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經濟部恐龍官僚摧毀非核家園能源轉型願景

2017-12-1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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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台灣能源轉型的最大恐龍,就是一群在內心雀躍跳舞著的經濟部恐龍官僚。(資料照,取自safinacenter.org、NHD-INFO@flickr/影像合成:風傳媒)

作者指出,台灣能源轉型的最大恐龍,就是一群在內心雀躍跳舞著的經濟部恐龍官僚。(資料照,取自safinacenter.org、NHD-INFO@flickr/影像合成:風傳媒)

經濟部官員日前參加會議,提到台灣推動再生能源之困境,似乎為了回應近來眾多NGO對於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無作為的批評聲浪,特別提到

「過去政府要推再生能源,經常是『上面有想法,下面沒辦法』,因沒有辦法落實,成立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就是要打破部會間的隔閡。」

甚至進一步對整個能源系統以及近來推動的改革,做了如下的說明,特別強調前述的能源辦,讓笨重、動作遲緩的的恐龍跳起舞來了:

「能源是很龐大的體系,過去大家談到再生能源發展都是慢慢演進的過程,若過去說『大牛轉身』會比較慢,去年520新政府執政後,則要強調『恐龍會跳舞』。」

經濟部之角色,在官僚體系當中,是否適合「評價」上級?這樣的評價是否妥適?非常有創意的恐龍跳舞之說,是否類比恰當?

仙丹妙藥般的行政院能源辦?

過去在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之「上面有想法,下面沒辦法」的這樣體制性問題,竟然能夠因行政院能源辦的出現,就讓「下面」想出辦法、提出辦法了?當然或許這一個新的能源辦,真的很能「辦」(對付?)既有的經濟部官僚,以致於真的能夠擔任承上啟下的任務,讓下面(經濟部)能夠提出辦法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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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也引發了眾多疑竇就是,若是能源辦這樣的平台能提出辦法,那為什麼以往的「下面」,無法在過去這些眾多的類似跨部會整合平台(「行政院新能源發展推動會」、「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行政院綠能低碳推動會」)下,提出適切的辦法?看來過去諸多跨部整合平台無法達成其目標的病灶,終於發現了—原來是舊平台中,「下面」的機關(經濟部)扮演「秘書處」的角色操弄的結果。為何經濟部擔任秘書處的時候,搞不出辦法,反而現在由「只有想法者」主導的辦公室,卻可以讓「下面」的機關想出辦法來?假如能源辦的設置可行,這樣的體制創新,絕對值得現有及未來各種行政院跨部會平台參考並作為典範!

圖一gogofgg。當前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之組織架構(取自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當前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之組織架構(取自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捲入政治漩渦的文官?

經濟部幕僚在公開的場合使用如「上面有想法」這樣的話語評價上級,顯不洽當。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這樣的說法是間接的對於過去與現在所有的上級,評價他們為「只有想法,沒有辦法」!或許這原本就是文官與政務官體系分工的憲政現實,但下級幕僚這樣在公開場合進行論述是否適當?文官體系,是否適合這樣批評過去(前朝馬政府?)之政務體系,而間接透過「上面」用語,隱涉本朝的高層?

除了「上面有想法」外,過去「下面沒辦法」推動再生能源發展這樣的評價,說起來也是另外一個令人感到匪夷所思、耐人尋味的說法。

從此一說法可以得到第一層面的意義便是:過去再生能源推動發展實績很糟。連經濟部的幕僚,都「自證己罪」般地,承認自己過去沒有提出「可行的辦法」,「真正地」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但突然天降甘霖似的出現了如同神一般的能源辦,促使經濟部瞬間改變了自己做事的方法,提出了更多可行的方案,如「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等。若事實如此,那這樣過去沒能提出「可行的辦法」之責任是否應進行追究?

事實上,敝人實不知所謂過去「下面沒辦法推動再生能源」之評價指標為何?從實際成效來看,台灣在經濟部官員所稱之前朝,從2009年到2016年初,可說是台灣再生能源發展,在二十一世紀到來後的「風光」時期:風電幾乎倍增,而光電則超越陸上風電,且成長暴增。為何連主管再生能源推動的官員,都為了討好當今的政治人物,而做出不符合事實的論述?

此一說法所得之第二層意義,就為何一群沒有經過大幅異動的經濟部官僚,在馬政府執政期間內無法提出辦法,但面對完全政黨輪替後,忽然的開竅、變聰明了,突然提得出辦法了?這樣的說法,還是頗有為了升官而討好當前上級政務體系的嫌疑,另外,也頗有「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最近提出的相關「辦法」(新能源政策、能源發展綱領、能源產業技術白皮書、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方案、離岸風電競標遴選制度、電業法、能源轉型白皮書、再生能源憑證等)全部都是「優良且有效地」推動再生能源的「好辦法」。

但這真的符合目前綠能產業對於當前官僚體系「想法+辦法」的評價嗎?「下面」,真的有在英明的能源辦帶領之下,提出了什麼真正對產業有幫助的辦法嗎?是否當真讓能源系統這一隻巨大恐龍跳起歌舞秀了?

所謂的恐龍歌舞秀?

首先這一場秀,若以表演分工上來說,所謂的「上面」與「下面」大概可以作如下之角色界定。

舞者/演員:行政院長、政務委員、行政院能源辦官員、經濟部長

腳本/編劇:經濟部幕僚官僚

觀眾:綠能產業界及系統商、民眾

出資:總統、立法院民進黨委員。

在2016年初完全政黨輪替後,政府就開始著手策劃這一場撼動人心的恐龍歌舞秀。

過往最成功的表演便是在八年前辦理首場公演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通過後…」歌舞秀場。這個戲碼因已上演多次,固然可以吸引很多既有死忠粉絲的目光,但麻煩就是這樣的秀,已經上演多年,觀眾或許會失去其新鮮感,況且舞者演員也已經全部都換新了,怕被人家拿來比較、又擔心只做些許異動有些了無新意,政府終究還是決定撰擬一部全新的歌舞秀,盼望其所帶來新的氣象能吸引新的觀眾進場。

首部曲:突破框架!五十年來戲劇界最大革新的電業法改革

是什麼樣的秀,可以吸引眾人的目光,打響這一個舞團的第一炮?為了要擺脫並超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戲碼,編劇們決定此一新舞團所推出的第一部公演為「一場名為五十年來最大改革的電業法革新」。

為了醞釀這一部戲,從編劇、演員、舞團甚至到出資者,可說是用盡心力,花了很多時間佈局,宣傳新劇。過程中與媒體大張旗鼓合作,宣傳著重在於人民的參與。想想看,「隔壁村莊的人,都很想買我的綠電,但我的綠電,只能被迫賣給台電;綠電開發者,因為綠電只能賣給台電,怎麼願意多種電呢?」;再想像一下,「自由市場好棒棒,綠電開發商都好想把綠電賣到自由市場中;全民都好想直接買綠電」,與人民直接的連結、合作,讓人民合作對抗萬惡台電,那畫面是多麼樣的美好、這文宣是多麼的吸引人買票,必定提升人民對於綠能產業的重視。另外,在宣傳過程當中,為了避免觀眾對於前六年的歌舞秀心生任何的懷舊或比較,在宣傳文稿內劇團有默契的絕口不提,現在已經在市場的再生能源,早就有一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那邊,只要一直譴責萬惡台電大魔王,造成了再生能源開發的障礙就對了,觀眾自然就會因為同仇敵愾,來讚揚這一齣新戲。

圖二gogofgg。作者說,這一場大動員的新戲碼,很不幸的,無法打響第一炮,大多觀眾僅能被強迫地觀賞這一場乏味可陳的表演。(作者提供).png
作者說,這一場大動員的新戲碼,很不幸的,無法打響第一炮,大多觀眾僅能被強迫地觀賞這一場乏味可陳的表演。(作者提供)

甚至,連出資者,總統的執政協調會議,也進來幫忙宣傳,拋出全世界沒有人敢實行的「電業自由化,綠電先行」的想法。這一場大動員的新戲碼,很不幸的,無法打響第一炮,大多觀眾僅能被強迫地觀賞這一場乏味可陳的表演。

「創意有餘,毫無效用」,可說是對這首部曲最貼切的劇評。

一再雷聲大,雨點小的二部曲、三部曲……

演員演完了電業法修正的首部曲後,相當心灰意冷。為什麼觀眾的反映不如預期?甚至產生演員在台上演戲,觀眾卻在台下叫囂,噓聲四起的狀況?跑回來問問編劇,編劇只是拍拍演員說:「因為我們所創造的劇,實在太具有時代性的突破與革命,保守的觀眾不具前瞻性、眼界不夠廣闊,看不到我們設計的用心,請繼續堅持下去」,「我們編的下一場戲,會與觀眾更加貼近,請放心」。

於是編劇又在今年初推出具有簽證、身份證、護照等能源轉型加速器功能的「再生能源憑證」大劇。過程當中,觀眾一直在納悶並提出質疑說:「請問你光證明電力是綠色本身,跟實際上推動綠能的牛肉,存在什麼關係?」但編劇還是堅持,光發放一堆證書獎狀本身,綠電業者就會非常開心地投入再生能源發展。結果可想而知,入場看戲的,大多看中的是免費入場(「申請憑證免費」)這樣的優待。而等到要收費時,卻只有二家廠商勉強光顧一下而已。什麼?觀眾怎麼會不想要這樣的護照、簽證、身份證?

圖三gogofgg。作者認為,入場看戲的,大多看中的是免費入場(「申請憑證免費」)這樣的優待。而等到要收費時,卻只有二家廠商勉強光顧一下而已。(取自youtube)
作者認為,入場看戲的,大多看中的是免費入場(「申請憑證免費」)這樣的優待。而等到要收費時,卻只有二家廠商勉強光顧一下而已。(取自youtube)

到底要怎麼樣引發觀眾的興趣,傷透了劇組的腦筋。編劇很用心的檢討,就想到,過往成功叫座的戲劇多半是大成本的製作,會不會是過去的製作成本太低,所以觀眾才不買單呢?於是這個念頭,催生了八千億的大戲:「前瞻基礎建設,一定要過」。雖然綠能建設只在當中占很小的一部份,但這場戲,看起來注定會成為本年度的大戲。綠能建設的這一塊,事實上只不過把過去的很多橋段,拼拼湊湊,甚至連宣稱的產業帶動效果,都非常膨風。不斷重蹈覆轍過往的錯誤,無法吸引觀眾的掌聲。不合時宜的劇情、對於觀眾的喜好及所需調查不足、好大喜功的編劇以及對於出資者的討好,恐怕會使得今年度所有的新劇都成為角逐今年金酸莓獎的佼佼者。

為了避免演員過於傷心而罷演,再加上有一群永遠無法換掉的編劇存在,編劇決定讓演員舞者持續疲於奔命,做各種不同的嘗試,一再推出新的劇本、新的舞台劇,真是眼花繚亂,好不熱鬧。華麗名稱的表演秀,一再地推出,如「從德國飄洋過海到台灣上演的能源轉型白皮書」,「保證湯濃、牛肉超大塊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泡麵」、「肯定風風光光的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在地產業與外國廠商必定雙贏的離岸風電競標/遴選」、「離岸風電融資發展對公股銀行與台灣民間銀行的廣大商機」、「肯定不會讓投資者失望的第三方驗證(project certification)」等。

當然在這過程中,演員似乎一直在懷疑這些編劇。但編劇一再保證:「你看看,你看看,若我們這場秀,連丹麥、德國這些外國人,都不惜千里迢迢、舟車勞頓奔波,買門票來台灣看你們表演,你可以說我們的綠能大戲不好看嗎?」的確,這樣的說詞,真的很難讓人推翻。

和平電塔倒塌,八一五大停電,也讓觀眾更加質疑這一場綠能大戲!逼的出資者,只好撤換幾個重量級的演員下來。而在一組新的演員上來之際,編劇見獵心喜,看來又可以搞出一些有趣的創意與實驗了!這一個新的創意與實驗劇,稱為「政府零出資、地方政府可以拿回饋、民眾零出資又可拿回饋,綠能業者肯定大力支持的『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方案」。這一個實驗劇的概念,可以說是開天闢地、絕無僅有,其建立在既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下,業者租屋頂、發展系統的模式下,但又創造出了更多的金流,以及「虛幻的」業者的支持。亦即,竟然可以讓開發商的業者獲利下降的前提下,又預期開發商會大力支持,並讓民眾與地方政府取得更多回饋,這樣的美妙商業模式,過去怎麼會都沒有想到呢?

經濟部出品,綠能發展票房毒藥保證!?

這些日子以來,綠能發展的票房其差無比,且每下愈況,一齣戲比一齣戲罵聲更大。彷彿,只要這一個劇組寫的劇本所推出的劇,就是票房毒藥的保證。要怎麼樣扭轉這樣的局勢呢?為了拉高票房,編劇開始希望演員穿上恐龍裝,希望能夠力挽狂瀾,至少若戲演的不好,變成喜劇,大家也非常開心!至少可以吸引廣大兒童的票房,但這樣真的可以開發新的市場嗎?

不確定當中的最確定:名利雙收的能源轉型劇組

台灣能源轉型的規劃這場大戲,現已淪落為博眾人一笑的喜劇或觀眾到現場丟垃圾抒壓的鬧劇了。甚至這樣的喜劇,未來是否有市場,也是未定數。其實很多大咖演員,在預演的過程中,即便這些演員對於綠能並非專業,一直對於劇本的內容有所疑慮,但劇組一再安撫演員以及出資者,應該要相信他們。而且,演員在推動能源轉型當中,有很多不合理的要求加戲,如一再拉高到接近不可能任務的再生能源目標,短期間內轉為無核無火(或天然氣角色大幅提昇)的低碳能源系統等要求,依據劇組的專業,本該嚴詞加以拒絕寫入劇本當中,但反正大咖演員要,編劇又不能不配合,就一直寫進去,反正最後劇本可以越賣越貴,劇組的身份地位也必定不斷提升。只要配合大咖演員需求者,就一律可以面臨升官或拔擢的局面。而至於戲劇本身最後變成票房毒藥,反正也不是劇組的錯,根本沒有必要本於良知,說服大咖演員,這並不是觀眾所要的。

觀眾對於劇本的接受度,不重要。重要的是,滿足大咖演員的需求。而大咖演員與資金贊助者,自始自終也都沒有發現,整個能源轉型,是劇本出了問題。而能源轉型大戲,也在這樣一個謊言,掩蓋另外一個謊言下,如雪球般,越滾越大

能源系統從來就不是恐龍!

能源系統從來就不是恐龍。若能源系統是恐龍,恐龍也有很靈敏的迅猛龍,也有很不靈敏的恐龍,但根據研究指出,就算最笨重的恐龍,都可以跑出時速二十八公里的速度!而能源系統,恐怕也不會面臨如恐龍般滅絕的命運。

在台灣最常見使用於描述為恐龍的是「法官」,描述的是一種不食人間煙火,與民眾、產業發展脫節的人格特質。難道現在台灣要將恐龍,慢慢延伸至恐龍「能源轉型劇本」、恐龍般的「部會」、恐龍般的「官僚」、恐龍般的「辦法」、恐龍般的「方案」?

若經濟部幕僚持續拒絕跟產業溝通,而期盼透過一手遮天地欺瞞演員、出資者,持續叫演員穿恐龍裝,歹戲拖棚地跳著能源轉型的恐龍歌舞秀。

期待透過美言演員(行政院能源辦),來拖戲?害死大咖演員?或繼續升官?

很明顯的,台灣能源轉型的最大恐龍,就是一群在內心雀躍跳舞著的經濟部恐龍官僚!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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