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謙專欄:當一個女孩想知道,一個男人強摸了她的胸和腿,在法律上到底該承擔什麼後果

2021-09-15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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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很好地體現了#咪兔在中國的現況—整個社會更加敵視性騷擾案件的指控者,在嫌疑人與受害者之間,輿論似乎更加同情「可能被污衊的嫌疑人」,而非挺身對抗加害者的指控者。當然,既然是打官司,一切恐怕還是要回到證據與法律,但觀諸網路輿情,似乎沒有多少人在意周曉璇提出的質疑有沒有道理,在中國網路控管的環境下,對周曉璇不利的言論似乎也更容易得到傳播與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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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伊藤詩織雖在2017年未能告成刑事,但她對山口敬之的民事訴訟卻在同年獲得勝訴。山口敬之雖然宣稱「根本是她自己喝醉的」、「害我還要照顧她、帶她回我工作下榻的飯店休息」、「酒醒了她還在房間跪著跟我道歉」、「總不能把酒醉的女人放在車站」、「一切都是伊藤自願的」,但東京地方裁判所判決山口敬之必須賠償原告330萬日幣,因為裁判長鈴木昭洋認定,從雙方提出的證據看來,伊藤詩織確實是「在違反其性行爲意思的情況下,與山口敬之發生性關係」。

央視前女實習生周曉璇訴央視主持人朱軍性騷擾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9月14日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美聯社)
央視前女實習生周曉璇訴央視主持人朱軍性騷擾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9月14日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美聯社)

至於剛剛輸掉一審的周曉璇,前頭還有第二審的程序等著她。面對始終不願出庭的朱軍、充滿惡意嘲諷的大環境,「弦子」除了還是得面對敗訴的可能性,朱軍對她提告的65.5萬人民幣的精神賠償,則是另一個更為實際的、將被這起官司的勝負所牽動的「懲罰」。

一個想知道「一個男人未經同意強摸了她的胸和腿,在法律上到底應該承擔什麼後果」的女孩,還在等待法律給她一個公允的答案。並不是「朱軍敗訴」就一定公允,「周曉璇敗訴」就一定不公允,但本案的司法程序與認事用法的審判品質,似乎並非輿論關心的焦點(即便想要關心,司法體系作為政治制度的一環,其實在中國往往也「不容關心」)—更多人對於「女拳分子碰壁」、「境外勢力吃鱉」顯然更為興奮。在這種異樣的時代氛圍下,背負著眾人惡意仍堅持前行的周曉璇,也只能在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的理想裡,繼續等待果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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