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態龐氏騙局:假創新真詐騙?金管會監管有理切莫退縮!

2022-08-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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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通貨」,英文其實是「Currency」,是指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7],所以通貨就是「貨幣」而不是「貨物」,「虛擬通貨」其實就是「虛擬貨幣」的意思,而且還是「高度投機性質」的東西,和冰箱有什麼關係?刷卡可以買冰箱,是因為今天冰箱一台售價10,000元,同一台冰箱到了明天不可能變成5,000元,拿冰箱來對比加密貨幣,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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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信用卡不能買股票,當然不能買加密貨幣

此外,又有專業人士在媒體發文表示反對,提到股票市場的融資制度就是借錢給投資人購買股票,房地產市場中的房屋貸款,信用與投資在一定程度上是無法拆分的,而信用一直是投資的資金來源,股票市場的融資制度就是借錢給投資人購買股票。言下之意是,既然股票可以借錢來玩,為什麼加密貨幣不行?

股票市場的確可以融資,但是必須經由證券交易所在嚴格的條件下執行,而且保持一定的「融資維持率」才行,意思是借錢只能占持股現值的一定比例,例如:股價100元,上市股票必須自備40元,融資金額60元,融資維持率太低,券商就會通知投資人補錢,俗稱「追繳」,如果繳不出來就強制把股票賣出、收回現金,俗稱「斷頭」。為什麼搞得這麼麻煩?

因為當股價大跌時,必須確保投資人有足夠的錢來償還,否則會造成無法交割的違約風險,不但害了投資人,也會拖垮金融體系,這就是為什麼要禁止以信用卡來買股票,因為刷卡沒有這麼多規定來保護投資人和券商,因此金管會規定刷信用卡不能買股票,當然不能買加密貨幣,完全合情合理。(延伸閱讀:網路交友、傳銷背後,虛擬貨幣詐騙滿天飛!到底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世界各國金融監管機關「不用功」,難道我們應該學習?

另外作者舉例,南韓幾乎所有銀行都可以跟加密貨幣交易所合作,南韓本來純網銀的落後者K Bank,在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合作之後,一段期間內新用戶數反超第一名的 Kakao Bank。而東南亞泰國Siam Commercial Bank則是直接取得Bitkub Online交易所 51%的股權。金融支付巨頭VISA目前已和全球至少65家加密貨幣錢包業者合作,直接合作發行簽帳金融卡。言下之意是加密貨幣為全球趨勢,台灣如此規範太落後。

這個何足為奇?金融業者原本就想要擴大業務,眼看著這些新型態的龐氏騙局愈做愈大,打不過它就加入它,把業績做大是做生意的不二法門,只要能賺錢就好,與加密貨幣錢包業者合作,立刻可以吸引加密貨幣持有者爭先恐後加入,利用這個方法可以直接把加密貨幣漂白,管它有沒有洗錢,業績立刻暴增了,不是嗎?那不代表金融創新,只能說這種新型態的龐氏騙局太厲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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