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司機過勞,真的只是勞基法的問題嗎 ?

2018-02-0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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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運輸業因為存在資訊不透明 ,才讓雇主有機會以乘客跟司機的無成本風險來創造利潤 。(資料照,郭晉瑋攝)

作者認為,運輸業因為存在資訊不透明 ,才讓雇主有機會以乘客跟司機的無成本風險來創造利潤 。(資料照,郭晉瑋攝)

過年快到了 ,午餐時看著新聞 ,高速公路巴士司機因為勞基法修正後 ,擔心可能會有14休一的過勞現象 ,可憐的家屬在記者面前哀戚的控訴著政府的可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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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 ,記者就沒有在繼續討論下去了 ,至於應該如何應對這種情形 ?仿佛全國的巴士司機都會14休一 ,將來一定會惹出巨大的災禍 !到此 ,記者的工作算是完成了 。

身為大眾媒體 ,當新聞報導的目的只是在為他自己所效忠的政治勢力服務的時候 。的確 ,就是應該用這種方式來播報新聞 !反正支持者一定會拍手叫好 。我想 ,電視台可能都不在乎觀眾喜不喜歡他們的節目 ,看不看他們的廣告了 。他們的收入很可能早已經不靠收視率 ,而是政治勢力會另外給的好處 。

回到過勞的問題 。其實不難解決 。如果乘客在買票搭上車之前 ,可以用手機app,或是車站上輕易可見的資訊看板 ,知道自己要搭的那一部車的司機 ,已經連續工作幾天的資訊 。而知道這位司機已經連續開了13天的車 ,如果你是乘客 ,你敢坐嗎 ?如果公開資訊上同時也顯示了這位司機在統計機率上的可能肇事或然率 ,那就更清楚了 。

乘客是人 ,有腦袋 ,看到對自己存有危險的資訊時 ,不可能不會有反應 。保險公司也能夠以這個資訊正確的評估運輸公司的經營風險 ,當風險偏高的時候 ,保險費也會墊高業者的經營成本 。另外 ,搭車是消費行為 ,受到消保法的管制 ,主管機關可以訂出定型化契約範本 ,規定駕駛的連續駕駛時數上限 ,與連續駕駛天數的上限 。如果業者違反契約 ,消費的乘客可以憑藉著公開資訊求償 ,或要求退費 。筆者相信 ,以這種手段一定可以輕易的遏止運輸業者對司機的過勞壓榨 。而且不需要大批的勞檢公務人力去檢查 。消費者所形成的市場力量 ,就足以約束了 !因為這是一種自然免疫的健康生態 。

我們的勞工過勞問題 ,有一部分 ,例如大眾運輸 ,就因為存在這種資訊不透明 ,才會讓雇主有機會以乘客跟司機的無成本風險來創造他們的利潤 。

這種司機疲勞程度的資訊系統很難嗎 ?其實一點也不 。這種資訊對稱的方法很希罕嗎 ?其實早已經是經濟學上的ABC了 。為什麼我們的政府跟學者還有宅心仁厚的勞工團體都不會想到 ?因為他們都只信仰著 !勞工應該工作多少時間 ?可以工作多少時間都應該 ,也必須由政府跟法律來規定 。只要政府是好的神 ,大家就不用動腦 ,生活就會幸福 。他們不相信市場上 ,每個人可以接受的風險跟價格是不一樣的 。他們相信 ,政府必須是神明居所一樣神聖的聖殿,而總統應該是神 。人們所爭執的只有 ,那個神是不是自己所信仰的那個神 ,如果不是 ,那就是應該斬殺去除的惡魔 。作什麼都是錯的 !

政治上 ,不只是在勞基法 ,在其他的領域 。我們國家的人與政府一直陷在這種為了誰才是真神的問題上打轉爭執 。卻不願意以科學理性的方式想問題的解法 。而且 ,漸漸有人大聲的在說:都不要吵了 ,北京那裡有個更大更加法力無邊的大神 。我們去信仰他吧 !從勞工過勞也可以談到統獨議題喔 ?一定有讀者認為筆者實在太會牽拖了 。很不幸的 ,我們就是這種奇異的社會 。

我們社會跟政府都很愛大喊創新 。可是思考的模式一直沒有改變 。就是 ,對於市場秩序 ,永遠依靠道德無瑕的公務員去查核處罰來維持 。只有這一套 ,沒有別套 。如果政府的政策能夠以創造健康的 ,可以自我修正自我監督的市場生態 。則國家的公務資源可以節省 。市場會更有活力 ,利用資訊透明資訊對稱的方法來降低交易成本 。讓風險價格可以公開 ,其實才是事半功倍的方法 ,一昧的強調政府的萬能與為人民著想的理想 ,終究要受到將來不堪的現實所打擊的 。

*作者為土木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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