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錫堦觀點:下任總統如何落實居住正義?

2023-08-1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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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未來總統大破大立進行改革

執政黨所提的「囤房條款」,限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可持有三戶,第四戶以上為「非供自住房屋」才予課徵,且未立法防堵借名登記,完全無法遏止囤房居奇炒做。在野黨總統參選人也僅停留於口號式居住正義,毫無具體有效方案,了無新意,讓人難於置信可抑制炒房,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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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總統參選人秉持「居住是人權」,主張炒房暴利侵害別人的居住權,應受限制和懲罰。預告重課囤房稅實施期程,警示 : 只要持有一房非自用住宅又未出租者就課3%囤房稅,三房以上者依囤房數稅率最低5%,最高10%課徵,肯定造成囤房者儘速與房客訂定租約,申報房租收入,或加速脫手或轉移,如此,政府可多收租金所得稅、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接著,逐漸採市價每年課徵土地稅和房屋稅,加重炒房、囤房持有成本,讓炒房者無暴利可圖,甚至可能虧本,可望有效抑制炒房。

借名登記逃避囤房稅,利用契約關係實質掌控房地產獨享收益,造成居住正義、課稅正義的嚴重扭曲,應嚴格規定以實名制登記。申請借名登記須有正當理由,借名登記契約亦須經公證才有效力,並需繳納契稅;而土地稅、房屋稅應該歸由實質上控制不動產的借名人負擔,炒房暴富者即無法濫用借名登記享受利益,而規避應有的社會責任。

仿效德國施行「執行威懾機制」,嚴管炒房行為,保障居住人權不被侵害,必定會激起人心振奮,成為這次選舉正向主題,落實居住人權的大改革。同時有效引導釋出50多萬間囤房,並興建大量公共社會住宅,採只租不賣並依所得比率收取廉價租金,讓房價與租金回歸合理,是普羅大眾殷切的企盼。

*作者為反貧困聯盟召集人 ,原載於《法扶報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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