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觀點:中共於金門禁限制水域船艇翻覆事件中的法律戰作為

2024-02-2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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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巡隊在金門水域檢查越界捕撈而逃逸的中國漁船。(資料照,AP)

台灣海巡隊在金門水域檢查越界捕撈而逃逸的中國漁船。(資料照,AP)

中共海監船20日上午駛入金門禁限制水域,雖然遭到我海巡艇「伴航驅離」,但仍在水域內航行約1小時後才駛離。這個行動證明中共在這次意外事件中的目標,絕非僅限於要我方盡快釋放人船;而是決心利用這個意外事件,片面推翻以往中共官方執法船艦不進入我外離島禁限制水域的默契,並建立在我禁限制水域行駛管轄權的新現狀,支援中共關於臺灣海峽之「中共對臺灣海峽的絕大部分擁有管轄權」,與「臺灣無資格依照自身法令,對臺灣海峽的部分水域實施管轄」二大法律戰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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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警登檢我觀光船之分析

為支援其對臺灣海峽的法律戰,中共先是在17日晚上由國臺辦發表聲明,公開表示「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後,福建海警局立刻跟進,於18日早上宣布將在廈金海域「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且立即在19日下午,於大金門烏沙角西北方2點8浬、比較接近廈門的海面,對1艘我方觀光船實施登檢。

中共海警登檢的位置雖然在金門的禁限制水域範圍外,卻仍舊值得注意;因為以往中共執法單位在金廈海域對偏航的臺灣船隻,通常只是以廣播方式警告、甚至視而不見。

但在快艇翻覆事件發生後,中共海警的態度可能會出現顯改變。這或許代表在國臺辦推翻行之有年的默契,宣布「禁止、限制水域」不存在後;中共官方對在金廈水域的執法,將開始朝「屬於中共領海」的模式推移,意味著以往中共執法單位對臺灣船舶的特殊對待,將會漸消失。

換言之,在中共認定金門周遭的所有水域都是其『領海』、具有充份執法權的情況下,對金門周邊的執法行為將會回歸到依據其國內法律來執行,不應存在緩和的空間。這雖然不代表日後中共執法單位會刻意找我方船舶的麻煩,但只要我方船舶被認定有違反中共法令或侵害其海洋權益之虞時,中共執法船隻將「公事公辦」、「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不會刻意網開一面或捉大放小。

中共海監船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之分析

20日上午中共海監船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是發生在我方已公開宣布,將盡速遣返落海獲救的2名大陸民眾、對國臺辦17日晚間的聲明做出善意回應後;證明中共根本就是下定決心要派執法船艦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實際建立執法和管轄的新事實,以具體行動宣示以往其官方執法船不進入我方禁限制水域執法默契已不存在。

中共派海監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而不派海警,也顯示中共事先應該經過縝密的考量與規劃。

中共海警在2018年7月1日,自國家海洋局改隸直屬中共中央軍委的人民武裝警察,又在2019年正式改編為武警海警總隊後,已成為中共武裝力量的一環,本身已高度的武裝化、甚至軍事化。20日上午駛入金門禁限制水域的中共海監船,則隸屬於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的名義),負責「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與「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為不具武裝色彩的官方行政執法單位。

中共派海監船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並航行約1小時,日後即可宣布是在我方禁限制水域內,執行「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是行使管轄的具體行動,創造在我方禁限制水域內巡弋、行駛管轄的實例。又因為海監船的非武裝執法特性,也降低這個行動的挑臖意味;更重要的是,若發生中共海監與我方海巡的衝突事件,中共就可以替我方扣上「以武力對付非武裝船艦」的帽子,有機會在輿論戰方面取得上風。

中共後續可能的作法

在海監執法船艦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後,中共後續應該會比照釣魚臺的模式,在金門等外離島的我方禁限制水域範圍外,隨時有包括海警在內的執法船艦輪值駐守;然後每個月會刻意挑選一定的天數,派執法船進入我金門或其他外離島的禁限制水域範圍內長時間巡航,甚至實際進行登檢大陸漁船等執法行動,例如取締類似此次意外事件中的大陸非法作業船舶。

特別是在中共片面推翻其官方船隻不進入禁限制水域的默契後,中共漁船不排除會大量進入,其海警等執法船艦也會以護漁或管理漁民作業為由,伴隨大陸漁船進入我禁限制水域;使日後若在我方禁限制水域內,再次發生我海巡艦艇因為執法,和大陸漁船發生爭端時,中共海警船艦就可能以護漁和維護主權為名義,進入我禁限制水域,干擾我方的執法行動。

更應該警惕的是,若中共成功在我外離島禁限制水域建立並鞏固行駛管轄的新現狀後,未來就可能會尋找藉口或利用機會,嘗試在海峽中線以東海域,建立管轄與執法的新現狀。

相關單位的準備有待強化

同樣令人擔心的是,我方海委會與海巡署等相關單位在這次事件中的表現,似乎顯示在面對今後將更趨複雜的兩岸海上紛爭時,並未做好足夠的準備,缺乏足夠的專業素養與政治敏感度。

以海委會「建議」我方船舶日後在遇到中共海警登檢時,應拒絕停船並轉向朝金門或臺灣方向行駛為例;此建議表面上雖符合維護我方管轄權的訴求,但實際上大有商榷的餘地。

先不說在金廈海域作業的我方船舶,多半是在該海域營生,甚至是定期往返廈門與金門的船班;若在海上拒檢,則日後再度遭遇中共執法船時恐怕更難脫身,使金門當地絕大多數的民眾根本不敢依海委會的建議行事。

更值得注意的是,若我方船隻拒檢並改朝金門或臺灣方向前進,則中共執法船就可依據國際海上執法的慣例,緊追拒檢的我方船隻,然後順勢進入我方禁限制水域、甚至海峽中線以東,進一步建立在前述海域執法的事實。

相對於我方人員的缺乏準備,中共連第一線人員都有相當的政治敏感度。

以20日陸方人員在接回被我方遣返的大陸民眾時,拒簽我海巡人員準備的「遣返人員證書」,我方人員只好默默收回為例。事實上,陸方人員這個拒簽的舉動,其實可做為拒絕承認我方管轄權的象徵;而我方海巡人員對此一狀況,似乎事先未曾預判並有所推演,事發當下也不知該如何因應,雙方人員表現的高下立判!

*作者為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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