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博觀點:臨時會「補破網」別讓漏網之魚竊笑

2023-07-2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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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要處理性平三法和外役監相關修法。(資料照∕蔡親傑攝)

立法院臨時會要處理性平三法和外役監相關修法。(資料照∕蔡親傑攝)

自從近來台灣版#meToo性騷案如同滾雪球般爆發,接著又有「坐外役監的出來殺警,殺警的爽坐外役監」的離譜情況,「權勢性騷」及「權勢坐爽牢」這兩者共通的不公不義,引發社會強烈的不平之鳴,因此一向多因為執政黨於立法院正常會期怠惰,而扭曲成了類似補考的臨時會,終於能回歸正常功能:處理休會中重大、急迫的議案,這次則是回應社會「補破網」修正外役監條例及性平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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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固然目的性明確,但有鑑以往立法院曾在時間壓力下修法,鬧過掛一漏萬的低級錯誤,尤其目前正值選舉熱季,筆者認為以下幾點必須先提醒立委們,否則修法的結果可能淪為誠意十足的作秀,卻完全達不到社會期待。

一、延長了追訴期 但非公訴罪告訴期間仍只有六個月

此次性平三法修正,除各版本均延長申訴期限,在刑事責任部分,有些版本還要求增加「延長追訴權時效」。需提醒的是,性騷擾罪(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是告訴乃論,依刑事訴訟法,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從犯罪行為結束時起算。重點是追訴權時效和告訴期間是兩回事,只有「延長追訴權時效」是中看不中用,因為「告訴期間」早就過了。

當然,立法技術上可以「延長告訴期間」,或者將性騷擾罪改為公訴罪,至於有論者提到比例原則問題,簡單說好比「性騷擾的追訴期比殺人放火還長」,筆者認為基於立法具有即時回應社會期待的本質,有時立法片面化乃無法避免,只能寄望於司法去進行個案均衡。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左)、書記長謝衣鳳(右)17 日召開「臨時會相關法案修法黨團立場說明」記者會。(柯承惠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左)、書記長謝衣鳳(右)17 日召開「臨時會相關法案修法黨團立場說明」記者會。(柯承惠攝)

二、個案中不乏同志間性騷 調查小組的組成應特別因應

目前版本中,對於違反性平案件,會交由委員會或審議會調查,而其組成,例如行政院版《性騷擾防治法》草案第6條、第15條明定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調查小組之女性代表比例,不得少於總數二分之一。

但是這波#meToo案件中,不乏同志是權勢性騷受害人,基於同志或跨性別者要站出來主張權利,除了和其他受害人一樣要面對權勢報復,還要面對可能要出櫃引發的種種,可謂面對雙重障礙,為保障同志及跨性別者權益,立法上似乎應考量增訂規範,在被害人為LGBT時,調查小組成員需有「LGBT維權人士或專家」,以因應同志及跨性別者的雙重障礙。

三、外役監應同樣排除重大犯罪與權貴犯罪

這次外役監條例修法,是殺警重犯居然可服外役監引發的。社會認定外役監就是「爽缺」,而重大犯罪應該加強刑罰的處罰面,不應該牢沒坐多久就移往外役監,等於已經在考慮讓重大犯罪者回歸社會,這是社會認定現行外役監狀態很有問題的根本原因。因此行政院版的修正,主要就是「重大犯罪不可以申請外役監」。這些重大犯罪就是暴力犯罪、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槍砲危險犯等,堪稱早前才剛修正「選罷法終身禁選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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