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的彈劾程序與案例

2014-07-2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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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位遭到彈劾調查的美國總統為第46屆與第47屆總統尼克森(Richard Nixon),尼克森遭到彈劾的主因為「水門案」(Watergate)醜聞。

尼克森被指控於1972年的總統競選期間,在當時民主黨競選總部水門飯店(Watergate Hotel)中非法裝設竊聽器材,起初尼克森堅決否認對此知情,但隨著調查不斷地深入,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尼克森不僅知情,還參與了掩蓋錯誤的相關行徑。1974年7月27日至30日,眾院司法委員會投票通過尼克森的彈劾案,提案中羅列阻撓司法工作、濫用總統職權和蔑視國會傳調錄音帶命令等3大罪狀。

在當時參院採取彈劾行動前,尼克森已深知失去國會與民意的支持,8月8日尼克森主動宣佈辭職,成為美國歷史上第1位(也是至今唯一)辭職的總統,尼克森的辭職讓他避免了被彈劾的命運,尼克森於1994年逝世,享年81歲。

美國歷史上至今最後1位遭到彈劾的總統為柯林頓(Bill Clinton),主因是他與白宮實習生陸雯絲姬(Monica Lewinsky)的緋聞案。

1998年10月8日,美國眾議院通過決議,授權司法委員會對柯林頓進行正式彈劾調查,12月19日,美國眾議院舉行全院4輪表決,通過了美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提交的第1和第3項彈劾柯林頓的條款,分別指控他在與緋聞案中作偽證和妨礙司法。

1999年2月12日,當時的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芮恩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在參院主持柯林頓的彈劾案,在全部的100名參議員中僅45名參議員認為柯林頓的偽證罪成立,50名參議員認為妨礙司法的罪名成立,兩項指控均未達到所需要的三分之二門檻(即67票),柯林頓雖逃過被彈劾的命運,但性醜聞成為其總統8年任期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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