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中全會 聚焦「法治反腐」與人事調整

2014-10-2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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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0日起召開4天,23日閉幕。(美聯社)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0日起召開4天,23日閉幕。(美聯社)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0日在北京的京西賓館登場,預計舉行4天,新加坡《聯合早報》綜合中國多家媒體的報導,以及學者對四中全會的解讀,對這四天的全會工作進行了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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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歷屆中共中央全會慣例,總書記習近平將代表政治局向全會作報告,總結一年來中央在經濟、改革、反腐以及軍事、外交和黨建方面的工作,佈置下一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

全會將討論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外界預計這個決定的要點包括依法行使權力、依法監督權力以及紀檢和司法體制改革。

中國官媒指出,四中全會將繪製「法治中國」路線圖,將依法治國具體化、路徑化,使之真正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

另外,四中全會也將追認重大反腐成果和人事調整,通過對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原政治局委員與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的初步處理意見,將二人開除黨籍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兩名中央委員蔣潔敏、李東生騰出的空缺,由排名靠前的中央候補委員遞補。

《新華網》20日發表文章說,與改革開放初期的「無法可依」相比,現在各個方面總體上已經「有法可依」,但一些領導幹部迷戀「權力至上」;「拍腦袋就幹,掐腰子就上」以及「大包大攬」依然是慣用的決策方式;中國社會也依然面臨「中國式過馬路」、「中國式法與情」、「中國式權與法」等法治建設困境;依然面臨著一方面埋怨別人不守法,另一方面自己卻不自覺地違法;一方面渴望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利益,另一方面卻擔心法律限制自己自由。

《新華網》並列舉了中國法治缺失的幾個「鏡頭」:

鏡頭一:在跟隨一名市委書記調研時,這位書記在車上對記者大談加強法治的緊迫性,尤其是領導幹部帶頭守法的重要性。而下車後,他在指揮拆遷時,卻是大手一揮,把這個拆了,把那個拆了,標準的「談法治時滔滔不絕,做決策時權力滔滔」。
鏡頭二:一位在基層做過書記的領導幹部不無憂慮地說,在當市委書記時,有人想請他干預一起法院審理的案件,他回覆說,法院獨立審案子,自己無權干預。結果這位請託人拍著桌子吼道,「全市都歸你管,法院還能不聽你的?!」這位幹部說,自己當時後背發涼,「你說要搞法治,但別人卻不信。」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指出:「依法治國,人們不會只看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你落實了多少。如果法律只是掛在嘴上、寫在紙上,不落實到行動中,那就談不上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中共承認,目前領導幹部普遍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強,法律實施的激勵機制不健全,對違法行政問責不足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問題。因此,要在提高全民法治意識的同時,重點增強領導幹部的法治觀念,要探索「法治GDP」的評價指標,把「會不會依法辦事、能不能依法辦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依據,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確立一個明確的法治導向。

民生證券研究院院長管清友發表文章說,四中全會以司法改革為切入點討論依法治國,將有助於黨內統一認識,正視改革的艱巨性和困難性,完善政治體制建設,擺脫法律困境,消除改革障礙。

管清友說,司法體制改革已成為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15個改革領域中率先「破題」的內容之一。但是,司法改革面臨重重困難。如何處理好公、檢、法之間的配合,使之既能相互配合又能相互監督;如何處理好打擊犯罪和保護權利之間的關係;如何處理維穩和法治之間的矛盾,使維穩能夠真正建立在法治之上,這些涉及政治體制建設的內容,都急需中央的頂層設計。

管清友同時指出,中共反腐正在不斷的打破「慣例」和「禁區」,自十八大以來,已經查處50餘名省部級以上官員,包括政治局前常委、軍委前副主席、政協副主席等。十八大前五年查處的省部級以上官員共32人,平均每兩個月查處一人,十八大後平均每個月查處兩人以上,反腐工作已經成為本屆中央的一張「名片」。

但從長期看,中共反腐更需要一種長期、穩定的約束機制。而「法治反腐」才是反腐治本的根本出路,不依法限權、依法問責、依法治貪,前期成果很難獲得制度保障,「運動式反腐」只能帶來舊病復發,甚至報復性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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