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蔡碧仲公親變事主 誰是豬隊友

2018-05-3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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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右)被媒體爆料是「拔管大將」,選擇正面回嗆。(柯承惠攝)

蔡碧仲(右)被媒體爆料是「拔管大將」,選擇正面回嗆。(柯承惠攝)

台大校長(管中閔)的不予聘任案持續延燒,雖然是教育部做出的決定,但隨著跨部會諮詢會議紀錄外洩,曾提供法律意見的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也被流彈波及,成為特定媒體筆中的「拔管大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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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低調的蔡碧仲,這次面對媒體質疑卻選擇挺身雄辯,意外讓大家看到他「律師界南霸天」的戰神本色。

點破四大不聘任的法律原因

當初教育部決定召開跨部會諮詢會議時,為了防堵消息走漏,甚至將之核定為機密(為期一年),這場機密會議做足保密防諜,連法務部的諸多幕僚都渾然不知政次蔡碧仲曾參與其中。而教育部不聘任的關鍵依據「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的法律研析意見」,也全都出自蔡碧仲一人之手。

這份長達十三頁的意見書左打管中閔右打台大,點破四大不聘任的法律原因。第一、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校長有聘任權,得以審查監督遴選組織、程序及人選合法性,而大學自治指的是教學研究等事項,遴選校長只涉及組織事項,審查未侵害大學自治。

第二、管中閔去年六月十四日起擔任台灣大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負責評定董事蔡明興(兼副董事長)的薪酬,和蔡有著法律及經濟上的特殊利害關係。台大事先知情卻未提供資料給遴委會,讓遴委會無從審查蔡明興(遴選委員)是否迴避及管是否適任,遴委會組成有程序瑕疵,對其他人選也不公平。

教育部處理太慢,麻煩衍生不止

第三、根據台大規定,專任教師須取得書面同意,也須完成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才能兼職。管中閔第一次僅獲准兼任獨董,卻接下審計及薪酬委員,事後才「先上車後補票」向台大提出申請,已明確違規。

第四、管擔任教職期間先違法兼職,台大又未揭露他與遴委的利益關係,因此建議不予聘任,也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其實去年遴選校長期間就有人向教育部檢舉此事,法界人士說:「既然是被動介入此事,指責教育部『政治卡管』並不公平!」不過,教育部在處理管案過程暴露諸多問題,不但害自己淪為箭靶,也讓火愈燒愈旺。

知情人士分析,教育部處理的動作太慢,如果一月初就介入,也不會衍生這麼多麻煩。而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在跨部會諮詢會議上的音量卻異常小,負責研擬法規的司處也未提出具體意見,有人開會時建議找管說明,專案小組多所考量後卻決定不找管,留下無謂話柄。

提供諮詢,卻被指為「禍首」

他說,不少人強烈建議教育部讓台大打行政官司,教育部卻逕自宣布台大無法救濟,結果招來「心虛」、「掩耳盜鈴」的抨擊。

這位人士表示,教育部缺乏危機處理概念,做出決定後未妥善說明法律面,只強調依法務部意見,讓單純提供法律諮詢的蔡碧仲「公親變事主」,反而被指為禍首。全案的「豬隊友」是誰?似乎已昭然若揭。

不過,蔡碧仲雖然被迫成為管案受害者,但他卻不畏戰,反而老神在在地用法律回嗆。面對《新新聞》查證,他更信心十足地強調:「坐這個位置(法務部政次)就該有所作為,法律人講的就是『任事用法』,做對的事情不必怕擔責任。」

管中閔兼職事件簿

​2017/04/28:台灣大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從同年6月14日起兼任獨董。

2017/05/02:管送出獨董兼職簽辦表。

2017/05/03:台大財金系同意兼任獨董。

2017/05/15:台大研發處:擬奉核定後簽定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

201705/17:校長楊泮池准許管兼獨董。

2017/06/14:蔡明興當選台灣大董事,管當選獨董、審計委員、薪酬委員。

2017/06/24:台大臨時校務會議選出遴委。

2017/07/14:台灣大函請台大同意管兼任審計、薪酬委員。

2017/08/01:管申請兼任審計及薪酬委員(8月31日止,管參加1次薪酬委員會)。

2017/09/13:台大財金系同意管兼任審計、薪酬委員(簽辦表勾選5月3日第7次教評會通過兼職)。

2017/09/29:台大同意管兼任台灣大審計委員、薪酬委員;台大與台灣大簽定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

2017/10/02:台大正式發函台灣大同意管兼任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台大校長遴委會截止收件(管送件)。

2017/10/03:台大人事處進行被推薦人資格初核。

2017/10/13:遴委會審查被推薦人資料。

2018/01/05:遴委會選出管中閔。

2018/01/12: 管辭任獨董等3職務(管參加4次審計委員會)。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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