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柯文哲、蔣萬安互槓的台智光案爭議為何?為何柯文哲一度暴怒?

2024-03-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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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左起)、蔣萬安近日為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合約爭議頻頻互相隔空喊話。(資料照,柯承惠攝)

前、後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左起)、蔣萬安近日為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合約爭議頻頻互相隔空喊話。(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日前因爆出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賄賂,22日被法院裁定羈押,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的合約爭議成為焦點,也引發前後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隔空互嗆。究竟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當初和台智光簽訂的合約內容為何?柯文哲後來簽的「子約」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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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母約、柯文哲簽的子約是什麼?

此事起因為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希望大幅提升全市光纖覆蓋率,達到全市「光纖到戶」目標,於2011年12月12日,以最有利標決標「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委由台通光電、真毅營造、帆宣系統科技、皇輝科技、麟瑞科技等5家公司合資設立的「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Taifo,以下簡稱台智光)辦理,履約期程自2011年12月30日起至2036年12月30日止共25年,台北市政府零出資,並由台智光負責建設、營運,收取使用費、權利金,並自負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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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案採購契約第8.6條規定,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大眾捷運於履約期間若要租用網路服務(包括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各機關可租用部分),要優先找台智光辦理。市府當時預估,廠商在25年營運期間所需興建、營運金額為102.5億元,後續各機關網路服務採購的開口合約以2011年的預算估算,專線通訊費為1億元,警察局監視器專案通訊費約3億元,一年一約,各單位每年都必須與台智光重新議約,議會每年都會審查預算。

在「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母約下,2017年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就警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簽定子約「市警局監視器專案網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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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但書是什麼?柯文哲為何勃然大怒?

2022年10月,台北市議會通過2023年市府總預算案,其中「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原列4.65億,刪減0.04億後,准列4.61億,經議會政黨協商後通過,不過附有但書,要求市警局2023年設置錄影監視器,為維護影像品質及符合治安需求,將視網路頻寬,新增200萬及100萬畫素的攝影機,才能動支預算。

柯文哲當時對於這項但書勃然大怒,並於11月15日提出覆議案,不過最後卻被駁回;同年12月1日,台北市政府召開記者會表示,市警局新裝設的200萬畫素攝影機,大部分使用2M傳輸速率即可達到最佳辨識效果,只有路面複雜、多線道的地方才會用3M傳輸。時任台北市政府秘書長陳志銘也指出,北市警察局預計在112年建置1478支攝影機,其中443支規劃使用3M傳輸,1035支使用2M傳輸。若新建置的攝影機都要改用3M傳輸,每年將增加支出900萬元;若全市9940支原使用2M傳輸都要改成3M傳輸,每年將增加約8600萬元。

柯文哲當時也對於這項但書指出,議會此舉是在硬逼市府全面改用3M傳輸,是多花公帑,甚至直言「我柯文哲還沒下台,國民黨民進黨已經聯合起來污錢了。」

陳重文涉貪為何牽扯出台智光案?

針對2024年「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由於台智光提出警用監視器系統需建置專用網路,因此編列預算5.5億,不過市府資訊局評估發現1年僅需4.3億即可,主張自砍1億預算,但台智光卻堅稱此案必須要用專用網路。

到了議會政黨協商時,有議員主張應使用台智光專用網路,且不能刪預算;而後檢調獲報,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曾因此案向國民黨籍市議員陳重文尋求協助,陳重文疑似於2023年12月至今年1月間收受李慶煌交付的賄款、不正當利益等合計數百萬元。

蔣萬安上任後,如何處理台智光案?

柯文哲3月23日質疑,台智光的網路運輸服務費在他任內編列4.6億元預算,但到蔣萬安任內卻上升至5.5億,市府應解釋為何要多編9000多萬元。蔣萬安則回應,市府都是依法、依規定、依合約編列預算,合約包含母約,還有2017年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簽定的子約,專案費率是柯文哲2017年簽訂,其中3M傳輸費率每月2200元,應該要問柯文哲當時為什麼這樣簽。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則解釋,柯文哲編列2023年警察局監視器案預算時,是23%用3M傳輸,77%用2M傳輸,所以預算才會編4.6億;但蔣萬安上任後,卻因之前柯文哲覆議失敗,照議會但書要求必須全面採用3M傳輸,所以才會編列到5.5億,後來議價後約5.02億。

台智光傳輸費率,各方說法為何?

柯文哲23日晚間透過臉書發文回應,台北市第1期監視攝影機大部分為30萬畫素,用1M傳輸,郝龍斌與台智光簽訂的契約也定下費率議定原則,以1M傳輸費率(約760元)去推估3M的費率為2280元,他任內幾經談判,3M費率為2200元。

24日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郭音蘭表示,柯文哲8年任內一直沒作為,直到蔣萬安市長上任才與廠商協議,將費率從2200元降價至2100元。

蔣萬安於25日上午表示,前市長柯文哲當時依廠商提報的2200元費率照案通過,合約有爭議,已要求法務局啟動解約作業。當天下午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指出,106年、107年、108年沒有3M傳輸需求,直到109年才議價為3M傳輸2280元,110年又議價調降至2200元。109年議價時,2M月租1680元、4M月租3040元,「所以3M議價2280元,應屬合理」。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表示,109年議定3M價格時,是比較行政院政府網際網路服務網契約價格,再據2M、4M的費率議定3M價格,而後市府也跟台智光議價,從新台幣2280元降到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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