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評朱富美被提名大法官—總長伉儷共枕謀畫司法?

2023-06-0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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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者,該筆貸款若以每月十萬元清償,不計利息需要133個月(共11年)。去年「一年期間(2021/11-2022/10)」朱富美清償406萬,平均每月清償33萬8仟元,加上邢某房貸一年還款161萬,平均每月還款房貸13萬4仟,去年邢家夫妻向「台灣銀行」還款總額高達567萬,平均每月還款47萬元。或論,邢家夫妻從事公職多年,兩位檢察官之薪資及歷年存款,當有資力借貸此筆金額。此論乍看合理,但考2020年邢家夫妻之財產申報,此論顯然值得推敲。或只見邢家夫妻欠款3975萬,不知何時清償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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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之執掌包含全國地區,檢察總長呢?

大法官依《憲法訴訟法》規定,掌理法規範及裁判之憲法審查、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散、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等,可認為其職務範圍屬於「全國地區」;同此,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基於檢察一體,指揮監督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檢察官,其職務範圍亦包含全國地區。

依法論法,觀察《律師法第29條》規定,律師與「該區域之法院院長或檢察長」具有配偶關係時,不得在該法院或檢察署辦理訴訟事件。考其立法理由,法院院長應尊重法官獨立審判,檢察長基於檢察一體原則具有指揮監督權責,律師如因與法院院長或檢察長有配偶等特定關係,於該院檢執行職務,應依法迴避之。律師執業受此限制,職司《憲法法庭審理》之大法官呢?

憲政或司法史上從未出現「配偶同時擔任」檢察總長及司法院大法官,或可推論「法未禁止?」但回歸《迴避法理》首要在於司法職務之客觀公正,人倫至親莫過父母、配偶及子女,當職掌司法之院檢龍頭者,今日已出現檢察總長邢泰釗及大法官朱富美(不論朱是否將成為司法院長或副院長),夫妻分掌檢審最高層,此不符現代民主法制之規範暨精神,更違背司法迴避之法理,蔡英文此例一開,流弊無窮!當然,若要一併檢討彭鳳至(陳水扁提名)及馬政府時期之蘇永欽,筆者認為當一併客觀檢視。

昔年友邦尼加拉瓜,夫妻「同任」總統、副總統?

昔年友邦尼加拉瓜二度與台灣斷交,肇因於該國獨裁者丹尼爾·奧蒂嘉(José Daniel Ortega Saavedra),此君就任總統時,陳水扁、蔡英文均前往觀禮。

2016年11月奧蒂嘉當選總統,其妻羅莎里奧·穆里歐(Rosario Murillo)當選副總統,該次尼國總統就職典禮,蔡英文坐在「副總統穆里歐(奧蒂嘉太太)」旁邊,筆者當時就想,蔡英文不知道「尼國總統、副總統是夫妻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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