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求婚」帶有這樣的社會意義,我總是覺得「求婚」是一件很父權的事情,或至少是件很僵固、很陳舊的事情。我心中某個女性主義的自己,不斷在抗拒著求婚這件事。我沒法將「結婚」這件事提上我們未來規劃的日程表,因為我甚至無法開口和女友正式提起我想和她共度終生的願望。
直到2017年的跨年夜,我在朋友們的熱烈追問之下,我才將我內心「卡住」的地方說了出來,而那也是我第一次認真梳理我內心對於「求婚」的障礙。
聽完我的表白,當時是女友的老婆,給予了我一段簡單而直接的回應——她不是那麼在乎女性主義如何看待婚姻和家庭,但是她很在乎我,也在乎我如何看待我倆的關係。她想要的不是任何意義上的求婚,而只是想要聽我表達我個人對這份關係未來的盼望、我個人對她的感覺,以及結婚對我個人的意義。
那一刻,我忽然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結婚固然是社會的事,但同時也是個人的事。我能夠從社會結構層次分析「結婚」這回事,為什麼回到個人的層次,我就支吾其詞呢?
我在女性主義前輩那裡學到的一句老話:「個人的即是政治的。」這句話提醒我們,每一個個體身上發生的事,都和更廣大的社會結構有千絲萬縷的關聯。
而我在2017年的跨年夜學到的,則是另一番同等重要的道理——每一個人都是經歷了社會所給予的種種自由與限制之後,才活成了今天這副模樣。我和老婆在這段親密關係的旅程中,曾經彼此分享食物和飲水,交織了彼此的快樂與憂愁,我們因此共享了一份對於過去的記憶,以及一份對於未來人生的盼望。這遠不只是社會體制運作的結果,它也是屬於我們兩個人的愛情故事。(完)
作者簡介|黃星樺(Podcast讀書節目「衣櫥裡的讀者」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