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拒絕只願躺平的巨嬰,就從對自己的決定負責開始

2023-05-29 05:50

? 人氣

作者將臺灣師大張春興教授對「青少年偏差行為」的成因充實為「問題種因在家庭、顯現在學校、惡化在社會,而責任在個人」。(示意圖/取自Pixabay)

作者將臺灣師大張春興教授對「青少年偏差行為」的成因充實為「問題種因在家庭、顯現在學校、惡化在社會,而責任在個人」。(示意圖/取自Pixabay)

林姓女大學生獨自前往仰光的詐欺園區並堅持和男友一起留在該區一事,令不少人質疑「大學教育有問題」。某大學校長因而提出「不能因林女具備大學的學歷,便歸因於大學教育出了問題」;並認為大學固然應該加強學生的通識教育和道德判斷能力,但家庭教育、國民教育、社會教育、國家整體經濟及社會治安等,也都需要改進。而一名自稱是林女同學的網友則推測,由林女鮮少與他人交談的表現,懷疑其是否獲得親友的關心。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於是,林女的行為偏差問題,和40年前臺灣師大張春興教授對青少年問題成因的解析相符:「問題種因在家庭,問題顯現在學校,社會使問題惡化」。意即父母或生而不養、或養而不教、或教而不當,是問題的基本病因;而強調規範的學校,則使原已不符標準的行為更加突顯;待進入社會,面對各色染缸,遂使偏差行為益發惡化。

張氏的解析自提出後便廣受重視,為許多學者專家援引迄今。但林女的偏差行為,難道只是家庭、學校、社會等「外在環境」造成的?其在20年的成長歲月中,竟從未習得「遊必有方」等規範?對明知「不可為」的情事,卻「偏要為」且堅持不改,其自身沒有任何責任?

前述林女同學所透露的訊息,同時顯示大概9成的同班同學,不會發現林女未到校上課。此一現象,其實是大多數大學生的共同經驗。因為「翹課」乃是大學生涯的「家常便飯」;且大學生出現的學習問題,並不只「翹課」而已。

在大學聯考錄取率年均不到30%的民國60年代,張春興教授即描述多數大學生視用功讀書為傻事和高唱「讀書無用」的各種表現:課堂中,以沉默無聲回應教師的提問;平日難得讀書,到了考前便盛行影印他人筆記和蒐集考古題;翹課則是最普遍的,把時間用來聊天、閒逛、睡大頭覺或打麻將;至於對歷史、世局、國是及個人前途等問題,則絲毫不予關心。

到了多元入學錄取率達到75.4%的民國98年,洪蘭教授亦以〈不想讀,就讓給別人吧〉申斥臺大醫學系學生的課堂表現,還較張氏增加了遲到、吃泡麵、啃雞腿、看連續劇、玩手機、以及「有如逛市場般的自由進出,視授課教師為無物」等。即便該校的主秘和學務長、該學院院長均盡力幫學生解釋,也並未否認相關的陳述。

而在高中、職畢(結)業生擁有100%以上進入大學機會的近幾年,交大前校長張懋中直以「像一群死木頭,一點反應也沒有」形容大學生的課堂生態;臺大葉丙成教授則在坦言許多大學生「每天上課睡覺、考試作弊,……只能像一攤爛泥般活著,虛耗5、6年才畢得了業」之後,稱其為「無動力世代」。  

但學生「無動力」的學習表現,是到大學才出現的嗎?透過網路檢索,便見其自國小開始,隨年級愈高,學習動機愈低,學習態度愈差。因而使得必須面對學生「既不知為何學,亦不知學什麼,更不知如何學」的大學教授,「比高中教師還厭世」,認為大學教育「根本在浪費師生的生命」。

40年來,檢討相關問題的研究和報告,汗牛充棟。多指稱家庭和學校未能提供適當的刺激和有效的鼓勵,自幼培養孩子/學生主動探索的知能和習慣;而和大學有關的制度,包括過去的聯招到當前的多元入學、數據導向的競爭型獎助計畫或忽視教學的教師評鑑等,亦發揮了推波助瀾的負面效果;尤其社會瀰漫的明星學校或文憑主義等迷思,更扼殺了孩子/學生積極嘗試的勇氣等。

上述檢討顯然呼應了張氏的解析;而其改進建議自不外對家庭、學校、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社會提出一些相對於成因的「老生常談」式呼籲。大學生的學習問題依然未見改善,甚至愈發嚴重!

其實只要略加深思,便可發現張氏的解析似乎有所不足。因為每個人所處的家庭、學校及社會,豈能完全由自身選擇、決定及控制?難道所有出身於「父母生養不足或不當」的家庭、「教師教學或輔導功能不彰」的學校、「人倫道德淪喪和衣冠禽獸滿街」的社會者,盡皆表現偏差行為?而為全人類「立德、立功、立言」的典範,則全數出自「極理想」的家庭、學校或社會?遑論世上能有幾人一生均遭遇如此不堪/美好的情境?

據此,當任何「個人」出現偏差行為時,父母、師長、社會大眾、乃至學者專家均僅檢討家庭、學校及社會等「外在環境」,而未引導「個人」省思自己應負的責任和承擔應有的後果,乃是其養成「只要怪家庭、怨學校、責政府、罵社會、……,便可證明自己是最無辜、都沒錯的受害者」等習慣,建立「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等信念,終至成為「只願躺平的巨嬰」的元兇!

相信這樣的結果,絕非父母、師長、社會大眾及學者專家始料所及,更非其本意!難道竟是張氏解析之過?

事實上,張春興教授的前述解析,本係基於如下的前提:父母和教師應透過愛孩子/學生,支持孩子/學生依據事理和規範,在認可的範圍內學習自由選擇,表現自主的行為;而在孩子/學生經過選擇和行動後,引導其對後果負責,學會「做錯了不求憐憫,做對了增加自信」。

可見理想上,父母和師長須建構一個讓孩子/學生感受到愛的安全情境,引導孩子/學生認識事理和規範,也就是理解「應/不該怎麼做和為什麼」之後,允許其在面對問題時有自由選擇和自主行動的機會。再在行動之後,指導其承擔後果並負起相關責任。

而許多青少年所以產生偏差的行為,乃是源自未曾感受到父母和師長的愛、不明白事理和規範、更未曾承擔行為的後果和負起相關責任所致;可見問題的主體始終在「青少年個人」。因此,即使將成因解析為「問題種因在家庭,問題顯現在學校,社會使問題惡化」,核心仍在「決定行為表現的青少年個人」!

面對疏於說明和考慮前提的套用張氏解析,以致出現不少「巨嬰」只願躺平的不知要對自己負責等現象,父母、師長及學者專家們自當負起「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的責任,而「巨嬰」們亦應改進「挺不起脊梁做人,難承擔萬物之靈」的不堪!

為了便於記憶和開展行動,茲依據張氏的初衷,將偏差行為的成因充實為「問題種因在家庭、顯現在學校、惡化在社會,而責任在個人」!

讓我們從今天開始,每個人都能從自己做起,對自己的決定負責!同時也認真教導孩子/學生,好好學習對其決定負責!更在面對任何行為問題,檢討家庭、學校及社會責任的同時,也追究決定該行為的「個人」為什麼那樣做、有什麼更好的做法、以及要求其承擔該承擔的後果!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喜歡這篇文章嗎?

諄筆群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