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王力雄訪談錄(2):遞進民主

2015-02-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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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雄是中國著名作家,其作品包括《天堂之門》、《漂流》及《黃禍》等。此外,他還長期關注中國的民主發展以及西藏和新疆地區的民族問題,包括推動化解漢藏、漢維之間日益加深的對立,並著有《天葬:西藏的命運》、《遞進民主》和《我的西域,你的東土》等書。日前,王力雄在北京接受了台灣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副研究員陳宜中博士的專訪,而BBC中文網獲得授權連載發表有關專訪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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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宜中(以下簡稱「陳」):您提出的「遞進民主」與主流的代議民主(含多黨選舉競爭)多所不同。「遞進民主」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逐級遞選,它顯然從巴黎公社得到了不少靈感。您在《遞進民主》(2006)書中,敘述的順序是先談中國的專制及其導致的整合危機,再申論西方式的代議民主何以在中國未必可行,然後解說「遞進民主」的操作方式。我想就按照這個次序,先請您說明您對代議民主的主要批評。

王力雄(以下簡稱"王"):首先我當然認為中國若能順利地實行代議民主,會比專制好很多。但是我覺得更該提醒的是:代議民主制度未必能解決中國的問題。西方現行的代議民主是在長期的循序漸進過程中形成的,而中國沒有這樣的過程,推行代議民主可能造成較大震蕩,甚至帶來難以挽回的結局。長期專制給中國造成的社會整合難題,使得用什麼方法去實現自由和民主的理念變得非常關鍵。我認為至少在今日中國,代議民主很可能不是最好的方法。

我對專制持有絕對的批判,我也被中國警方視為反對人士打壓,但是我特別強調方法,看重具體的操作。我這種經歷過文革的人對籠而統之的「民眾」抱有深刻懷疑。這並不是說我不覺得民眾利益是最高的,只是民眾一旦變成烏合之眾,會做出很多恐怖的事情。我們要打倒暴政,但也要防止暴民,這一點我覺得特別重要。現在人們只說打倒暴政,這我當然支持,但我們怎麼防止暴民?

我擔心代議民主在中國可能導致多數專制的暴民政治,這是其一。第二,我認為西方現行的民主制度無法解決我特別關心的兩大問題:一個是消費主義問題;另一個是民族主義問題。

陳:請您先談暴民或民粹政治。

王:代議民主常造成一種廣場效應,讓政治極端主義有機可乘。我始終擔心代議民主的選舉競爭,在中國環境下會形成趨於極端的賽跑。對於這種廣場效應,我觀察八九天安門運動深有感受。你會看到當時廣場上每一個理性的聲音都被哄下去,極端的聲音得到掌聲和喝彩。就連六四早上最後決定是否撤離時,也是廣場上同意和反對撤離的雙方比賽吶喊,以哪邊聲大哪邊聲小來決定。這麼重大的決策是靠喊的聲大聲小!

還有一個共生的問題是,由誰判斷哪個聲大哪個聲小呢?只能是一個人或是少數幾個人。這是一種「離不開主持人」的民主,中間能玩的花招太多了。中國共產黨式的假民主,包括現在村霸操控的村民自治,都是這麼玩的。

在廣場上欺騙十萬個陌生人要比欺騙身邊十個熟人容易得多。群眾愈激動,聚集愈多,善言辭會煽動的政客就愈是如魚得水。中國若是實行了代議民主,各種力量的首要目標將是跑馬圈地,爭搶制高點,什麼能贏得最多民意和選票,就把什麼炒作到極致,達到贏家通吃。那其中蘊含的危險,可不是把「民主」二字當成政治正確可以解決的。

陳:消費主義和民族主義問題,您怎麼看?

王:我承認資本主義加代議民主最能調動創意與活力,是最有利經濟發展的制度,但當人類開始面臨消費主義和生存環境的衝突時,以鼓勵個人自由發展為目的、政府合法性來自民眾普選的代議制度,是無法有節制社會的能力的。自利是人的天性,放縱的自利會成為貪婪,而只要缺乏節制,自利一定放縱為貪婪。在這一點上,可以說代議民主是一種縱容貪婪的制度。選民的要求就是收入不斷提高,消費不斷增加。經濟增長指針成為最高指令,逼迫所有政治家或政客都要服從,想懸崖勒馬都勒不住。這種由貪婪個人匯集的民主,只能走上物質主義的不歸路。

人類要有自由,我絕不否認,但人類也要有「節制」。沒有節制的話,一定會出現人類和生態的最終衝突,只是早晚而已。我與自由主義的距離主要在於這個方面。我主張在自由的平台上建立「節制」,靠什麼呢?就是「遞進民主」。

消費主義跟民族主義或族群衝突之間是有連帶關係的。消費主義帶來資源的爭奪。這種爭奪往往是以族群或國家為單位,比如說,新疆的民族衝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移民,移民造成了水資源的爭奪。當人類的消費慾望愈來愈擴張,資源又愈來愈緊缺,這種衝突也會愈來愈加強。中國很多的民族主義情緒,針對西方的、針對少數民族的、針對漢族的,其實都是在消費主義和經濟擴張的背景下產生的。

在中國,消費主義和民族主義這兩大問題都比西方要嚴重。生態的極限在中國已經不遠。至於在中國60%領土的新疆、西藏、內蒙古的民族衝突,中國若是實行代議民主,那不會是達賴喇嘛說的「只要中國民主了,民族問題一個星期就可以解決」,更大可能是各民族的極端主義走上前台,成為主導。

陳:您在《遞進民主》中曾以台灣為例。

王力雄-香港版《遞進民主》。(BBC中文網)
王力雄-香港版《遞進民主》。(BBC中文網)

王:如果現在的中國政府打台灣,會被認為是專制對民主的進攻,民主國家會為此保護台灣。但若中國實施了代議民主,在極端民族主義的鼓動下,選民以符合程序的多數投票贊成打台灣,包括打西藏、打新疆,不是沒有可能的,那時國際社會該如何判斷與對待?我把代議民主稱做「數量民主」。

數量沒有方向,或者說只有正負——贊成或反對,然而人的判斷和選擇其實是無限豐富和複雜的。變成一正一負是大大的簡化,而且是不合常理的簡化,往往會把大眾局限迭加在一起,讓局限被放大。真正的民主應該是「矢量」(向量)的,既能體現每個人的意志,又能把所有「矢量」求和在一起,得到的結果不是局限放大而是真正的全局。

陳:不少人認為,代議民主制具有一種「效率」。在特定議題上,51%贊同的政策實現了,49%的相反意見就不能兌現;不過,大概沒有人會在所有議題上都屬於少數。我同意您說這種「數量民主」是一種政治簡化,但您提出的遞進民主(所謂「矢量民主」)又能否克服代議民主的弊病?我們是否轉到這個議題?

王:我們可以把究竟哪種民主更好的問題先放下,先從可行性上著眼。我曾經寫過一篇〈以「遞進民主」實現中國的平順轉型〉,提出通過自下而上的逐層自治與選舉,循序漸進地把政治權力從專制手中拿過來。針對藏人自焚我也寫了一篇文章——〈除了自焚還能做什麼?〉,主張從村莊自治開始做起。達賴喇嘛要的是整個藏區的自治,那只能等著中共發慈悲恩賜,怎麼可能呢?如果不可能,為什麼不從小做起,從每個村莊的自治開始呢?

由每個村莊的村民自己制定決策,不再聽官府的,只服從自己的決策和所選舉的領導者,不就實現了村莊的自治嗎?如果村莊自治能夠實現,再由每個村的當選村長組成本鄉鎮的管理委員會,制定決策並選舉鄉鎮長,實現鄉鎮自治……當局當然會鎮壓,然而人們不是一直都在說非暴力不合作嗎?當局頂多是抓幾個當選者,不可能把所有老百姓都抓起來吧?那抓了就再選。如果藏人連自焚都不怕,被抓又算得了什麼?何況也不能把當選定什麼大罪。非暴力不合作的口號之一不就是「填滿監獄」嗎?就看是否有決心。

這裏要提出「層塊」的概念。「層塊」是由直接選舉者和當選者構成的。村民委員會和當選的村委會主任構成一個層塊;村委會主任組成的鄉鎮管理委員會,和當選鄉鎮長又構成更高一層的層塊。這時的村委會主任具有雙重身分——他是本村委員會的主任,同時是鄉鎮委員會的委員;他是下級層塊的當選者,同時是上級層塊的選舉者。他是下級層塊的行政者,同時是上級層塊的立法者。

遞進民主的層塊之間正是靠這種雙重身分連結起來的。依此類推,鄉鎮長組成縣委員會,選舉縣長……一直到各省委員會選舉的省長組成國家委員會,決定國家大政方針,選舉國家元首。從最基層一直搭建到最高層塊,構成整個國家的管理體系。

遞進民主的結構是就由多個、多層委員會自下而上組成的委員會系統。我稱為「遞進委員會」系統。整個社會被這系統包容。遞進民主的另一特徵是「逐層遞選」。遞進委員會在逐層遞選過程產生,逐層遞選又由遞進委員會完成,二者互為因果。遞進民主首先實現每個層塊內部的「直接民主」和「參與式民主」,再把各層塊用「間接民主」遞進地搭建在一起。

藏區如果能利用遞進民主,先實現村莊自治,到實現鄉鎮自治,再實現縣自治,繼續向上,縣長選出州長,州長組成藏區管理委員會,再選舉出藏區領導人,最後實現整個藏區的自治。先把遞進民主當做手段,自己掌握實現自治的進程,自下而上一個層塊一個層塊逐步實現自治。既能步步取得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果,又避免大的衝突和決戰,完成平順轉型之後,再進行全民投票,決定是要實行代議制民主,還是繼續實行遞進民主。

陳:您在1975年就有了「逐層遞選」的想法。但我對列寧的巴黎公社論說,以及他的直接民主理論,多少有些質疑。列寧說巴黎公社或蘇維埃制是自下而上的,不是一種代表制或代議制,因為被指派到更上一層的「受委任者」只是傳達下一層的決定,而且隨時可以被下一層召回。歷史上,這種架構只有在革命時刻曾經短暫出現,都非常短命。列寧後來以中央蘇維埃壓制、毀滅了蘇維埃制,這也是事實。您主張「隨時召回」的制度設計嗎?在所謂的現代多元社會中,「隨時召回」是否可能?這是我的一個疑問。

代議制或代表制的優點在於其效率,缺點在於其「異化」(代表和被代表者之間的疏離)。但金字塔型自下而上的巴黎公社架構,似乎也有明顯弱點,就是它假設了各種「矢量」不但能合,還能取得一定共識。務實地問,您認為這真的可以運作嗎?試想:在高度爭議的公共議題上,如果第N-1層可以隨時召回派去第N層的「受委任者」,這種體制是否可能因爭議僵持不下,或來回拉鋸而癱瘓?於是演變為比代議民主更異化的政治體制,例如中央蘇維埃的集權專政?

王:理論上,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跟蘇維埃制度相似,都是自下而上的金字塔,而且也有逐層遞選。人民代表大會的鄉級代表由鄉民直接選舉;縣級代表由全縣選民選舉;再往上,地區級或省級代表由縣級代表選舉;全國代表則由省級代表選舉。但是這種選舉是虛假的,是被操縱的,愈是上層的代表愈受操縱。

問題首先在於選舉的規模。中國的鄉鎮往往有幾萬人,縣則有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在這麼大的規模中是不可能進行充分溝通的,如相互協商、串聯、熟悉候選人、了解執政情況等,只能依靠主持人,而主持人就會利用主持的權力去操縱和把持選舉。「遞進民主」主張從社會最小單位開始民主化。這個你千萬不要小看,最小單元可以實現充分的溝通,正是解決弊病的關鍵,是真正民主化的基石。金字塔結構本身不是錯,專制權力的金字塔也是因為溝通需要。一個皇帝管不了一千個縣官,只能管幾十個總督;每個總督管若干個知府,每個知府再去管若干個縣官。民主更需要充分的溝通,因此同樣可以利用金字塔結構,只是要調轉方向——權力的源頭不在上而在下,自上而下的金字塔變成自下而上的金字塔。

第二個不同是,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定期選舉,「逐層遞選」可以隨時選舉,以新人取代原有的當選者,這類似你說的「隨時召回」。蘇維埃的「隨時召回」之所以最終變得有名無實,同樣是因為規模。當不可能自發地協調串聯進行重新選舉時,主持人便會想方設法控制選舉。蘇維埃制度後來的發展的確如此。遞進民主的隨時選舉相當於皇帝可以隨時罷免手下的官員。既然不可想像皇帝只能定期罷免官員,為什麼民主就只能定期挑選官員呢?代議民主的定期選舉更多是因為大規模選舉無法隨時舉行,是出於技術限制的不得已;遞進民主卻是在技術上找到了方法。

不必擔心因此會頻繁更換當選者。「隨時選舉」的規則使得每個當選者在決策前都會先在頭腦中「模擬選舉」,想方設法迎合多數,反而使選舉在很大程度上無需發生,甚至可能比定期選舉還少。既然皇帝不會因為有隨時罷免的權力就不停地撤換官員,為什麼擔心民主會這樣做呢?如果民主是那樣無理性,我們又爭民主幹什麼呢?

還有一個不同,「遞進民主」是「議行合一」。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只是「議」,也就是立法(甚至這也是假的)。而具體執行權力的行政系統,全是自上而下任命。「遞進民主制」的「議行合一」並非把立法和行政的權力合在一人身上,而是合在一個體系中——每個當選者是下級層塊的「行政首長」,同時是上級層塊的「立法者」。立法與行政既有聯繫,又有制約,而且比分立的權力有更多層的制約,卻能避免分立權力之間的脫節與對抗。

遞進民主的轉型不需要重新規劃與建立「層塊」,不需要從頭建一套新體系,不會把原有社會組織推倒重來,因為它需要的層塊在社會生活中一直存在,遞進民主只是把權力關係反過來,社會就從統治結構變成自治結構。區別僅僅在此,對社會結構的觸動和改變最小,變化卻最為徹底。

我之所以能夠在1975年產生遞進民主的基本想法,正是因為那時整個中國都納入在一個單一的權力金字塔中。農村結構是生產小隊、大隊、公社,工廠是班組、車間、分廠、總廠,結構非常清楚,只要權力源頭一調就行了。如今隨著中國社會的多元與複雜化,產生很多民營企業,多種生存狀態。適應這種變遷,我把社會組織分成私權、眾權(集體)、公權三種性質。私權組織不實行遞進民主,眾權組織可自行選擇,公權組織實行遞進民主。

「縮小範圍」和「隨時選舉」是遞進民主的兩個基本點。民主的範圍縮小到社會基本單元,再由隨時選舉(逐層遞選)組合在一起。而只有把民主的範圍縮小,每個範圍才能實現充分溝通和隨時協商,決策和選舉都無需依靠主持人,也才能實現隨時選舉——大家相互表個態,馬上就能得到結果。

陳:關於司法,您有何制度設計?

王力雄-2004年台灣版《遞進民主》。(BBC中文網)
王力雄-2004年台灣版《遞進民主》。(BBC中文網)

王:我的想法是,需要設置法官和檢察官的遞進民主層塊,以三分之二多數選舉法官和檢察官。遞進民主結構的每個層塊可以在不違背上級層塊立法的前提下自行立法(或制定規則)。每個層塊的法官、檢察官根據本層塊立法行使本層塊內的司法和檢察權。只要不招致本層塊三分之二多數的反對,法官和檢察官就可以相對獨立地行使職權。關於遞進民主的司法不是幾句話能說清楚,需要另做專門的討論。

陳:到了縣級、地級或省級,在您的設計裏,會出現一個龐大的官僚隊伍嗎?

王:遞進民主制一樣需要公務員系統。較高層塊的行政首長需要公務員輔助其行政。但遞進民主中的公務員由每個層塊自己供養,因此會盡可能地精簡。

陳:公務員系統屬於公權力,所以也要實行遞進民主?

王:不,公務員只是輔助行政首長,必須服從,不能自治。保證這一點的前提是任命制,不服從即可撤換。因為行政首長處於本層塊「隨時選舉」的制約下,所以不必擔心濫用這種任命。另外重要任命都要經過層塊批准,也是一種牽制。

陳:我注意到,其他論者對遞進民主論的批評,您最近少有響應。

王:我原本對批評是積極響應的。我還辦過一個「遞進民主」網站(2007年被當局關閉),目的就是與批評者進行討論。後來我的響應逐漸少了,原因既有想用更多時間去做原創研究和寫作,也有覺得批評者沒有認真讀我的文本。比如我從1970年代就論證何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專制工具,根源就在於過大規模造成的無法溝通,通過主持人操縱把人大變成橡皮圖章。但遇到只是按照自己想像的批評者,仍然說遞進民主和人民代表大會一樣,也就疏於繼續回答。不管怎麼樣,我想了幾十年,如果對方聽了幾分鐘就自信滿滿地全盤否定,就很難找到對話的接口了。

陳:您認為,遞進民主可以容許多大程度的寡頭化?理論上,第N層塊必須對第N-1層塊負責,但第N層塊所掌握的資源(包括財政收入、文官體系、警察等)要比第N-1、N-2、N-10多得多。遞進民主制度的穩定性,從我的直覺,似乎意味一定程度的寡頭化。您是否考慮過這方面的問題?

王:這是對遞進民主最常見的質疑。但是美國總統不能利用三軍統帥的身分讓自己成為終身總統吧?只要社會已經在憲法意義上接受並實行了遞進民主制,軍警就不會執行那樣的命令。N-1層塊也會立刻罷免N。如果N聯合N-1一塊篡權,N-2則會罷免N-1……即使所有當權者聯合起來要廢除遞進民主制,但權力是以人的同意為前提的,會面對整個社會的不同意和不服從,他們也就不會有實際的權力。即使佔領了中南海,也不過是佔領了一個大院,社會並不因此服從。

還有人說,遞進民主的最高層塊因為與老百姓隔著好幾個層次,以權謀私不會被發現,也拿他們沒奈何。但這不會發生。遞進民主結構除了最基層和最高層,其他節點都是雙重身分,同時身在下級層塊和上級層塊,這形成了一種經驗延伸的鏈條,成為普通民眾制約上層的手段。當選者在本層塊內不敢謀私,否則會被罷免。當他進入上級層塊,雖然隔了一個層次,下級層塊仍能知道上級層塊的主要情況(何況還有制度保證的透明性)。層塊規模愈小,經驗延伸愈多,如果當選者在上級層塊勾結謀私,照樣會被發現和更換。

這種「經驗的延伸」存在於每一級,中間不會中斷,一直到最高層,層層都需要對下級負責,最終結果就是對民眾負責。這如同多米諾牌,第一塊壓住第二塊,第二塊壓住第三塊……直到第N塊。每塊壓住下一塊的部分相當於延伸過去的經驗。民眾雖然只壓住上一層塊,離N隔著好幾層,但就像第N塊倒下是第一塊導致的一樣,第N塊的任何動作也會通過相互壓住的關係傳回到第一塊,第一塊是最終的制約。

舉例說,中共政治局決定把國庫的錢據為己有,下面老百姓不可能知道,因為相距太遠了。可是中央委員會的人一定知道,因為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千絲萬縷的。在遞進民主下,N層塊分贓N-1層塊一定會知道。如果N層塊為此賄賂第N-1層塊,N-2層塊又會知道。這樣一直下來,除非把全體老百姓都賄賂到,否則總是過不了關的。

王力雄-1993年毛烏素沙漠。(BBC中文網)
王力雄-1993年毛烏素沙漠。(BBC中文網)

陳:您說民營企業或私權組織不納入遞進民主制,這是一種妥協嗎?民營企業一旦大到一定規模,其社會性是很難否認的?

王:私權組織不實行遞進民主制,因為那是所有者的個人領地。民營企業工作人員只是受雇者,但是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加入公權組織的遞進民主結構,也可以在企業內的工會組織(眾權組織)中自願實行遞進民主制,然後納入到公權組織中去。在公權組織的遞進民主中,老闆與雇員的權利同等,而雇員人數多於老闆,遞進民主的最終結果就會是抑制私權組織的惡,同時保留其對社會有利的一面。私權組織和眾權組織不管是否納入公權組織,都要接受和服從所在地的公權組織的法律和管理。

陳:您在《遞進民主》書中的說法,並不是只把遞進民主當做一種平順的轉型路徑,也希望在轉型之後繼續實行這種制度。

王:我說過可以先把它當做實現平順轉型的方法,然後由民眾選擇是否繼續實行。我的設想是「遞進民主」作為基本法,修改需要很高的門坎。基本法中還應該有人權保障的內容,我沒有去寫,因為我認為一旦實行遞進民主,就會進入自我完善的循環,法治與人權一定能夠得到保證。

的確我認為遞進民主優於代議民主。代議民主中參與管理的只是少數人,遞進民主卻可以把全體社會成員包容進不同層塊的委員會,等於全民參與民主管理,個人權利通過遞進結構逐層凝聚為「人民主權」,這是其他政治結構無法做到的。

陳:您如何考慮社會流動性的問題?一個農民工可能今年在廣東打工,明年就去別的省分了。張三是北京市某區居民,同時參加了一些NGO或眾權組織,那麼,在您的設想中,他可以參加幾個民主單元?最多可以有幾張票?由於人的興趣、關懷或身分認同具多元性和流動性,遞進民主制會讓大家自由選擇其所屬的民主單元嗎?想棄權的人,不想參與任何民主生活的人,會是處於何種位置?有沒有不參與的權利?所謂可直接溝通的小範圍,除了自然村之外,在北上廣等大都會如何實行?不喜歡開會的人很多,沒有共和主義參與精神的人很多,您如何安置?

王:恰恰是「遞進民主」可以讓參與成本降到最低。流動性的問題在於人們互相不認識,而且變化太快,然而我說的充分溝通並不需要成為全天候的共同體,不是非得像一個村莊那樣祖祖輩輩互相都清楚。對於現代社會生活的流動和多元,人們只需要在共同從事的「項目」上合作,互相了解,與「項目」無關的部分不需要了解。

而遞進民主的每個層塊都是小範圍,決定了人們在那種範圍相互了解的速度可以很快。我經常想,如果當年天安門廣場上的學生實行的是遞進民主,會是什麼樣的結果?天南地北不同學校的學生,以左鄰右舍的帳蓬為單位, 一個人說五分鐘話,總共用不了多長時間, 基本就能判斷出哪個靠譜,哪個不靠譜,然後選出一個人進入上一層。選舉也很容易,表現不好馬上可以撤換,經過幾輪一定會把最合適的人選上去。經過逐層遞選形成的領導核心,跟當時的「廣場指揮部」會不一樣,說不定那場運動的結果也會不同。當然這只能是想像了。

遞進民主制的公權組織一般按地域形成,從覆蓋面上應該可以囊括所有社會成員。公民按照居住地(如業主委員會)加入。當然不強制。美國不也是有一半以上的人不參加選舉嗎?但是當參與成本很低時,就不一定非得需要共和精神才參與,而是因為參與會給自己帶來的好處。

人除了居住以外還有工作和社會活動。農村人的工作地與居住地往往重合,城市人的工作地和居住地卻大部分分開。遞進民主制允許公民從不同渠道同時參與多個公權組織,數量不限,使公民的個人意志從不同側面得到立體表達。而他不管表達多少個側面,也無非等於「1」的自乘,乘多少次仍然是「1」,僅是他個人意志的分解和細化,不會因此使他的個人意志得到擴大。

陳:您何以認為,這套遞進民主制可以緩解中國的轉型陣痛和民族問題,甚至對消費主義形成克制?您整體的圖像是什麼?

王力雄-1993年黃河壺口瀑布。(BBC中文網)
王力雄-1993年黃河壺口瀑布。(BBC中文網)

王:在數量民主中,表決被簡化成「是」或「否」,然而完全的「是」或完全的「否」只是兩端,個人意志絕大多數都處在兩端之間的不同位置。即使同一人對某個問題表示了贊成,也只是他的取向之一。例如問一個少數民族人士是否贊成民族獨立,很可能回答「是」,但若問他是否願意為此家破人亡,回答就可能變成了「否」。因此只對單一問題進行表決是誤導,結果也是假像。

人類以往形成的機制已經無法處理今日面臨的全球問題。那些機制促進擴張,今天的人類卻需要節制。由熱衷物質主義的大眾直接普選,社會的總體節制如何建立得起來?不能埋怨民眾缺少「放眼世界」的眼光,個人對全球問題有局限再正常不過,全球問題從來不是普通社會成員能把握和該把握的。

但是他家水缸被人撒尿,他一定玩命也要制止。而面對宏觀範圍,個人的破壞或保護,作用似乎都可忽略不計。有人往太平洋撒尿,自己能被污染多少?挺身阻止是否值得?代議民主正是把人放在這種關係疏遠且作用渺小的宏大規模中。當民主對個人進行簡化時,個人也會對民主進行簡化,民眾總是重消費輕生態就不奇怪。

遞進民主則是要把個人責任放進類似自家水缸的範圍。水缸對世界雖小,對靠它喝水的人卻是全局,不容污染。再通過逐層的矢量求和實現理性的逐層提煉,把每人對自家水缸的守護匯合成對村莊水井的保護,擴展到對地域河流的保護,再匯集成全人類對大洋大海的保護。這種矢量民主進程便是從保護自己開始,形成對人類行為乃至對每人自身的節制,最終解決消費主義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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