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的前世今生:民意與港府角力的五個關鍵時間點

2024-04-0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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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時任中聯辦研究部主任曹二寶就明確提出,香港應擁有「兩支管治隊伍」,除了「香港特區建制隊伍」,也要有「中央、內地從事香港工作的幹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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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與普選之爭

董建華辭職後,「23條」立法成為香港政治的燙手山芋,接下來的三任特首曾蔭權、梁振英、林鄭月娥都沒有觸碰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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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不敢推『23條』,因為沒有人有把握能過立法會。」已移居英國的香港社會政策及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向BBC中文說。「過程中,京官和中聯辦久不久就有些言論提醒特區政府立法,但過不到立法會,怎樣施壓都沒用。」

梁振英離任特首後曾表示,若在任時提出「23條」立法會遭到泛民主派議員阻撓,令立法會癱瘓。

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民主派在立法會選舉都有約55%至60%的民意支持,力壓親北京的建制派。惟受制於非普選的功能組別議席,民主派始終未能取得過半議席,無法直接否決「23條」等政府提出的法案,但可利用議事規則「拉布」,拖延立法通過。

泛民主派一直爭持的是普選與「23條」的關聯性。根據《基本法》,香港政府不僅要為「23條」立法,也要落實第45條及第68條,達至特首及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即外界所稱的「雙普選」。

鍾劍華表示,香港人普遍認為要先有民主,才有條件立國家安全法,否則法律會被濫用,箝制自由。「這個說法最主要當然是民主派講的,但建制派大政黨、商界甚至特區政府也沒有反對,可以說是社會的一個默認。」

但北京卻認定「23條」立法是普選的先決條件,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曾對BBC中文指出,中央擔心特區政權落在民主派手上,香港會變成「顛覆基地」。

兩邊陣營就「先有『23條』還是先有普選」有不同理解,香港政制改革陷於困局。

中央政府最初承諾以主權移交十年為界,即2007年可以更改選舉制度。 然而,在2003年23條風波後,中國人大常委會在2004年主動釋法,將特首與立法會產生方法的修改程序由「三步曲」變「五步曲」,並否決了「07、08雙普選」,其後拋出新的時間表,允許2017年實行特首普選。

政治學者陳家洛分析指,那段時間儘管北京對香港越來越緊張,雙方還是有較量和妥協的空間。2010年,民主黨歷史性走入中聯辦會談,促成政改方案首獲通過,就是一個例子。

「當時溫和民主派還是期望與北京有良性互動,最終達至普選目標,但這個局面在2012年習近平上台後徹底改變了。」

習時代的「港獨」牌

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和胡錦濤分別主張「河水不犯井水」、「有所為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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