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公然互控 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指控顧立雄護航舊客戶

2018-05-3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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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從未要求地震基金不能求償

顧立雄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做出三點聲明,首先、有關地震基金的再保險費率爭議,是內部「董總意見不一」,且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同時間,一直要金管會換掉總經理侯自維,金管會才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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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顧立雄強調,從未要求地震基金「不能求償」,金管會的指示是請律師出具專業意見,本案就契約精神來看,地震基金本來就可進行補償,金管會完全尊重。第三、顧立雄還說,金管會日前金檢地震基金,發現這個單位使用「業務推廣費用」有缺失,這點也會請地震基金說明。

顧立雄解釋,他一開始就建議地震基金找律師出具專業意見,在4月24日開會前,還要地震基金開會時「律師要來」,但當天律師沒來,所以就再訂另一個會議時間,因為沒有律師意見,金管會沒法做出確切結論。

顧立雄表示,「地震基金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對怡安保險未成功調降再保費率,如何求償意見不一致」,陳主張怡安若沒有降到5%費率,要就差額全部賠償,但侯自維主張,顧立雄說,董總的「求償主張」明顯不一致,但依照合約,地震基金認定這是民事糾紛,本來就可以求償,只是「求償金額大或小的問題」。

至於陳明仁「明指」金管會就此事,向他「施壓」?顧立雄說,本案最多就是官司輸或贏的問題,這有什麼好施壓呢?顧立雄還反問,「我威脅他(陳明仁)有任何好處」?

至於黃國昌質疑顧曾任怡安訴訟代理人的「利益迴避」問題,顧立雄承認,他當初的確「曾經」在遠航案中,擔任怡安的訴訟代理人,但該案主要承辦者,是另外一個律師,他在中間才加入。顧表示,他昨天有委託萬國律師事務所祕書去查,在「利益衝突」的欄位中,該案承辦的律師,沒把它的名字放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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