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法修法爭議 促綠黨團推重大法案協商機制

2014-06-2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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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修正,引發民進黨是否照顧弱勢漁工的爭議。(外籍漁工,余志偉攝)

漁業法修正,引發民進黨是否照顧弱勢漁工的爭議。(外籍漁工,余志偉攝)

由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楊曜、陳歐珀提出的《漁業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送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等待排入院會議程完成二、三讀,但修法是否恰當,在黨團內部有所爭議,社運團體更狀告黨中央而引發重視,民進黨臨時會前政策擴大會議第1天也討論許久,不同意見未達共識,但促使黨團未來考慮另闢「重大法案協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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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條文 為外籍漁工另開商業保險

潘孟安去年底提出《漁業法》第69條之2的增修草案,順利一讀付委,經濟委員會主席林岱樺5月22日排入議程,當天為農業相關事務到場質詢的林淑芬,驚覺修法草案極可能迅速通過後,當場與潘孟安發生爭執,最後更憤而退席抗議,但此案仍於26日完成審查,送出經濟委員會。

經過修正動議的最終版修法條文為「漁業人僱用之漁業從業人具外國籍者,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起,漁業人以該漁業從業人為被保險人,投保含一定保險項目及金額之商業保險,得不受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第1項第3款之限制。」商業保險的細節,則有待「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也就是農委會漁業署。

簡單來說,此案將外籍漁工拉出去另保商業保險,而非《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明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適用對象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外籍漁工的權益長久遭到忽視。葉信菉攝)

民間團體質疑 漁業縣立委為選票犧牲弱勢

為何這樣修法?提案說明指出,考量勞保年金在2009年1月1日才開辦,外籍漁工多屬首度參加勞保且年資短暫,如發生保險事故死亡,遺屬只能按月領取3000元,許多家屬無法接受,不願與漁船主和解,衍生後續賠償爭議;漁船主除繳納外籍漁工健保費外,每次出海前都自費添購大量成藥、補充船上的急救箱藥品,健保卻無法給付這些。

提案說明也指出,勞工保險為綜合保險,保費主要支付老年給付,外籍漁工卻很難成就老年年金的條件,老年時僅能領取些微一次金,因此參加勞保意願不高,漁船主也普遍認為保費負擔沉重,未有給付實益。

但林淑芬質疑,此修法取消將外籍漁工強制納勞健保,恐傷害外籍漁工權益;她把修法消息告知兩公約監督聯盟、國際勞工協會、台灣移工聯盟、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等社運團體,並私下表明她的處境尷尬,不便一同出面召開記者會,只盼望各團體表態,讓黨團聽見民間社會確實有反對聲音。

這些團體也認為修法不妥,5月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漁民透過漁會投保勞保,大多數在漁會以「甲類會員」投保勞保的漁船主,在聘僱外籍漁工後,依法該為他們投保勞健保,但按照《漁會法》第15條第1項、《勞保條例》第6條第1項第8款,「成為雇主」後的漁船主就喪失在漁會參加勞保的投保資格,等於喪失自己受勞保所保障的各項權益,這才是許多漁船主寧願冒著違法被罰的風險,選擇不替外籍漁工投保勞保的癥結;此外,提出修法的3位立委都來自漁業縣,遭質疑是為年底選票,拿外籍漁工開刀以回應在地壓力。

記者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方數據,至今年4月止,外籍漁工投保率僅33.4%,證實現況裡,漁船主普遍逃避為外籍漁工投保勞保。而台權會執秘施逸翔說,真正的治本是修法使較弱勢的漁船主,不會因聘僱外籍漁工而喪失甲類會員的投保資格,而非將外籍漁工排除於勞健保之外,否則這種差別待遇也不符合兩公約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

事實上,這也是勞動部的立場,勞動部6月12日發給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的公文指出,若要保障外籍漁工權益,又兼顧漁民經濟能力負擔,「本部刻正比照全民健保法,擬議增訂勞保條例規定,僱用勞工合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之漁會甲類會員,其僱用人數10人以下,且仍實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者,得以漁會甲類會員身分加保。」而漁業署的主管機關農委會,則早在5月22日提供給經濟委員會的資料中表示,「建議不宜採行(潘孟安版本修法)」,否則將凸顯外籍船員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恐引發更大爭議。

記者會結束後,社運團體更前往民進黨中央抗議、陳情,由政策部和社運部接洽,這樣的行動雖引來其他立委關注,如段宜康私下派助理向團體們請益,卻擋不住5月30日院會前一刻,民進黨團擬將此案排入議程完成二、三讀;被總召柯建銘找去商量的林淑芬,只好咬牙使出大絕招,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8條第2項,火速找了10人以上連署,將議案拉回黨團協商;精彩的是,這份千鈞一髮的連署橫跨黨派,民進黨有尤美女、鄭麗君、吳宜臻、陳節如、陳唐山,台聯黨有賴振昌和周倪安,親民黨有李桐豪,國民黨有邱文彥、曾巨威、廖正井。

同日,社運團體再發聲明稿,措辭嚴厲,稱若執意修法,「踐踏弱勢移工將成為蔡英文主席的就任大禮」,也強調此案是「假保障,真排除」,因為商業保險與勞健保本就並行不悖,根本無需修法增加選擇,以商業保險規避雇主勞健保責任的違法情事存在多年,修法美其名是多給漁工、雇主保障及選擇,實質是排除外籍漁工社福身分,並將雇主長久的違法行為合法化。

(外籍漁工。余志偉攝) 

黨中央重視 但政策擴大會議沒結論

「踐踏弱勢移工」的大帽沉重,民進黨6月9日在台中召開「立法院臨時會前政策擴大會議」時,特別針對此案討論,正方立委楊曜未出席,主要由潘孟安重新解說修法背景,最主要的反方立委林淑芬因喪缺席,倒是吳宜臻、尤美女主動發言表態,吳指出,此案確實有差別待遇的疑慮,也不符合兩公約精神,將意見提出來並不是阻止或反對,「只是希望黨內同志考量時,更細緻把擔心部分一併考量進去」,席間,主要幾位發言者是潘孟安、林岱樺、尤美女和吳宜臻,管碧玲則出面緩頰,整理雙方意見。

據轉述,主席蔡英文當時也表示,不一定要強迫參加國內保險,但應注意商業保險的保障內容,是否能和勞健保給付內容一致;但當天就此議題並無結論,黨中央尊重黨團內部要再協商,討論主軸更在黨團幹事長蔡其昌拋出「重大法案協商機制」後轉向。

按照慣例,民進黨團會議都在周五上午召開,但長期以來不少立委抱怨,當天只討論院會的因應措施、作戰策略,對於法案內容沒有充分溝通。蔡其昌建議,未來可在黨團會議前提早1天開個溝通會議,但不發動強制動員,有需要的立委就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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