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超低,所以租不如買?財務顧問:這3個問題都答YES,你才該買房!

2020-08-0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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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簽約者固然看好長期上漲的房價,但很少人仔細盤算過包括失業、修繕開銷、房價下跌等風險,最好一一思慮周全再出手(圖/上揚國際提供)

買房簽約者固然看好長期上漲的房價,但很少人仔細盤算過包括失業、修繕開銷、房價下跌等風險,最好一一思慮周全再出手(圖/上揚國際提供)

你應該知道的是:不少人選擇以置產收租當作理財工具之一,事實上這樣的理財方式卻潛在著兩項迷思,使投資人不但無法獲得預期的投資報酬,還可能以慘賠結果收場。作者提醒,在買房前不妨先問自己三大問題。

當房東樂趣多?不能說的真相 

迷思一:有土斯有財,房產所有權被過度強調

美國中西部某位職業歌劇演唱家有次打電話到我的廣播節目,說了一段關於房地產執念的軼事。幾年前,她遇見夢寐以求的男人,兩人婚後生了一個小孩。買房似乎理所當然。但如果你從事藝術職業,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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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家、歌劇演唱家、芭蕾舞者經常巡迴各地演出,喬伊(Joy)也不例外。她與先生買了小公寓,幾個月後,她接到電話,有機會成為知名的紐約市大都會歌劇院其中一員。幸運的是,喬伊設法賣掉新購的房子,與買入價格相差不多,然後把所得款項全部存在銀行。不過由於房地產買賣手續費(closing costs)就要將近1萬美元,她還是覺得受到打擊,認為如果出租房子,就不需賣房。

我與喬伊談話之時,她才剛到紐約不久,迫不及待想要展開新工作,享受成名的滋味。但猜猜還有什麼事讓她迫不及待?在紐約買房。我說:「哇,等等,你不是才剛犯下類似錯誤嗎? 何不先租屋一段時間,視新工作進展而定?」

喬伊說她已找到「夢想中的工作」,不會想要離開。

我的語氣就像電影《小太陽的願望》一樣天真可愛,問:「那麼,萬一你被裁員了怎麼辦?」

她承認是有可能發生,但她不在乎。賣掉小公寓後,她還有數十萬美元現金存在銀行。她有能力輕易買房,卻得心不甘情不願每月花費5000美元,租一間曼哈頓破爛公寓,這對她而言真是要命。

我說:「沒錯,但是要在紐約買下你喜歡的房子,你必須花多少錢?」
她說:「大約200萬美元。」
「難道月付5000美元不比200萬美元划算嗎?」

她不太情願的同意了。我一針見血,繼續談話,最後她屈服了,同意在企圖買房之前,先在紐約租房一年看看。

人們對房地產有種牽絆。就像大學時,與一個不太好的男女朋友交往,即使被騙、被甩或在背後說壞話,我們依然戀戀不捨,頻頻回顧。樂觀偏誤在此發揮作用,但情況不僅如此。在美國,人人年輕之時就被洗腦「有土斯有財」,認為不動產是「財務未來的基石」。

每個人都聽過,有人迅速轉售房子或經營度假民宿,賺進數百萬美元,或是在荒郊野地置產,後來居然成為新興高級地段。諸如「美國家園頻道」(Home & Garden TV,簡稱HGTV)之類管道,以及《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這類報紙的副刊,充斥無數不動產廣告,一直對我們洗腦。

美國人對於「房產所有權」的執著,可追溯自1950年代和1960年代,當時聯邦政府試圖說服二次世界大戰退伍軍人買房。如同大多數人的想法,政策制定者也相信:只要擁有自住宅,一個人就能建構更穩定的生活,為社區和整個經濟體貢獻良多。他們說,租客糟蹋房產,而屋主投注金錢改善房產。租客輾轉遊歷各處,但屋主落地生根,覺得自己與社區休戚與共。基於此類假設優點,政府擴張低利率貸款給退伍軍人,讓他們能夠買房,造就現代的房貸產業。

這些「最偉大的一代」及其子女(戰後嬰兒潮)的龐大買房需求,促使房價數十年來高漲不跌。一般人也能藉此累積資產淨值,因此強化了「房產所有權」信念。「住者有其屋」和「美國夢」的迷思根深柢固,雖然歷經金融危機和不動產泡沫而動搖,卻未曾毀壞殆盡。現今,政府依然提供誘人的房貸利率款項稅收減免(雖然經過2017年稅務改革,變得較不大方),而我們偉大的領導人恰巧正是個地產大亨。

房產所有權真的對社會較有利嗎?這可另行探討,但請容我說,我抱持著懷疑態度。

每個月,我們投入巨額金錢到房貸和維護費,給自己理由,認為這是在增加資產淨值,為未來存錢。一旦房貸期滿且房子已經清償,就有全數資產淨值可資助退休養老。話是這樣沒錯,但萬一將來你退休時,房價比預期低了20%,要怎麼辦?到時候會怎樣?

近幾十年來,由於我們都把錢投入房產,投入退休存款帳戶的錢反而變少,但其實退休帳戶較能監控風險。

根據美國經濟政策研究所(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EPI)的報告,中壯年夫妻(年紀五十六歲到六十一歲) 平均僅累積163,577 美元的退休存款。隨著戰後嬰兒潮年紀增長, 整個社會必須想辦法贍養這一群幾無退休存款的世代,而他們的住宅資產淨值不足,又缺乏養老金,只能借助社安保險金制度—這些全都是因為過分強調房產所有權之故。

你會以為,各地聰明人能看破這項迷思,對房產所有權採取較為審慎評估的作法。但情況並非如此。這項迷思如此根深柢固,造成社會各階層人士積習難改,也深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影響我們之中最聰明的人投資房產,即使不該這麼做。

客戶曾對我說:「拜託,吉兒,我有多餘的50萬美元,與其拿來投資平衡型基金,倒不如投資房產出租。」這點子可真不錯啊!(請注意我帶著一絲挖苦聲調)。許多人完全相信這種概念:任何人都能成為房東,建構屬於自己的小型不動產帝國,而且非常有樂趣!有些客戶和朋友是覺得有趣,但更多人覺得無比頭痛,例如三更半夜接到電話,處理惡房客瑣事等, 而且獲利遠比想像中還低。

我有個羅德島朋友買了一間房子,有四個出租單位,房產位於布朗大學旁邊,吸引租客並不困難。但是大學生房客糟蹋她的房子。有一次,他們開了盛大派對,警察到達現場一看,驚呼:「這簡直是電影《動物屋》(Animal House)那惡名昭彰的『三角屋』場景!」朋友請來的清潔人員拒絕打掃這間房子,因為實在太噁心了。

還有不少煩人的事。每隔幾個月,朋友就會在半夜接到房客電話,抱怨馬桶不通,或被鄰居投訴,抱怨房客到處亂丟垃圾。短短幾年內,原本的「一筆好投資」變得一塌糊塗。以現金流量為基準來看,朋友的確賺到錢,但如果把投入在房產的時間也納入考量,加上衍生的相關壓力,根本就不值得。有一天,她走進我辦公室,雙手一攤,絕望地說:「我投降,做不下去啦!」不久她便把房子賣掉。她或許可以雇請代管公司來管理房產,但是那樣要多花錢,數字不划算。買房出租,其實遠不如她原本可選的其他投資選項那樣吸引人。

在紐約買下一間公寓至少需200萬美金以上。(圖/Brandon Nickerson@Pexels)
在紐約買下一間公寓至少需200萬美金以上。(圖/Brandon Nickerson@Pexels)

如果你愛修理東西,又喜愛與人相處,幫助房客解決問題, 擔任房東,或許生意前景可期。但對於許多聰明人來說,這爛透了。同樣的,許多聰明人也深受其他不動產的錯誤看法蒙騙,認為「比起租房,擁有自己的房子如入涅槃極樂之境。」人人心想: 「哇,我有自己的房子,終於可以輕鬆了,隨便我愛怎樣都可以。」

確實,擁有自住宅可帶來一種安全感,這是租屋無法辦到的。但是許多聰明人—尤其是發牢騷說「繳房租是把錢丟到水裡」的人—低估了購屋後續的頭痛問題,像是家電壞掉、地下室淹水、屋頂漏水等。

房屋保險沒承保的問題有一百多種,萬一發生什麼事,都要靠你這個屋主來收拾殘局,或另請維修高手。裝潢修繕專家在我的廣播節目說:通常屋主每年預計要花的維修保養費大約是房價的1%-3%。真是把錢丟到水裡啊!

在寫本書時,有一晚,我回到自己買的公寓,肚子很餓, 想自己煮晚餐。我打開烤爐,準備烤一份千層麵,指示燈卻故障了。我後來請人來修,花費425美元;活該自己愛煮。

這類事情經常發生,而且不只我買的這種老房子才會出問題。我認識一位女性,她買了一間全新房子,不料卻發現屋內的燈具和電器故障。建商顯然偷工減料,讓她負擔維修費用。她說:「你知道電視節目《老屋換新》(This Old House)吧? 我要拍一個『新屋換爛』節目!」至少她還有幽默感。如果是買房而非租屋(即俗稱的「以買代租」),必須考慮意外開銷和麻煩,否則包準你苦笑不停,每天活在挫折憂慮中。

迷思二:擔心錯過買房時機,卻忽略價格是否負擔得起

另一個房產迷思認為「看準市場『時機』賺錢,輕而易舉」,也會導致聰明人陷入困境。雪莉(Shelley)和男友克勞德(Claude)因網際網路熱潮而有穩定工作,兩人收入大約15萬美元。他們想搬出位於丹佛(Denver)的租屋處,轉而買房, 自備款是房價的20%,到了2005年,他們只存了一半金額。但他們坐立不安,一直想買。當時三十年固定利率還款期的房貸利率已從8%降至6%以下,而房價開始高漲。他們擔心,如果現在沒買,即會「錯失」低利率。再者,價格一再升高,他們「夢想中的家」就會變得負擔不起。

我努力要他們冷靜,建議購屋要採取保守態度。如果可以等到存夠20%自備款,月付金可以較少,每月存下更多錢,給自己更多安全感。他們卻不聽,跟我說:「我們每天都在等。好房子機會稍縱即逝,一定要好好把握。」

2005年中,他們看上一間價值35萬美元的房子,立即支付房價的10%當自備款,申請為期三十年的房貸,利率是5.875%。到了2007 年,房價漲到40萬美元,他們這輩子從未如此快樂過。但後來市場快速下跌,房子貶值到僅剩30萬美元以下。同時,利率亦驟跌至5% 以下。雪莉和克勞德自認聰明,趁市場熱潮買下房子,但其實最好應該再觀望幾年。2012年,克勞德失去工作,由於這對夫妻缺錢救急,只好被迫賣房脫困,賠掉自備款停損。

企圖看準金融市場時機,其實很蠢,我會在第十三章談及這些事。有人企圖看準房市時機,卻換來滿身傷痕。沒人真正知道短期內價格或利率的漲跌情形和幅度。我知道這很難做到,但決定買房之時,請務必認清市場條件,斟酌其他考量因素。先判斷是否負擔得起要買的房子,然後再著手買房。

買房前,記住「三大問題」

但究竟該如何判斷你是否負擔得起?

你可能聽過,房屋總開銷應占收入的30%,差不多是這樣。對某些人而言,這個通則是很有用的衡量標準,但若考慮你的居住地點,情況可能不是如此。

如果你收入20萬美元且住在內布拉斯加州,當地不動產價格低於全國平均值,花75,000美元買房,實在太蠢,根本就沒必要花這麼多錢。如果你收入一樣是20萬美元,但住在高消費地區,且可以合理肯定以後收入會增加(例如:你是法律事務所律師,兩年後即將晉升為合夥人),那麼,稍微高過這個30%門檻,倒還算安全,也很可能需要這樣做。

這個通則就像營養學規則一樣有用:一個健康成人每日需消耗2000卡熱量,許多人都可以拿來當作參考標準,不過還須考慮個人狀況。一個高大的馬拉松選手每週跑40英里,可能每天需要4000卡,以此類推。一個身高一百五十幾公分且不愛運動的小姐,可能僅需1500卡。把這個30%規則當作原點,全盤考慮你的狀況,再作打算。

甚至在你想用這個30%規則之前,請先回到第二章,重新看一遍我說的「三大問題」。

  • 你是否已清償消費性債務,包括第四章所說難纏的就學貸款?
  • 是否盡可能提繳更多退休金自提款項?
  • 是否有緊急帳戶,金額大到足以應付六到十二個月的開銷?

如果前述問題任一項答案為「否」,無論房屋總開銷低於你收入的30%,買房務必小心慎重。

不過,就算居於這些財務安全基礎邊緣,在某些情況下,你可能還是想「租不如買」。例如,在某些市場裡,由於租屋供應量低迷,買屋可能比租房子還要便宜。計算清楚。如果你顯然只能負擔得起租屋,請先選這條路,同時繼續還清債務, 為未來存錢。

在此讓你體會一下,想要買房時,一個能夠承擔責任的合理分析應該如何。傑羅姆(Jerome)和仙蒂(Sandy)是一對夫妻, 在紐約市租金管制公寓居住。若是你每天在紐約城市開車往返千里,就知道能用1200美元租到一間俯瞰中央公園的三房公寓,簡直是便宜到非常離譜。在傑羅姆即將準備七十歲退休之前,房租略漲為每月1800美元,依舊是不可思議的便宜。等到傑羅姆退休時,他和仙蒂有機會以低於市值的價格,立即購買這間公寓。他們這棟建物即將變成「合作公寓」(Co-op),詳情省略,只要知道:若能以內定方式買下紐約的合作公寓,許多人都認為這等於是拿到黃金門票。傑羅姆和仙蒂想要買這間公寓,準備從100萬美元退休存款提領一部分的錢當作自備款,而不是繼續租房。他們找我諮詢,想知道該用多少存款當自備款。

我說:「我知道確切金額,答案很簡單。」
「多少?」
「零元。」
「零元?為什麼不該買?」
「絕對不要買。」

如果他們的退休存款有500萬美元,買下這間公寓倒是不錯。但是這裡租金才1800美元,買房反而不划算。光是公寓維護費和房產稅每月就耗掉大約2500美元。即使接下來十年的房租漲25%,買房依然較貴。同時,買房還會減少他們的退休存款,而到最後他們可能需要這筆錢,況且,這也會讓他們沒有足夠緩衝,無法應付未知的危機。如果是買下公寓再轉售,或許可以淨賺一大筆錢,但也可能賣不出去,同時還可能讓他們暴露在無謂的風險下。

傑羅姆和仙蒂說:「如果買房,至少有資產留給子女。」

我回答:「你們已經有資產了,就是這筆100 萬美元,別去碰這些錢,什麼事都別做!」

他們面面相覷,然後又看著我。我說得對。後來,他們決定錯過這個想像中獲利豐厚的機會,繼續租房。

你瞧,美國英雄租客真快樂

鑒於「偉大的美國夢」是多麼頑強存在的迷思,我必須多做努力,說一些關於租屋的好話,才可結束本章。各位,我們需要新的美國夢!至少也該修正吧?抱著這個目標,下面要說一個來自我朋友圈的故事。

我的好友葛斯(Gus)在年近六十歲時離婚,結束二十五年婚姻。他和妻子有不動產,多虧購屋時足夠聰明幸運,可以賺一大筆金錢。幸運是因為他們懂得在正確時機利用市場趨勢,聰明則是葛斯和妻子買的是年久失修的房產,再重新裝潢修繕。協議離婚時,葛斯告訴妻子:「房子留給你,我留自己的退休計畫金。分道揚鑣吧!」事情經過即是如此。我所有朋友都以為葛斯會為自己購買新房,他有太多存款可用來當作自備款,而且收入十分豐厚。我們非常訝異聽到他說:「我不買房,租房就好!我想住得離子女近一點,但我不想把自己綁在一個地區。我要讓自己盡量有更多機會。」

離婚五年後,葛斯變成我見過最快樂的租客。他告訴我: 「太棒了。我付錢,維修事宜有人代勞,不必操心任何事,隨時想搬走都可以,繼續留下也行。」朋友偶爾質疑他的決定,說他繳稅時無法扣除房貸款項。他說:「什麼?你以為我買一塊不動產就是為了減稅?我才不會這樣做。」

幹得好,葛斯!

我認識不少人每月繳房租而不是繳房貸,生活幸福快樂。從他們的觀點來看,租屋意味著自由,是一種機會。

年輕夫妻可以租屋,若有絕佳外地工作機會找上門來,即可動身前往。中年夫妻若想將房子大換小,在出售房子之時,可以先暫時租屋,而非立刻買新房子。如果房子賣不出去,沒問題,還可以搬回去,避免可能陷入兩頭負擔房貸的災難。老年夫妻可以放棄機會,不在海邊買渡假小屋,反而承租更好的房子。萬一夫妻有人出現健康危機,真的需要現金,便無須煩惱。

我母親是資深房仲,晚年偏好租屋。我父親過世後幾年,某個建商找上門,砸下重金要買她的房子。她知道賣房時機到了,但不確定將來住哪裡。她一開始有股衝動,想把大多數的賣房收益投入新房,讓自己過得舒適。我和妹妹勸她先「以租代買」幾年,到時候再看看是否仍想買房。人生還有什麼好著急的?何不花點時間,看看自己真正想要什麼?幾年後,她很高興當初聽了我們的話。她不但超愛新租的公寓,也很珍惜銀行存款帶來的自由與彈性。除非你有信託基金或有機會繼承富豪長輩的遺產,否則也該這麼做。


作者/吉兒.施萊辛格

本文摘自《理財盲點:有錢人不會做的13件理財決定

《理財盲點:有錢人不會做的13件理財決定》
《理財盲點:有錢人不會做的13件理財決定》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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