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後新冠肺炎的公衛防治審思

2022-02-0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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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要設想,某醫院病房護理人員(不包含醫生),共21人,以每人22天計,1個病房需要462萬支出,1年所需要的是46464萬元。假設1個醫院開立2個專責病房,就需要支持92928萬元薪資。1個護理師在專責病房1年,連本薪接近400萬元,這樣對比同院其他工作同仁,相信沒有一個人會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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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管理或風險擴散可能,分散到各院區廣設專責病房,都不是非常良好設計。

三、提高專責病房工作人員的保險金額才是正途

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人的通性。你也可以說成見不得別人好,但問題是,同樣付出,同樣有風險,卻硬生生差了5倍待遇,這任誰都無法服氣。如果政府真要給於專責病房相對支持,應該是給於醫療意外險的保護,這才能真正保障到在專責醫療病房工作的醫護人員。試問,就算拿到100萬元,但家庭和自己卻因工作遭到病毒,100萬能補足後面的身體長期傷害嗎?例如陽明醫院一位胸腔科醫生,因替病人插管工作成了植物人,這種對家裡人的一輩子傷害,絕對是一天拿1萬元無法補足的。

因此,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和地方主管是不是要在春節結束後,及早關閉專責病房?以台北聯醫而言,每家聯醫所能開出的不過是十幾床,但這十幾床卻讓聯醫的每個院區,如臨大敵,這絕非良好策略。就不管政治意識形態如何,台北市長柯文哲本身也撰文反對這種到處開花,普設專責病房的做法。因為如前面所論述的,這絕對是風險的疊加,而非風險消去法。更何況對人事公平,有絕對性挑戰。

事實上台灣對於面對新冠肺炎已經累積相當經驗,過程中也遭遇不少挫折。但如果這些經驗不能化為真正變革動力,那麼這些經驗,不過是笑話。這裡舉個真實例子,就可以知道當中管理如何可笑。A是北市某聯醫看護,原本在6A病房之01-1病床照顧某甲,A的病人某甲出院後,A當天要轉到6A病房之05-1照顧某乙病人。這時A需要出去外面做PCR,然後等到PCR陰性報告出來之後才可以再進6A病房。試問,A此時在外面移動染疫風險是高還是在病房風險更高?這就可以知道,是何等可笑白癡規則?!這就是坐在暖氣辦公室,我們偉大的防疫中心制定下來規則。

結語

希望防疫中心及早關閉春節專責病房,並重新審視管理中那些歧視低階護佐,或者造成醫院人事不滿的差別待遇。將染疫者集中在可做醫療的防疫中心和防疫旅館。而非消耗國家非常珍貴的醫療資源。最後再說一句難聽的話,醫療管理如果隨便找個台灣中等大小科技公司管理主管,這種境外移入漏洞能一再發生?要在一家正常公司,這家公司品管經理不馬上被要求走人才怪。而一個國家級公衛控制團隊,為什麼漏洞頻開,令人百思不解。

*作者為天涯民間語文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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