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觀傳局主秘再爆燈節標案疑雲,籲柯市府:立即公開投標評審過程、計畫內容

2018-01-18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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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經驗表示,市府把4050萬的活動「減項」,有兩種可能性,其一,得標廠商騙標,發現經驗不足,所以沒法承作部分內容,市府只好分包出去,但若是這種情況,市府應當立即與廠商解約,而非協助切割標案,因為幫廠商解套,是要付出很大的行政與法律責任的;其二,廠商得標,也有能力做,但北市府已經答應其他人了,有意從中「分贓」標案,才又找得標者要分包,她認為,這個可能性比較大。不論何者理由,市府都有監督上的嚴重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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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過去,在郝龍斌的8年市府時期,都是「分包」,切成多個小標案,而非現行「統包」一筆高額標案,她說,製作活動的就該是活動公司,跟小燈籠的印刷廠是很大的不同專業,怎麼會弄成一大包招標?
 
游淑慧呼籲北市府,現在燈節標案眾說紛紜,市府應主動公布當時槮凌公司的投標計畫內容為何?投標過程如何?評審過程為何?並回答為什麼已經評選有能力統包的廠商,於決標一個月後,又需要切標活動內容?她說,公開槮凌的投標企劃書,就會清楚得多。

陳思宇:依採購法規定,機關對廠商投標文件負有保密義務

對相關疑雲,觀傳局長陳思宇指出,依據採購法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負有保密義務,且服務建議書涉及廠商的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機密,不能任意公開,並批游曾位居主秘,怎麼會提出這樣的建議。

游也再回應,燈節過程比已經公開的大巨蛋會議還機密?現在只是要觀傳局公開說明椮凌當時投標的企劃,究竟有無包含小提燈和西門町活動規劃?要拆標和減項的理由,這哪裏是機密了?她說,陳局長身為柯市府愛將,怎不知柯曾說有問題的案子都要公開上網,她再次呼籲,北市應公開,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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