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會住宅》培養合作意識,互助打造共享家園

2018-04-14 06:30

? 人氣

這個案例也吸引許多國家或城市前來觀摩,台灣第一個前來參觀訪問的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理事主席張堅華,深受感動與敬佩,返台後不僅提供報告至內政部供參,也對合作社實現花園社區住宅和公用照顧福利,充滿希望與信心。倫敦花園住宅社區負責人Josh Tidy更曾表示,若台灣當局同意依法將公有、非公用土地提供(民間)興建社會住宅,他們願意協助,跨海傳授實質經驗。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倫敦「集體生活」私人住房計劃大樓裡房客共用的圖書館。(白曉紅攝)
倫敦「集體生活」私人住房計劃大樓裡房客共用的圖書館。(白曉紅攝)

社區金融機制 協助住民創業

民間從社會住宅也興起創新的社區型合作社,其中有一個機制扮演重要的推手角色,解決創業資金問題。在英國共同所有權運動下,1973 年即建置「合作社和社區金融(Cooperative & Community Finance)」,在1976 年有£60,000資金,來自捐贈、存款,進行貸款給14 家合作社,讓社區居民共同創業(Venture),累積損失率在6.7%;1987 年增加募集大眾股權而新設金融業務稱為ICOF,損失金額控制在£4,000 以下。透過ICOF貸款,如2011 年曼徹斯特「碳合作社」、「可再生能源合作社(R-ECO)」等,以共同分享環保經驗、知識,藉大量採購住宅的綠能設備而降低成本,朝向英國—PAS 2050 碳足跡標準的達成目標。前述「合作集團」也進行提供教育補助,讓教師與學生一起進行社區創造地方經濟計劃。

英國從國會支持、政府政策和民間合作社、非營利組織的共同協力,實現社會住宅、社區型合作模式的多目標經營,也延伸在地住民共同創業行動,引入科技、儲蓄資金,推廣社會善良風氣,其中普及化合作教育於社區、社群是黏著劑,政府與民間創制友善機制是媒合促進劑,這些都值得台灣社會來共同學習。

*撰文參考自合作經濟季刊第132-3 、135-6 期。本文由台灣金融研訓院授權刊載,精彩全文詳見《銀行家雜誌》10月號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