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雙矛劍指中國!日澳簽署《互惠准入協定》,自衛隊與澳軍強化合作

2022-01-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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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王尊彥(照片提供:王尊彥)
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王尊彥(照片提供:王尊彥)

他對美國之音說:「畢竟日本與澳大利亞從2007年起本來就形成了所謂的二加二機制,也就是外長和防長聯席會談的伙伴國,而且澳大利亞還是日本的第二個二加二對像國,日本則是澳大利亞第三個二加二機制的對像國。在簽署《互惠准入協定》之前,日澳兩國在軍事的領域上已經有過不少重大進展,例如在2012年簽署《情報保護協定》,2014年簽署與軍售有關的《防衛裝備技術移轉協定》, 2017年簽署有關『兩國可以相互提供物品勞務』等等與軍事合作有關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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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彥指出,現在簽署《互惠准入協定》,更強化了日澳兩國軍事合作的制度性架構,未來軍事演習也就更加方便、更有效率。他認為,日澳之間雖然沒真正締結軍事盟約,甚至之前日本欲向澳大利亞售予潛艦的計劃也未能如願,但是兩國之間作為實質上的同盟、或是說「準同盟」的關係,可以說已經成形了。

抗中優先於死刑制度歧見

日澳兩國2014年就曾啟動有關簽署《互惠准入協定》的談判並達成一致意見,但因日本死刑制度等原因陷入僵局。

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王冠雄表示,2014年啟動談判時的難點在於「對在日本犯下重罪的澳大利亞軍方人員,是否適用尚未廢除死刑的日本司法制度?」

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王冠雄(照片提供: 王冠雄)
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王冠雄(照片提供: 王冠雄)

他說:「澳大利亞支持廢除死刑,但是日本尚未解除有關死刑的規範。如果日澳雙方的軍事人員在簽署協定後能夠比較自由地進入對方的領土範圍,其行為萬一觸及到對方國家在死刑上的問題,澳大利亞堅持不能對其公民執行死刑。不過現在日澳應該已經就這一點達成協調。」

王冠雄指出,在是否適用日本的死刑制度上,日澳之間持續存在分歧,談判一度進展艱難。最終,日澳雙方本著以合作優先的態度達成了妥協。

日澳在1月6日簽署《互惠准入協定》時達成共識,規定執行公務時犯罪由派遣國擁有審判權,而公務外犯罪的審判權由接收國擁有。

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王尊彥表示,最後達成妥協的最重要原因莫過於日澳兩國對於中國威脅的警惕,尤其是對台海安全情勢惡化的關注。

他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去年6月日澳二加二會談的聯合聲明提到了『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而且『鼓勵兩岸問題要和平解決』。澳大利亞國防部長杜登也不止一次公開批評中國,去年11月杜登還在演講中表示,『如果中國打下台灣,那下一個就輪到釣魚島』。而日本駐澳大使山上信吾(Shingo Yamakami)更是多次地在澳大利亞的媒體裡面批評中國,也關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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