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利益導向與取徑錯誤,中國欲達成實質性別平權仍陷漫漫長路

2023-02-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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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第33條、第47條第2項等條文不斷強調女性在生育上應享有的特殊保護,亦難以逸脫於是出於保護母性、女性尚負生養子女之責、女性須照顧家庭及保護女性健康等考量,將女性形象與家庭生活綁定,加深刻板印象。若是一併參照第1條開宗明義所提及的:「…充分發揮婦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作用…。」則不免讓人懷疑,中國近年來兩次修訂《保障法》,究竟是為了保障女性權益、推動性別平等,還是只是為了國家利益的盤算。蓋中國多年以來被西方世界認為有違性別平等的進步價值,因此營造出政府關懷女性權益的態度,將有助於國際形象的提升;且近年來中國面臨生育率大幅下降的危機,因而祭出許多鼓勵生育的政策,更招致「試圖用人口的紅利,重新拉動社會的經濟發展繁榮」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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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性別平權仍在漫漫長路徘徊

此外,新《保障法》對強化相關行政管制手段十分執著,強調公家機關應積極介入具體個案,但在法律的撰擬上,卻大量運用無實際拘束力的宣示性條文、抽象且空泛的文字,導致在判斷具體事件是否侵害女性權益時,缺乏實際可供依循的標準。

撇除立法技術上的缺失不談,單從幾個少數條文即可得知,新《保障法》不僅在立法精神的選擇上早已取徑錯誤,也在政策的選擇上,置入大量基於國家整體利益的考量,很難說是真正地為推動女性平權而修訂。

若中國主政者仍舊無法改正擬定政策的基本思維,依然拘泥於父家長制與保護主義,且過於注重於以國家利益為導向,則要達成實質的性別平權,也只是空談。現代法治國家的法律不僅是在處理已經存在的社會現實,也是引領社會向前邁進的重要工具,新《保障法》卻又用「社會公德」或「家庭美德」來自我設限,那無論再如何努力,也逃不出傳統父權社會結構的框架,只不過是在性平的漫漫長路上徘迴,永遠不可能有叩關的一天。

[1] 中國國家統計局,《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终期統計監測報告,2021年12月21日。網址: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112/t20211221_1825526.html,最後瀏覽日:2023年2月15日。

[2]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 聚焦性別歧視和性別暴力,2022年10月30日。網址:https://reurl.cc/NqjbDQ,最後瀏覽日:2023年2月15日。

[3] China Power網站,中國女性社會地位是否低於他國?,2018年9月28日。網址:https://chinapower.csis.org/china-gender-inequality/?lang=zh-hant,最後瀏覽日:2023年2月15日。

[4] 第十章「附則」僅有第86條,規定《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並非實質內容。

*作者為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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