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安觀點:SOGO案3分鐘通聯,衝擊苗栗2022縣長選局

2022-02-2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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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造有「期約對價的合意」,怎麼會連陳超明,人能不能參加「鑒定會」,都無法事先預知?事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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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實情是,郭克銘曾向梁文一表示過,希望邀請陳超明出席「鑒定會」,而梁明確表示,當天陳超明要回苗栗參加立委選舉號次抽籤,根本不可能參加「鑒定會」。是郭克銘在給李恆隆傳遞「軍情」時,出了問題。

「鑒定會」後,證據資料顯示,郭克銘建議李恆隆給陳超明政治現金理由:陳超明會當選,交朋友,當做未來的投資。李恆隆的回答僅為:好好好。

2020年1月7日,翁華利、郭克銘、梁文一見面,針對政治獻金,翁華利的證詞是:「李恆隆他的捐款額度一直沒確定,所以到我們見面的那天也不知道要捐多少錢給他們。」

李恆隆案發後也明確證述:「我再強調一次,我給陳辦跟梁文一的錢,是我在1月8日跟梁文一見面時決定的。」

從以上供述可知,陳超明與李恆隆、郭克銘、翁利華3人之間,從來就沒有「期約對價合意」的可能,一,政治獻金的金額,在「鑒定會」後20天才確定;二,陳超明也從來也不知道那些幕後的商議和曲折。他到1月9日政治獻金匯入募捐專戶後,才知道有這筆錢。

20211109-國民黨立委陳超明9日於立院質詢。(顏麟宇攝)
筆者由供述得知,陳超明並未與其他3人有「期約對價合意」之可能,認為陳超明於1月9日政治獻金匯入戶頭時,才知道這筆錢的存在。(資料照,顏麟宇攝)

「結局」?

陳超明與此案的關聯,事證、人證、物證、通聯都非常的單純。他與郭克銘、郭明忠、陳企業,除了兩次拜會外,沒有任何往來,連通聯都沒有。

他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其實對整個內情的了解其實也知之生少。恐怕算的上是「被設局」,很多事情,除了陳超明之外,他也是最後一個知道。

所有的證據顯示,梁文一除了安排兩次拜會,一次請陳超明去電經濟部外,他從未與陳超明報告或商議過本案過程中的種種原委。陳超明更是徹底的「局外人」。

SOGO案陳超明的答辯庭,從早上9點半,開到晚上8點。台北當天陰風苦雨,而陳的心情想必也是陰鬱無比。

在晚上最後的結辯中,陳超明說:我不會,也不可能要求法官的偏袒。我只能懇請法官,依照法治的精神,依據證據來裁判。讓證據來說話,而不是推測,事實就是最好的證據。

他還卑微而誠懇地說:有罪的人,會怕審判到來的那天。但我不怕,我希望法官能速審速決。我不要被凌遲,每天過不快樂的日子,不要(每天)讓時間來懲罰我。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法院會把原定7月6日的宣判,應陳超明卑微而誠懇請求而提前嗎?最後的審判,陳超明會有罪或無罪?都不得而知。而陳超明從政26年(自1996年)的政治生涯,都會受此影響。這場審判,也是影響苗栗縣年底縣長選情的關鍵。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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