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悲哀啊,我們竟有個「反教育」的教育部!

2023-08-0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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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潘文忠。(資料照,柯承惠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資料照,柯承惠攝)

最近國防部決定延長義務服役期程為1年,於是國防部與教育部聯袂拋出「3加1」方案,期使大學男生得於3年內完成學業,用1年時間服役,而不影響及進入社會的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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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說是「為因應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配合兵役政策」,於6月21日發布行政命令〈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適用於112學年度以後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之學生),要求「各大學校院應針對下列措施完成校內相關規定修正,以提供學士班就學役男彈性修業機制。」其措施重要的有:「……適當放寬學士班就學役男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適度調整必修、專門課程及通識課程之開課規劃,視需要安排通識課程於暑期開課,……。」

該〈指引〉還利誘大學配合政策:「學校……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如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為減輕學校協助就學役男放寬彈性修業之教學與輔導成本,……,規劃補助國立大學每協助一位專案服役學生,即補助學校6萬元、私立大學則每一位補助12萬元。」

國防部提出「3加1」方案,或係從兵源的角度著眼,尚可理解。但教育部被牽著鼻子走,完全不從理念的角度思考問題,所提出的〈指引〉或不符合教育原則,或侵犯「大學自治」,令人不得不懷疑該部在致力「反教育」,以降低大學教學水準為能事!

首先要說,世界上的大學修業期程的安排,幾乎都是4年,若干科系(如醫學或牙醫)則要求更長;只有極少數的優等生,容許他們在修畢所有學分之後,提早進入碩士或博士學程。我們的《大學法》第26條也明訂:「學生修讀學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4年為原則。」[1]

大學是人生的關鍵階段。大學生剛進入「成年」,這階段他通常是首次放下考試的重擔而開始追逐自己的理想與興趣,首次離開家庭而獨立參與團體和社會生活。這階段也是他在「出道」(Commencement)前,最後有機會接受系統性的知識教育,最後能在相對寬容的環境中學習爲人處世。4年制大學分為 「freshman」、「sophomore」、「junior」 與「senior」4個階段,正符合人從成年到出道這期間,「起」、「承」、「轉」與「合」的發展途徑。

為什麼需要讀4年?4年的期程才能有足夠時間讓學子除了學習專門知識外,也能學習到「通識」。4年的期程也才有足夠的時間讓學子沐浴教師的春風,並與同學們「相觀而善」。4年的期程才有足夠的時間讓學子除了在課堂裡學習外,也有時間參加社團,學習與人相處,經驗領導與被領導。4年的期程也才有足夠的時間讓學子實習或工讀,在課業外學習做事。

大學4年裡會有4個寒假與3個暑假。這7段假期是極為寶貴而一生難得再遇的美好時光。假期裡,各人視興趣與需要,可以如《禮記‧學記》所說的「君子之於學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從學生學習的角度看,學期中間緊繃的學習需要適度的紓壓或更新體驗。第3個暑假裡,學生正可複習功課準備考碩士班。有些家境貧困的學生,也還需要在寒、暑假掙取學費與生活費。從教師的角度看,他們需要時間「充電」或從事研究工作。這一制度性的安排在國際通行多年,大家已形成共識,不是沒有道理的。

如果大學只修習3年,不但由於課程壓縮學習效果大打折扣,學生還減少了參加社團及與同學相互切磋交往的機會。而又由於只剩有2個暑假與3個寒假,自由決定作息的機會被迫犧牲,影響極大。

「3加1」方案裡,國防部欠考慮的可指出兩點:第1,如果一定要迎合美國旨意而實施1年兵役政策,為何不要求18歲的青年都一起服兵役?一旦容許在校學生「緩徵」,役男年齡偏高,訓練效果就大打折扣,明白顯示國防備戰的意志不足,是「玩假的」。第2,我們不是講求「兩性平等」嗎?為何不學以色列,使男、女一律服役?

義務役期延長箭在弦上,外界關切時間、適用年次役男等相關細節。(示意圖/取自總統府flickr)
義務役期從原本4個月延長至1年。(示意圖/取自總統府flickr)

教育部欠考慮的則更多,有以下幾點:

第1,提倡增加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明顯不考慮學習效果,是對無知的學生的戕害。

第2,暑期班採濃縮時間教學,其效果不佳眾所皆知,根本不應提倡!

第3,若減少學生的寒暑假,學生的課外實習、打工甚至進修的機會就落空。

第4,若有成績不好的學生以「3加1」方案為「尚方寶劍」,要求教師「放水」,教學的品質無疑將下降。

第5,雖然教育部辯說方案並非強制,學生可自行決定修業時程,但學校為顧及極少數學生選擇「3加1」的需求,必然增加許多行政上的困擾;又由於增加開課,教師的研究必然受到負面影響。

第6,學生如在3年畢業,必然少繳學費,已經出問題的大學財政會更將如雪上加霜。反過來說,如果大學仍想收足等同4年的學費,就會面臨學生的抗議。

第7,教育部或有意彌補學校的所有損失。但撒幣在這種有害無益的政策上,當不如拿來做更有意義的事!

第8,有關學生修習與大學開課的細節,明顯屬大學自治事項。〈指引〉的內容不止悖離《大學法》的精神,也抵觸其「以4年為原則」的規定。這一行政命令形同兒戲,教育部竟不自覺!?

總而言之,縮減大學修業時程,有多害而無一益,且於法無據。過去有相當長的日子裡,所有男生都需要服役一年或兩年,但從來沒有人想到過要縮減大學時程!難道現今的教育部比較靈光?但他們卻明顯「反教育」!悲哀啊,我們竟有個「反教育」的教育部!

註:

[1] 英國系統的學制不太一樣──他們的大學期程為3年,但之前有2年的預修。以色列的大學期程也是3年,但他們的兵役法規定所有國民在年滿18歲時都必須先服役(男生3年,女生2年),期間接受技職教育,然後才能進入大學──所以合起來是5年或6年。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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