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蝸藤專欄:美國提供烏克蘭集束彈該被指責嗎?

2023-07-2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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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烏克蘭總統哲連斯基(中左)的要求下,美國總統拜登(中右)做出「艱難的決定」,提供烏克蘭殺傷力強大的集束彈。(資料照,美聯社)

在烏克蘭總統哲連斯基(中左)的要求下,美國總統拜登(中右)做出「艱難的決定」,提供烏克蘭殺傷力強大的集束彈。(資料照,美聯社)

烏克蘭戰事進入僵持狀態,烏克蘭發動的反攻已逾兩個月但進展不大。7月初,美國應烏克蘭的要求,終於決定向烏克蘭提供集束彈(cluster bomb)。7月21日,消息指烏克蘭已開始使用美國集束彈。美國此舉引起強烈爭議。

集束彈把許多小的彈頭(子彈)放在一個大的彈殼(母彈)裡面,向目標發射時,可以在目標附近散開,從而大幅增加殺傷和破壞範圍。正因如此,集束彈的威力比普通砲彈大得多。

和幾乎所有大殺傷力武器一樣,集束彈的劣勢也在於其殺傷力過大,特別容易對平民造成傷害。這種對平民的傷害又分為兩類:第一、在子彈散開之後,由於涵蓋範圍大,子彈又「不長眼」,於是容易傷害到本來並非攻擊目標的平民或民用設施;第二、集束彈裡面子彈眾多,「啞彈率」非常高,留在地表不立即爆炸的子彈,日後可能因平民的無意接觸而引爆,引起平民傷亡。在這點上,有點類似地雷的禍害。

有鑑於此,很多國家認為應該禁止使用集束彈。於是2008年,107國家在都柏林締結了《集束彈國際公約》(Convention on Cluster Munitions),其中第一條就規定,在任何情況下,1)絕不能使用集束彈藥,2)絕不能開發、生產、以其他方式獲取、儲存、保留或轉讓集束彈藥給任何人;3)絕不能協助、鼓勵或誘使任何人從事本公約禁止締約國從事的任何活動。公約也開放給其他國家簽署。2010年公約生效。至今110國簽署並批准公約,此外還有15國簽署公約但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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