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3-2期選商 總分預計放寬至120分

2023-11-09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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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明(10)日將召開離岸風電區塊3-2期開發選商第二次說明會,整體總分將放寬至120分。(資料照,伊比德羅拉提供)

經濟部明(10)日將召開離岸風電區塊3-2期開發選商第二次說明會,整體總分將放寬至120分。(資料照,伊比德羅拉提供)

經濟部明(10)日將召開離岸風電區塊3-2期開發選商第二次說明會,由於上次9月底選商說明後,開發商對於內容仍有疑義,因此經過多次意見交流後,將敲定國產化項目及配分、配比,其中產業關聯性最低門檻70分保持不變,整體總分將放寬至最高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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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在產業關聯性方面,草案預告須達到70分以上,並且規定產業關聯項目共21項,在地化項目與數量由開發商自選。產業發展署舉例,水下基礎與機艙組裝,以在地化製程多寡給予不同分數,總計21個項目,合計分數100分,實際得分要看開發商如何選擇,最後在選商作業繳交開發商與供應商合意之符合在地化標準內容協議書與具法律效力的切結書。

不過經由各家開發商與產業公協會向經濟部溝通之後,經濟部官員透露,明天會議會說明產業關聯性分數將會提升,不過不會升高至業者們希望的140分,考量整體產業供應平衡及投資金額,預估總分分數會落在115至120分之間。

至於產業希望能多納入過去已經進行國產化的項目,官員說,以船舶來說,過去已經有給予相關國產化的任務,考量相關意見後,最終將拍板敲定納入。至於如果在風場開發期程遇上不可抗力因素,會有條件開放1年寬限期,例如海事船舶如果遇到找船問題,導致延宕,這時候就會視情況給予1年的寬限期。

另外過去在3-1期討論相當多的未落實懲罰性違約金,3-2期則是維持3-1期的內容,包含超過指定查核項目日期,於3個月內完成改善就不罰。但超過指定查核項目日期第4至6個月內完成改善,計罰0.3億元,相當於3%乘以履約保證金。超過指定查核項目日期第7至9個月內完成改善,加計罰0.3億元,若持續未完成,則每3個月計罰一次,累加計罰至應併網日期。在不足懲罰數量的懲罰違約金,依據最終生產數量,針對不足之部分(未落實數量),須繳納懲罰性違約金,意即成本比重乘以(未落實數量/承諾落實數量)再乘以3倍的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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