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保真觀點:城鄉二元結構發展模式的再檢討

2024-02-0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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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犁頭山旁邊的竹北市既已是高密度住宅區,可否在犁頭山做低密度利用的開發規劃,仍然是住商混合,但少一點「高樓大廈」,保留興建社宅的基地,多規劃一些公共建築如運動中心、公園綠地、美術館、圖書館,甚至也可以預留土地給微型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這無形中是增添、擴大了竹北市的城市基礎設施服務功能,紓解了另一邊的人口及交通壓力。這樣的城鄉整合,斷非刻板印象的「毀農」、「滅農」,而是務實的面對現況:在竹北這樣一個蓬勃發展的現代科技小城旁邊,還保留大面積農地做農村看待,是合理的嗎?看看犁頭山山坡上廢棄的茶園,也許我們應該撇下傳統的城鄉二元經濟發展觀念,既非一邊單純的發展新興都市,另一邊盲目保留農村舊貌,而是宏觀整合城鄉新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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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鴻禧山莊別墅

至於新竹縣府辯稱重編都市計畫可能耗時甚久,也不盡然如此。

政府的很多公共建設,由於涉及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財源,往往需要從下而上的呈報、審核,最後定案時程可長可短。例如2024年一月底,行政院「終於」核定台中市的捷運藍線興建計畫,可新科立委黃健豪發現行政院核定的版本,和去年二月台中市府呈報的並無不同!那我們不禁要問:延宕這一年時間所為何來?究竟審核了什麼東東?

各位讀者還記得上個世紀1990年代喧騰一時的李登輝總統大溪別墅案?記者李慶元先生曾深入調查,發現當地在1994年1月5日在地目上還是屬於「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及丙種建築用地」,到了同年6月4日就已出現蓋好的一棟一棟大別墅。依照那時的《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建設公司竟然能夠在一年多內快速申請變更為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建地」?可見都市計畫的變更並非絕對那麼的困難、耗時。何況,那些別墅群破土施工顯然是在申請地目變更進行中同步開始的。

你質疑山坡地有水土保持疑慮?哈,既要蓋房就先整地,早已剷平了山坡,安啦!

這又怎樣呢?我不以「特權」、「非法」等負面名詞抨擊這木已成舟的山莊別墅個案,而是要點出問題:任何的土地利用計畫難道不應該是與時俱進的動態觀念?十年前核定的計畫,今天不許變更?再過十年、廿年也不許更改?

是的,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每三至五年可以檢討原先核定的都市計畫,已屆滿二十五年者方可「全面通盤檢討」,看似規定很嚴、很死。但同法第27條也開了一個可變通的後門,說是碰到幾種情況,都市計畫得「迅行辦理變更」,不受前條年限的制約,其中之一是『為適應國防及經濟發展需要』。犁頭山地區很可以套用「為適應經濟發展需要」而立即檢討,迅速調整都市計畫。

新竹縣犁頭山只是冰山一角,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發展模式不應再籠罩、綑綁了我們的各級政府公僕。法律是為國家社會的發展,不是要阻礙前進的腳步。

毛澤東的傳世名言:為人民服務。

*作者自中興大學農資學院退休、文藝作家,柯P農業國政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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