自身仍無法掌握目標設定和資源運作,大學自主必然成為奢談。

教育部說,深耕計畫以總體藍圖(master plan)方式提出,可以讓大學在其中有空間可以建構不同的組織方式及獲取資源,得以突顯大學自我定位及多元特色,利於自主辦學。不過,檢視該計畫結構的方式,各大學能從中自主掌握目標與運用資源的空間還是有限,其內容仍多屬執行指引,學校為了爭取經費,仍如過去一樣將深耕計畫奉為教育部的指令,盡力遵循,大至調整校務發展規劃與能計畫呼應,中至教學或課程操作為求符合計畫而僵化,小至製作成果審查文件格式之配合,都是為了努力撰寫的構想書、規劃書,在競爭計畫框架中爭取審查勝出,自然無暇顧及大學實質上得到多少自主空間。

教育部也說,「深耕計畫的功能是使各大學依學生特質及學校定位,培育出適才適所之學生」[2],可知深耕計畫對大學自主辦學之精神與實務是予以確認的,但面對大學自主辦學的訴求,教育部堅持大學自主要先確保品質,所以聲稱深耕計畫推動的同時,也將檢視相關法令及政策之合宜性,研議法規措施鬆綁,於招生、教學、人事、經費及校務經營等面向逐步賦予學校彈性,期能先期強化大學自主課責的意識。換言之,大學要自主發展,就要先自我課責,所以深切期盼深耕計畫就是一次讓大學實習自我課責的機會。

〈大學教育政策白皮書〉裡曾說:「大學自主,主要表現在與政府關係的演變上」[3],基於政府曾經做出這樣深具彈性的宣示,我們呼籲,大學自主的政策理念務實化和在具體做法上的寬鬆化,可否藉由深耕計畫向前邁進一步,而不是一直在試圖讓各大學用同樣的架構做同樣的事,繼續形塑教育界口中的「教育部大學」。而教育部如何實踐在深耕計畫執行的同時,檢視法令、實踐鬆綁,又能兼顧對大學自主辦學的承諾,或許這是深耕計畫反饋給政府高教政策面改革的大課題。

建議今後在對大學提報之深耕計畫實踐的審查上,不要太著重學校由上而下(top-down)的遵行照辦成效,而更應深入探查學校由下而上(bottom-up)的自主發展企圖心,如在計畫目標達成績效之相關指標評估時,可多注意受評學校提出的「創新做法」,檢視該校的自主意識並給予補助經費的鼓勵,當然同時要求計畫成效之檢核和轉化,使之成為學校自主辦學的原動力,亦即透過深耕計畫審查作用,引導大學追求自主彈性發展的覺知和動能,逐步厚植具備大學自主發展能量的高教改革,希望深耕計畫能滋養出大學自主的沃土。

 

註:

[1] 教育部於2017年7月20日在行政院第3558次會議上提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簡報。

[2] 教育部即時新聞,2017年7月11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正式啟動、2018年2月13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審查結果公布。

[3] 教育部2001年出版之〈大學教育政策白皮書〉,第18頁。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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