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27年推動廢除律師跨區限制執業未果 台北律師公會退出全聯會

2017-08-1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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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組成的目的,乃在維護律師的職業自由,除外無他。本此認知,本會自1990年迄2017年,27年來共9屆理監事會均以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作為競選的主要政見,也一直獲得本會會員的堅定支持,乃本會對於律師制度改革所持之基本立場,歷屆理監事會不敢須臾或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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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2000年8月20日全聯會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本會代表高瑞錚等15人即已提案建請全聯會儘速推動修正《律師法》,實現「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之理想,惟經表決不通過。嗣於2015年間,由於法務部與全聯會共同完成送行政院審查之《律師法》修正草案,並未廢除執業區域限制,雖採取主兼區制,但仍對律師執業權益造成嚴重損害,距離「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之理想甚遠,此外並有許多侵害律師自治自律之內容,因此本會在2015年3月4日公開聲明,籲請立法院調整草案內容。嗣於2016年4月17日,本會聲明將推動修法,實現「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無奈全聯會仍不願正視律師界對「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日益高漲的期盼,不但於2016年4月13日、同年同月20日兩度發函予行政院,試圖阻止由vTaiwan、司改會辦理的網路民調,更於同年同月20日函請立法院轉全體委員,促請立法委員暫緩審議修法。本會基於維護律師執業權益之職責,因此不得不於同年7月公告採取「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之《律師法》修正草案,並請前民進黨立法委員顧立雄在國會提案。

由於全聯會前已函請國會須俟律師界獲得共識始得審議《律師法》修正草案,顧立雄、尤美女、蔡易餘及周春米四位律師出身之立法委員,時刻掛念律師業之健全發展,乃於2016年5月27日召開公聽會,之後並建議本會與全聯會進行協商。全聯會雖然於同年8月6、7日在高雄、台中及台北辦了3場公聽會,但許多地方公會於公聽會中,基於公會收入將顯著減少之財務考量而強烈反對「單一入會全國執業」。隨後全聯會與台中律師公會雖於同年11月30日拜會本會,續就《律師法》修法議題協商,惟並無具體結論。

延至2017年即今年,周春米、尤美女兩位委員1月16日及2月23日在立法院邀集全聯會及各地方公會兩度協商。於上述立法院外及立法院內之協商過程中,雖然本會一再釋出善意,願意在「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及主兼區兩制並行的前提下,由律師自主選擇對其最有利之跨區執業方案,且「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制下律師於跨區執業時繳交予當地公會之服務費,暨主兼區制之兼區費率,均可於修法完成後由個別律師與地方公會所組成之全聯會訂定,惟全聯會乃至其他地方公會毫無讓步之意思。至今年7月7日,全聯會再度就《律師法》修正之入會制度議題舉辦說明會。於該次會議,本會雖再度釋出願意讓步之善意,但不為其他地方公會接受,甚至有部分公會譏刺本會是天龍心態,並明白表示其連主兼區制都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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