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豐原高中校園霸凌其實是可以預防的

2024-02-2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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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高中一名高中生112年2月輕生案,台中市府教育局表示,學校17日召開教評會決議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分別遭停聘、撤職。(圖/台中市政府)

豐原高中一名高中生112年2月輕生案,台中市府教育局表示,學校17日召開教評會決議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分別遭停聘、撤職。(圖/台中市政府)

豐原高中學生遭受師長霸凌後自殺,幾番波折後整個調查事件才以霸凌事件做確認,然而除了失去了一條年輕的生命,教育界還折損了3位人員,包括學務主任、教官與校安人員。我們該思考的是校園環節哪一個面向出了問題,以後如何去避免,這才是痛定思痛該有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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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本該是質樸的教育環境,相對於其他的社會場所比較穩定且單純。然而教職員畢竟也只不過是受過教育專業訓練的一般人,在他們的培養過程當中並沒有要求要有更高的品格以及對環境具備的靈敏度。

筆者多年前剛到一所山區學校服務,有位學務處老師經常性地找女學生充當小幫手,這樣的情況行之有年,多年來常有一些過分親密的言行傳出,卻沒有任何師長勸告阻止。等到事態嚴重後啟動性平調查,老師受到解聘處分,學生傷害已造成,兩敗俱傷,這是最不樂見的結果。

事實就是大多數的師長都是各行其是,默默的在工作崗位上付出。正因為傳統社會師長的權威性,造成老師對學生的指導存在模糊區域,如果管教越界甚至違法,周遭的老師通常是不會主動介入叮嚀關心。

所有校園罪惡的來源除了有少數違背教育原則的師長,另一個重大原因是旁觀的師長過於冷漠消極,以致於縱容罪惡在校園裡面氾濫。豐中這些學務人員對學生的霸凌,絕不是一天兩天的情況,如果剛開始情節輕微時,周遭的師長多一份熱心與覺察,給予提醒與勸告,可能就不會衍生後面的悲劇。

除了在法令上給予學生更周全的保護,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要避免校園的悲劇,教育界本身更應該自我期許,要比其他社會領域的成員具備更高的環境敏銳度與道德勇氣,這是身為一個老師該具備的專業能力與倫理信條。

*作者為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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