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錦芳專欄:把地球變成唯一股東的企業家,台灣找得到嗎?

2022-10-0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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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戶外運動品牌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的創辦人喬納德 (Yvon Chouinard) 把公司所有股權捐出,地球成為唯一股東,是一種靈活的公益信託。(AP)

美國戶外運動品牌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的創辦人喬納德 (Yvon Chouinard) 把公司所有股權捐出,地球成為唯一股東,是一種靈活的公益信託。(AP)

美國戶外運動品牌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的創辦人喬納德 (Yvon Chouinard) 9月中旬宣布把公司所有股權(估值約30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930億元)捐給一個新成立信託基金與非營利組織,確保該公司未來獲利運用於因應氣候變遷與環境危機,未來,地球將是該公司唯一的股東。喬納德的創舉,被視為最慷慨的氣候行動者。類似喬納德這樣捐公司救地球的綠色創業家,台灣找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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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納德寫給員工、消費者的公開信中指出,「地球的資源是有限的,我們消耗的資源已超過地球的限度。如果希望未來50年有一個欣欣向榮的地球,從現在開始,我們所有人必須以所有的資源來拯救地球。」

現年83歲的喬納德,年輕時熱愛攀岩、衝浪、釣魚等戶外運動,1973年開辦戶外用品店巴塔哥尼亞,總部位於美國加州。為了保護地球,每年自願捐出營收的1%,做為「地球稅」,用於支持草根環保組織。2018年起,把公司的目標訂定為「以商業來拯救地球」。在公司將邁向50周年之際,他決定捐出所有股權給新成立的信託基金與非營利組織,未來Patagonia每年產生約1億美元獲利將投入氣候保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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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納德把公司創造的財富投入保護所有財富的來源,那就是大自然;而非剝削環境來為股東創造財富。(AP)

地球成為Patagonia唯一股東  展現公益信託精神

喬納德如何讓地球變成Patagonia唯一的股東?他在公開信中指出,最初想法是把公司賣掉,把這些錢捐出去用於氣候行動,但是,這麼做無法確保新買家仍然維持該公司的價值,並確保員工的工作權。其次,讓公司上市,但他認為這可能帶來災難,因為上市之後,經營者必須創造短期獲利,可能犧牲公司長期的活力與責任。因此,他開創一條新的路線,把公司創造的財富投入保護所有財富的來源,那就是大自然;而非剝削環境來為股東創造財富。

台大法學院教授王文宇7日在「公益信託的今世與來生」研討會中指出,喬納德把公司所有股權捐給一個新成立的信託基金與非營利組織,未來該公司的獲利不屬於原捐贈者,用於投入氣候行動,作法非常靈活,充分展現公益信託的精神。相形之下,台灣有些企業負責人捐助部分資金成立公益信託,部分資金運用卻回流到捐贈者的公司,很不應該。

在資本主義世界裡,企業家追求股東的最大利益,像喬納德這樣把公司股權全數捐出用於氣候行動,的確罕見。然而,如果台灣企業家想把公司股權全部捐出來成立公益信託,可行嗎?王文宇表示,實務上恐怕很難。

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許兆慶指出,曾經有一位客戶計畫把名下未上市上櫃股票移轉成立公益信託,詢問了10家銀行,這10家銀行都不接受,他們只接受現金做為公益信託的財產。依現行《信託法》,凡是有積極財產價值的項目,理應可做信託財產,但銀行卻不接受未上市上櫃股票,原因是擔心控股化。

《信託法》千瘡百孔 修正草案各方暗潮洶湧

台灣的《信託法》千瘡百孔,淪為「假公益、真避稅」的管道,行政院去年送出《信託法》修正案,目前仍躺在立法院。針對這項修正案,各方代表暗潮洶湧。

例如,該修正草案增訂最低公益支出比率,「不得低於前一年底信託財產總額的2%,或年度收入總額60%。」同時,「公益信託之信託財產屬未上市上櫃且非興櫃公司之股份或股權者,其依信託本旨辦理的信託事務之年度支出,並應達該項信託財產總額2%。」對此,許兆慶表示,一方面,銀行不接受未上市上櫃股票做為公益信託財產,二來,如何評定未上市上櫃股票的價值,是個大問題。

前台北101董事長宋文琪於2015年委託成立「社會企業循環基金」(Social Enterprise Revolving Trust, SERT),當初募集2000萬元,已投入逾1600萬元關注社會企業的發展,投資並贊助支持社會創新組織(包括社企、非營利與非政府組織)。KPMG永續長于紀隆長期擔任SERT監察人,建議《信託法》修正草案對資金運用應該給予一定彈性,主管機關真正該管的是關係人交易。其次,公益信託的規模大小差很多,建議分級管理。

信託公會統計  (張齊家提供)
 近年來公益信託核准案件下滑。(中華民國信託商業同業公會統計,張齊家提供)

針對《信託法》修正草案,前行政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也認為,國內目前250檔公益信託基金,規模大小差距很大,應分級管理;其次,法令應尊重委託人原意,例如企業家成立公益信託用於投資社會企業,如果新法限制投資比率,這就和委託人的原意產生矛盾。

台灣的公益信託由於法規簡陋,加上公權力不彰,導致弊端叢生;如何讓公益信託上軌道,避免淪為「假公益、真避稅」的管道,這是《信託法》修法的目的,但修法防弊之際,也必須讓不同性質的公益信託有彈性發揮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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