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都市計畫的發布實施會對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及工作權造成極大的影響,因此嘉市政府應在都市計畫尚未形成前就納入民眾意見,讓市府提出符合地方需求的規劃,也同時賦予民眾提案權,落實公民參與。
3.政府應主動公告行政流程狀態以及舉辦「聽證會」*與市民溝通,且同步公布過去數場說明會的會議紀錄,達到真正的資訊公開,而不是選擇特定有利政府方的資訊透露給市民。
我們期待涂醒哲市長不要為了拼連任,而為了自己當初的競選口號:「全民當市長,我當CEO」,作為嘉義市的CEO,可以在沒有經過全民的討論和決定,就推動讓嘉義市欠債38.95億的建設預算嗎?請不要讓經濟發展、「翻轉」嘉義的口號成為嘉義市民看得到卻吃不到的大餅。
※「粗黑體字」為專案辦公室人員回覆逐字稿
※聽證會是以接近司法程序般嚴格的方式進行:誰可以出席陳述意見、什麼樣的證據才可以被提出,誰可以對政府人員提出問題、進行辯論,都必須按照嚴謹的法定程序進行。此目的在於使權利受到重大影響的人民可以充分、有效的陳述意見。
行政程序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作者是一群選擇留在嘉義生活、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